文体意识是写作专业程度的重要标准
整篇文稿中明确体现文体文种的方面不多,只有标题等少数位置直接点明,文体文种标志所占比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因此,很多人误以为文体不是关键因素,不从事写作的人很难理解其重要意义,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要在“文体”这个问题上那么纠结,为什么要对文种进行反复筛选。
如果一个作者不能准确选择文体、不能时刻重视文种对写作行为的约束导向作用,那么这个人就永远徘徊在写作大门之外。进行文学创作如此,写作公文文稿同样如此。
例如,同样一段内容,放在讲话稿中没有问题,会产生精彩效果,却不宜放在总结、通知等其他文稿中。原因何在?
写作公文根据工作需要、发文意图、组织关系、行文规则等因素选择确定文种之后,文种将反作用于素材筛选、内容组织、结构安排、语言风格等各个方面。这种反作用直接体现在标题、主送机关等细节方面,只有经过长期大量写作才能体会、理解、把握、遵循文种的这种反作用。
一般读者阅稿时只能看到写作成果,很难还原写作构思过程,只看到了“这样写”没有“那样写”,但很难理解内在原因,作者在文稿中也从不解释为什么“这样写”。当明白文种作用后,再来追溯作者思路,就能找到切入路径。某种文体必然有与之相应的特定构思模式,通过文种去理解和掌握这种构思模式不失为一条捷径。
文种发挥的实际作用和它在文面上不显山不露水的表现形态并不相称。作为一名公文专业拟稿人,必须时刻警惕这种表象可能带来的误导,时刻将文种作用摆在拟稿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文体意识是否突出,是否充分发挥文体对写作的制约和引导两方面作用,文稿文体特征是否典型,是衡量拟稿人专业水平的重要尺度。
“诗外功夫”再强大,也需要转变为“诗内功夫”(即写作能力),文体意识正是沟通“诗外”和“诗内”的桥梁。增强文体意识、体现文体作用、展现文体特征是锤炼“诗内功夫”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