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悲剧的概念
但是,我们说到崇高的时候,一直还没有提及悲剧,人们通常都承认悲剧是崇高的最高、最深刻的一种。
现在科学中流行的悲剧的概念,不但在美学中起着极重要的作用,而且在许多别的学科(譬如历史)中也是一样,甚至同平常关于生活的概念融而为一了。所以,详论悲剧的概念,以便替我的评论安下基础,我认为并不是多余的。我在论述中将严格遵循费肖尔的说法,因为他的美学现在在德国被认为是最好的了。
主体生来就是活动的人。在活动中,他把他的意志加之于外在世界以致和支配外在世界的必然规律发生冲突。但主体的活动必然带有个人局限性的印记,因而破坏了世界的客观联系的绝对的统一性。这种违犯是一种罪过(die Schuld),并且主体要身受它的后果,原是由统一的链子联系着的外在世界被主体的活动整个地搅乱了;结果,主体的个别的行为引出一连串无穷无尽的、逆料不到的后果,到那时候,主体已经不再能辨认出自己的行为和自己的意志了;但是他又必得承认这一切后果和他自己的行为有必然的关联,并且感到自己必须对此负责。对自己不愿做而又终于做了的事情负责,这便给主体带来了苦难的结果,就是说,在外在世界中,那被破坏的事物程序会有一种反作用加之于破坏它们的行为。当感受威胁的主体预见到后果,预见到祸害,想尽方法来逃避,却反而为这些方法遭到祸害的时候这反作用和苦难的必然性就更增大了。苦难可能增大到这种地步,就是主体和他的事业一同毁灭。但是主体的事业只是表面上毁灭了,其实并没有完全毁灭:一系列的客观后果在主体毁灭后仍然存在,并且逐渐与总的统一体融成一片,净除了主体遗下的个人局限性。假使主体在毁灭的时候认识了他的苦难是公平的,他的事业并未毁灭,倒是因为他的毁灭而净化和胜利了,那么,这样和解是十全齐美的,主体虽死而仍能光辉地在他的净化了的和胜利了的事业中长存。这一切的运动便叫做命运或者“悲剧”。悲剧有各种不同的形式。第一种形式是这样:主体并不是确实有罪,只是可能有罪;那戕杀他的力量是一种盲目的自然力,它以外强中干的个别主体为例,来证明个人之所以不能不毁灭就因为他是个人的原故。在这里,主体的毁灭不是由于道德律,而是由于偶然的事故,只能以死亡是普遍的必然性这种调和思想来自宽自解。在单纯的罪过(die einfache Schuld)的悲剧中,可能的罪过变为实际的罪过。但是,这种罪过并不是由于必然的客观的矛盾,而只是由于与主体的活动有联系的某种错乱。这罪过在某些地方破坏了世界之道德的完整性。由于这个原故,别的主体也遭受苦难,而因为罪过只是一个人犯的,所以初看好像别的主体是无辜受难。但是在这种情形之下,这些主体对于另一个主体就成了纯粹的客体,这是和主体性的意义相抵触的。因此,他们不能不因为犯下某种错误而和他们的长处相联系显露出他们的弱点,并且因为这个弱点而趋于灭亡;那主要主体的苦难,作为他的行为的报应,是从那违犯道德秩序的罪过而来的。惩罚的工具可能是那些被损害的主体,或者是认识到自己罪过的罪犯本身。最后,悲剧的最高形式是道德冲突的悲剧。普遍的道德律分裂为许多个别的要求,这些要求常常可能互相矛盾,以致人要适从这一条,就必须违犯另一条。这种并非由于偶然性,却是出于内在必然性的斗争,可能还是一个人心里的内在的斗争。索福克勒斯[1]的安第戈涅[2]的内心斗争,便是如此。但是,因为艺术总是在个别的形象中体现一切,所以,通常在艺术中道德律的两种要求之间的斗争总是表现为两个人之间的斗争。互相矛盾的两种倾向当中必有一种更为合理,因此也更强,它在开始的时候征服一切反对它的事物,可是等它压制了反对倾向的合理权利时,自己又反而变成不合理的了。现在正义已在当初被征服的一方,本来较为合理的倾向就在自己非正义的重压和反对的倾向的打击之下灭亡;而那反对的倾向,它的权利受了损害,在开始反抗的时候获得了一切真理与正义的力量;可是一旦胜利之后,它也同样地陷于非正义,招致灭亡或痛苦。这整个的悲剧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恺撒》中很出色地展开着:罗马趋向于君主政府的形式;恺撒就是这种倾向的代表;这比那企图保持罗马旧有制度的反对的倾向是更合理的,因而也是更强有力的;恺撒战胜了庞培[3]。但是旧制度也同样有存在的权利。恺撒死了;但是,阴谋者自己却因意识到死在他们手下的恺撒比他们伟大,他所代表的力量重又在三头政治中抬头,而辗转不安。布鲁特斯[4]与加西阿斯[5]死了;但是,安东尼和奥克太维斯[6]却又在布鲁特斯的墓前说出他们的遗恨。这样互相矛盾的倾向终于和解了,每种倾向在它的片面性中是又合理又不合理的,两种倾向都衰落之后,片面性也就逐渐消失了;统一与新生就从斗争和死亡中产生出来。
注释
[1]索福克勒斯(Sophocles,约纪元前497—前406),希腊悲剧作家。
[2]安第戈涅,索福克勒斯所著《安第戈涅》一剧中之主人公。
[3]庞培(Pompey The Great,纪元前106—前48),罗马大将,三执政官之一,恺撒的政敌。
[4]布鲁特斯(M.J.Brutus,纪元前85—前42),罗马共和党首领,暗杀恺撒者。
[5]加西阿斯(L.Cassius,纪元前一世纪),罗马政治家,同谋杀害恺撒者。
[6]安东尼(M.Antonius,纪元前83—前30),罗马政治家,与奥克太维斯(Octavius)、雷比达司(Lupidus)共同组织三头政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