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迁移与社区变迁:内蒙古赤峰调查(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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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移民与府村

我们选择了翁牛特旗中部巴嘎塔拉苏木黑塔子嘎查[6]下辖的府村作为社区调查的地点。这个村子恰恰位于农牧区交叉处(参见图1)。根据《翁牛特旗地名志》记载,府村始建于1924年。该年翁牛特王爷的弟弟(“三爷”)带领7户仆人和牧工迁来此地建立居民点,这个村子便以“三爷府”为名,现名府村。图2为1985年调查的白音汉(改制后又名朝格温都)苏木、巴嘎塔拉苏木下辖26村(包括府村)的地理位置和建村时间。在这26个自然村中,1911年(辛亥革命)以前建立的有15个,1912年至1937年(七七事变)期间建立的有6个,1938年以后建立的有5个。从图2可以看出,从1662年至1772年,在图左上部形成几个定居村落(府西营子、府东营子、梅林营子),从村名可以看出这些定居点与当时王府驻地有关。同期在图右下角著名的旗杆甸(咸水湖)附近形成了这一地区的第二个村落群。之后,其他村子依次在少廊河两岸的草原上建立起来。

图2 翁牛特旗白音汉(朝格温都)苏木、巴嘎塔拉苏木26村地理位置与建村时间

1644年,明王朝覆灭,清兴起建立全国性政权,与清联盟的东蒙古诸王公的力量也强大起来。翁牛特旗东部草原上一系列蒙古族定居点的建立,反映了蒙古族部落领地的固定化和内部行政机构的强化。所以,就近几个世纪而言,无论是建立府村的三爷及其奴仆也好,还是较早时候在附近建村的蒙古人也好,都可以称为“移民”。这些村子都是由蒙古族游牧部落在17世纪以后陆续建立的。

府村年纪最大的居民(苗生,75岁)向我们讲述了他的经历。他是1928年(即建村后第4年)随父母从南部逃荒迁来此地的,是本村第一户汉族,那时他只有14岁。记得当时村中有12户蒙古族居民,都从事牧业。苗家父子开创了本村种地的历史。那时他们在村边草滩上开了一块地,用非常粗放的方式(“漫撒籽”)种植谷子和玉米,主要用途是给三爷的牲畜作饲料。苗家也是三爷的雇工。作为村里唯一的汉族家庭,苗生和他的兄弟在这个蒙古族文化的环境中成长起来。

据我们1985年在赤峰半农半牧区调查所了解到的情况,1947年以前汉族移民在举家迁来定居之前,不少人经历了季节性迁移的阶段。南部农区的汉族农民(通常是兄弟或父子、朋友结伴同行)在春季北上来到半农半牧区,为蒙古族贵族、地主种地,住处由雇主提供,秋后返回原籍。这种形式最早起于清朝末年,被称为“耪青”。当时清廷限制汉族农民进入草原地区定居,牧区又需要一定数量的农业劳动者,“耪青”就是一种变通的迁移形式。

1947年这个地区被解放了,三爷逃跑,同年另外三户汉族农民迁入府村。随后几乎每年都有一两户汉族从南部农区迁进府村。1949年2户,1950年5户,1952年1户,1953年2户,1954年2户,1955年1户,1956年1户,1957年2户,1958年1户,1960年2户,1961年1户,1963年2户,1969年2户,1971年3户,1973年3户。在以上30户移民当中,除了一户蒙古族和一户满族外,都是汉族农民。府村的移民史,大致可以反映赤峰半农半牧区的普遍情况。自19世纪末到20世纪70年代,我国北部人口迁移的大趋势,一直是从人口稠密的汉族农业区迁往北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赤峰(当时属热河省)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前期被日本侵略者扶植的伪满洲国占领,与华北地区之间的人口迁移受到行政限制。在1947年之后,迁移活动重新活跃起来,形成1951年、1957年、1960年和1966年几个迁移高峰。我们1985年调查所访问移民的迁入时间分布(图3)显示了本地区人口迁移的基本情况,也可说明本地的大量迁移是1947年以后发生的。

图3 1985年赤峰调查移民户迁入时间分布

人们(特别是农民)下决心离开居住多年的地点往往是很不容易的。经过长期甚至几代人的经营,他们往往已在原居住地拥有一定的物质基础(田地、房屋、农具、水井及其他设施),建立了一定的社会基础(亲戚邻里及朋友关系),以及其他一些在迁移时无法带走的东西(如祖坟),他们是不会轻易下决心迁走的。所以迁移动机是研究人口迁移的一个重要方面。一旦下决心要迁走,第二个问题就是迁往地的选择。这个选择又往往与他们的迁移原因联系在一起。当我们询问府村移民关于他们迁来此地的主要原因时,绝大多数人都坦率地承认当时迁来是为了追求较高的收入和较好的生活条件。这与1985年调查(样本中有884户移民)的结果相同(马戎,1989:48)。多年来,府村与南部农区相比较有几点吸引人的地方:①地多人少,农业收入长期以来比南部农区高[7];②牧业曾一度为本村经济的主体,至今仍占很大比重,牧业收入一般都高于农业[8];③牧业可为居民提供农区稀缺的奶食、肉食。所以,传统迁移理论中的“经济因素学派”(即认为人们最主要的迁移原因为经济因素——追求高收入)(Todaro,1976)的观点可以为府村村民的迁移活动所证实。同时,强调迁移中非经济因素并把迁出地与迁入地的收入和其他条件(如气候、饮食、子女受教育条件、医疗条件、住房、购物条件等)相比较而提出的“拉-推”理论(即迁出地各种条件对居民的推斥力与迁入地各种条件对居民的吸引力共同发生作用)(Brown and Gustavus,1975)也可以用来解释府村移民的迁移动机。

府村移民的另一个特点是他们的迁入呈“离散型”,是以一种相当小的规模逐渐发生的,每年只有一两户迁入。而自1973年起,除了个别人因结婚或投亲迁入本村外,以户为单位的迁移已经停止。

在1989年夏天,府村全村共有72户居民(57户汉族、14户蒙古族和1户满族)。在1928~1989年的61年当中,汉族从1户增加到57户(32户迁入,5户迁出,另有30户是从现有户中分家独立出来的)。同期蒙古族仅从12户增至14户(1户迁入,6户于1957年迁出,7户是从现有户分出的)。在这61年当中,全村总人口从大约50人增至320人。当府村的人口增长6倍时,属于本村的自然资源却大大减少。1947年前后,本地区基层行政控制放松,一些贫苦农牧民离开了原来居住的村落建立了一些新居民点,随后新建的人民政府根据各村的地理位置和居民人数,对耕地、草场等自然资源在各村间进行了调整。府村在这一调整中让出部分土地给1949年在村东1公里处建立的塔子梁村。由于人口迁移的直接(迁入本村)和间接(迁入邻村或在附近建立新村)影响以及本村人口的自然增加,这一地区的人均土地在逐年减少。根据政府统计,赤峰农业地区的人均耕地从1958年的8亩降到1985年的4.5亩(赤峰市统计局,19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