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巴妇女性别角色与社会地位变迁:以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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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研究意义

近60年来,珞巴族的社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妇女也改变了历史上所承受的男尊女卑,婚姻不自主,文盲多,政治上没有地位,经济上不能自主等问题。在社会经济各项活动中妇女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参与面越来越广和参与程度越来越深。妇女在参与过程中不断增强主体意识,从传统的家庭型观念向现代的参政议政调整,改变着自己和家庭角色,社会地位逐步得到提高,这是历史性的巨大变化。

从不同的历史、不同的文化角度来研究珞巴族妇女,其在社会地位、文化生活及妇女思想解放运动历程等方面都与我国的其他少数民族有明显差异。若从该民族特有文化的历史动态发展中去研究妇女,需要研究她们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展示历史文化是如何限制和塑造妇女而妇女又是如何创造文化的双向运动过程[3]。有关珞巴族的历史发展和文化,婚姻家庭和社会变迁的研究在国内实属不多,专门研究妇女地位的更是寥寥无几。本研究不仅对于进一步了解中国少数民族的社会及文化的多元性有重要价值,而且也将为珞巴族妇女人类学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具有填补空白的性质,也为将来进一步进行该领域研究打下基础,创造更好的条件。这不但对学术研究领域产生积极的意义,而且更会为珞巴族社会、经济、家庭的繁荣提供有益的帮助,带来积极的现实意义,并且分析资料和研究结果必定能为政府部门制定宏观政策及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