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问:人能改造自然吗?
我们常说“人定胜天”,意思是人力定能战胜上天,改造大自然,让它按照我们的意愿来发展。然而老子却说道“独立不改”,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又说“天之道,坦而善谋”;又说“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坦”,是展示得很明白的意思。天之道是自然而然存在的,就明明白白的展示在天地间,但却没有人能谋算得了它。它就好像一张大网笼罩在天地间,看上去到处都是疏漏,但却没有任何一个人能钻得过去。
人,只能发现“道”,而不能创造、改造“道”。我们制作乐器,调五音,可以演奏出动人的乐曲。但是,什么样材质的乐器,就会拥有什么样的音质,这其中的规律,我们能创造出来吗?拨动不同位置的琴弦,会发出不同的声音,这其中的规律,又会因为我们而有所改变吗?
《庄子·内篇·齐物论》中探讨了“人籁”、“地籁”和“天籁”。所谓“人籁”,是指人吐息为气,切竹成箫笛,配五音而吹奏出来的乐曲;所谓“地籁”,是指大地吐气为风,以山棱、树木、山谷、地窍为乐器,而演奏出来的宏大乐章。而所谓“天籁”,天地万物皆为乐器,自作自发声,那么指挥者是谁?同样的,天地万物皆自作自生自长,却又都遵循着一定的规则,那么主宰者是谁?
不管人类存不存在,这些规则都自然存在,它们继承于上层建筑。人只是这整个大建筑中的一个小部件,自身尚且被这建筑的规则所层层约束,有形体限制,有出生死亡等等,终生而不得解脱,又有何能力去改变或制定这建筑整体的规则呢?
20世纪初叶,美国亚里桑那州北部的凯巴伯森林还是松杉葱郁,生机勃勃。大约有四千只左右的鹿在林间出没,凶恶残忍的狼是鹿的大敌。美国总统罗斯福想让凯巴伯森林里的鹿得到有效的保护,繁殖得更多一些。他宣布凯巴伯森林为全国狩猎保护区,并决定由政府雇请猎人到那里去消灭狼。
经过25年的猎捕,有六千多只狼先后毙命。森林中其他以鹿为捕食对象的野兽(如豹子)也被猎杀了很多。很快,森林中的鹿增多了,总数超过了十万只。但是一切能被鹿吃的食物都难逃厄运,森林中的绿色植被一天天在减少,大地露出的枯黄一天天在扩大。
灾难终于降临,先是饥饿造成鹿的大量死亡,接着又是疾病流行,无数只鹿消失了踪影。两年之后,鹿群的总量由十万只锐减到四万只。到1942年,整个凯巴伯森林中只剩下八千只病鹿在苟延残喘。
罗斯福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下令捕杀的恶狼,居然也是森林的保护者!这与人们对狼和鹿的认识似乎是相悖的。在任何一个民族,凡是以动物为题材的童话,狼几乎永远担着一个欺负弱小的恶名。狼是凶残的,所以要消灭;鹿是善良的,所以要保护。
但是在凯巴伯森林中发生的这一系列故事说明,仅仅根据人类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有时就会犯下严重的错误。森林中既需要鹿,也需要狼。人们必须尊重动物乃至整个生物界中的这种相互关系。尊重它,也就是尊重“自然”。
我们一味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去对待自身,去对待大自然,就会为自己引来灾祸。《黄帝内经》也强调人要“顺四时而適寒暑”,“服天气而通神明”,认为对自然界阴阳的变化,“逆之则灾害生,从之则苛疾不起”。
因为我们正是遵从于这些自然存在的规则,才得以拥有生命、生存并发展的,所以一旦违背,就是灭亡的下场。处于这宇宙中层层规则之下,我们就好像被关进了一个大笼子,老子称其为“天网”——“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这个精密无比的大笼子,你既可以把它看成牢房,也可以把它看成孕育和保护我们的母体。但不论是犯人还是胎儿,都得遵守这笼子里的规矩,才能顺顺利利活到出狱,或是出生的那一天。
既然守之才能得以生,我们也就永远无法超脱出这种规则,更无法去臣服它、改变它,而只能去遵从或效法于它。效法它,也就是效法“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