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驾驶人怎样才能取得校车的驾驶资格?
案例背景
周某原来一直在某公司做司机,因为他在工作中违反交通秩序,于是在3年劳动合同期满之后,该公司便不再录用周某。周某失业之后,恰逢当地的一所小学在招聘校车司机,经朋友介绍,他便到当地的这所小学应聘。在应聘时,学校查看周某的扣分记录,发现他经常被扣分,有一次在三个周期内就被扣了12分。因此,虽然周某满足其他条件,但是学校仍然没有录用他。周某觉得很意外,即便自己被扣过分,但是他已经有十几年的驾龄,认为自己完全符合条件。
学法有疑
请问驾驶人驾驶校车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标准?
法律讲堂
我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五)无犯罪记录;(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此外,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由此可知,只有驾驶人在符合上述条件时才能够驾驶校车,任何单位不能聘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驾驶校车。在本案中,由于周某没有达到在三个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的记录这一条件,因此,学校不予录用的做法是正确的。
法律条文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
一句话说法
由于乘坐校车的大部分是儿童,大都缺乏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因此,学校在招聘时必须严格要求校车司机的驾驶资格,只有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够予以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