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 地基动力特性测试前应制定测试方案,测试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试目的和要求;
2 测试内容、测试方法和测点仪器布置图;
3 数据分析方法。
为了做好测试工作,在测试前应制定测试方案,将测试目的和要求、内容、方法、仪器布置、加载方法、数据分析方法等列出,以便顺利进行测试,保证测试结果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当采用模型基础进行动力参数测试时,尚应根据工程设计的要求,确定模型基础的数量、尺寸,在测试方案中附上模型基础的设计图。
3.0.2 地基动力特性现场测试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2 场地的地下设施、地下管道、地下电缆等的平面图和纵剖面图;
3 测试现场及其邻近的振动干扰源。
根据地基动力特性现场测试的需要,提出测试时所应具备的资料,其目的是在现场选择测点时,避开这些干扰源和地下管道、电缆等的影响。
3.0.3 地基动力特性测试使用的测试仪器应在有效的检定或校准期内,测试前应对仪器设备检测调试。
根据我国计量法的要求,测试所用的计量器具必须送至法定计量检定单位进行定期检定,且使用时必须在计量检定的有效期内,以保证测试数据的准确可靠性和可追溯性。虽然计量器具在有效计量检定周期之内,但由于现场测试工作的环境较差,使用期间仍可能由于使用不当或环境恶劣造成计量器具的受损或计量参数发生变化。因此要求测试前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调试,发现问题后应重新检定。
3.0.4 测试现场应避开外界干扰振源,测点应避开水泥或沥青路面、地下管道和电缆等影响测试数据的场所。
测试场地应尽可能选择在离建筑场地及邻近地区干扰振源较远的位置。实在无法避开干扰振源时,与有关方商量,选择外界干扰源停机的间隙进行测试。由于测点布设在水泥、沥青路面、地下管线和电缆上时,影响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因此应避开这些地方。
3.0.5 测试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原始资料、测试仪器、测试结果、测试分析和测试结论。
为了便于设计使用和资料积累,本条规定了测试报告应包括的几部分内容,其中测试结果、测试分析和测试结论等内容随各章测试方法不同而各不相同,其规定的内容均放在各章的一般规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