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在19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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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要接收并管理好城市

以城市为重心,必须学会接收并管理好城市。毛泽东对此也倾注了很大注意力。

在过去的城市接管工作中,曾经发生过一些不好的情况,有的地方出现乱抓物资、乱抢机器的现象,使工业受到很大破坏;有的干部随便往城里跑,乱拿东西,有的还发生了贪污腐化。

▲1948年12月13日,毛泽东起草的中央军委关于准备接收北平、天津、唐山的指示

还在1948年12月13日,毛泽东在确定了关于平、津战役的作战方针后仅两天,就下达指示,要聂荣臻、彭真、叶剑英、黄敬几人“时刻准备率领接收人员及工作干部乘车出发驰赴平、津”。他交代说:“此次接收平、津影响中外,你们务必办到如同沈阳、济南那样的接收及管理成绩。”[4]第二天,毛泽东又代中共中央致电各中央局、各分局和各前委,把陈云同志写的关于接收沈阳经验简报转发他们,电报说:“此报告甚好,可供你处接收城市时参考。”[5]毛泽东转发的沈阳接收办法是:各按系统,自上而下,原封不动,先接后分。

1949年2月8日,毛泽东在给几个野战军和中央局的电报中,对接收和管理城市作了详细的指示。他要求准备渡江的军队在战前必须“着重学习政策,准备接收并管理大城市”[2]。他还要求军队干部应当全体学会接收城市和管理城市,懂得在城市中善于对付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善于对付资产阶级,善于领导工人和组织工会,善于动员和组织青年,善于团结和训练新区的干部,善于管理工业和商业,善于管理学校、报纸、通讯社和广播电台,善于处理外交事务,善于处理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问题,善于调剂城市和乡村的关系,解决粮食、煤炭和其他必需品的问题,善于处理金融和财政问题。

5月23日,毛泽东在审阅修改中央给华东局并告华中局、西北局的电报时,特意加写了一段话,说:“据平、津经验,接管时对于企业物资(工厂出品及企业已交政府的仓库存货)不要当作战利品没收分配消耗掉,要当作企业的货品(本来是企业的货品),卖出钱来,归企业使用,否则企业失掉这批资本之后继续开工十分困难,势必又要政府投资给企业才能开工。此事望通令各城市注意。”[6]

5月26日,毛泽东特地向华东局、华中局、西北局、南京市委通报了平津接收企业的经验,说:“据平、津经验,我占城市初期,如果接收企业的人员只准备接收,不准备经营,待接收之后再派人经营,则接收人员存五日京兆之心,无心经营,浪费物资,对企业生产损失甚大。因此,接收初期派去接收企业的负责人,即应尽可能选择那些可以付托他们经营的人们,嘱咐他们不但要接好,而且要管好,使生产不受损失。”[7]此外,毛泽东又重申了5月23日电报中他加写的那段话的意思,特地要求他们转知所属注意。

像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叮咛嘱咐,像这样从宏观到微观的详细指导,可见毛泽东对我军接收城市、管理城市的重视,可见毛泽东在为我军接收并管理好城市方面所花费的巨大心血以及所做出的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