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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无人区玫瑰

钟闻已经忘了是从几岁起发现自己的嗅觉异于常人的。

起初他只是觉得每天都能闻到各种味道,口头禅都快变成了“有什么味道”,但他父母大多数时间什么都闻不到,看他总耸鼻子,还以为是有什么毛病。

直到小学五年级的一天,大人们聚在一起打麻将,钟闻和亲戚家的孩子凑在一起胡闹。他闻到了一股难闻的煤烟味,担心是煤气泄漏,可小朋友们都说没有,大人们也仍旧热热闹闹的。他和外婆说了,外婆检查了煤气炉,什么事也没有。可钟闻一直闻得到,却没有人信他,直到两三个小时之后,包括他在内的小孩子陆陆续续开始头晕,大人们才开始相信,检查了一通,发现是外婆放在院子里的煤炉没有封死,因为风向的缘故,全都刮进了屋子里。

然而即便如此,也没人当回事,顶多就是意识到这孩子鼻子好用。但鼻子好用算不上什么技能,顶多算个优点,还是不太好展示的优点,所以很快就被忽视了。

但自那时起,钟闻知道了自己的嗅觉确实厉害,他能闻到别人闻不到的细微味道,也能在混杂的味道里闻出分别。这也给他带来了许多烦恼,比如去厕所、去动物园、去医院之类的地方时,比如即使冰箱里的食材封得再严,每次开冰箱他还是会闻到异味,更别提别人身上的味道了,所以他比大多数男生都更注意卫生。不过除此之外,他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没什么拿得出手的特长,他也不觉得自己能拿嗅觉干什么大事。一开始他还愿意和人显摆一下,青春期之后反而别扭起来,不想拿这么无聊的“天赋”自夸,所以不被人发现就不会主动提及,以至于他周围很多朋友都不清楚这件事。

他在大学学的是化工,也是家人的意见和自己当时可考虑的选项两相叠加做的决定。真正学习之后,他发现自己的鼻子倒是能起点作用,很多大家说无味的东西,他仍然能够闻到轻微的味道;而本身有强烈味道的东西,他能靠嗅确认克数和容量,所以他做起实验来游刃有余。不仅如此,钟闻还能无意中闻出旁边的人哪里出了错,这让他对学习产生了一些兴趣,大学四年的成绩倒也算得上优异。

只是老师们都说他是孩子个性,不能踏实下心来,怕是不适合搞科研。他自己也知道这点,所以毕业后没动继续深造的心思,直接接受了家里的工作安排。还有一个原因是,虽然实验很有趣,但即使在配备专业通风系统的实验室里,他还是常常因为气味而感到脑袋发涨。

钟闻没想到自己会在千里之外的尼斯,主动向一个刚认识的人展露自己的这项特长,并且一点都不难为情。说到底,他能拿得出手、能让人印象深刻的,也只有这个了,他必须让陈觅双相信他、记住他。

他回想起自己没脸没皮的劲儿,简直就像公孔雀求偶时围着母孔雀开屏一样。想到“求偶”这个词时,钟闻心思动了动,忍不住咧嘴笑了。

“你笑个屁啊!”纪小雨被他突如其来的痴痴的笑弄得发毛,毫不手软地在他后背上拍了一把,“摔成这样还挺高兴?”

钟闻回到住处后先是被多方谴责,然后又被多方八卦,只有纪小雨是真在意他伤得要不要紧。结果钟闻一副吊儿郎当甚至意犹未尽的样子,更令纪小雨气不打一处来。

他们当时散落在酒吧各处,对事情全貌并不清楚,注意到的时候就看到他好像和人起了冲突,还没来得及上前,他就和一个姑娘跑了,留下他们面对那伙人的怒意。他们生怕引火烧身,只好也麻利地溜了。

一男一女消失了这么久,很难不令人浮想联翩。然而钟闻紧咬牙关,硬是不透露半句,反而更可气地说:“你们猜。”

倒是让人觉得真发生了什么。

“那女的,头发粉的,那副打扮……怎么,你喜欢那个类型的啊?”纪小雨舔着后槽牙问。

“喜欢一个人,跟打扮没什么关系。”

纪小雨跳起来嚷嚷:“还真喜欢啊!”

“好了好了,你快回去睡觉吧!我也要睡了!”钟闻把张牙舞爪还想说什么的纪小雨强撵出房间,才呈“大”字倒在床上,头上的伤口稍一颠簸就跳着疼,他倒抽了一口冷气,却又想起陈觅双的脸来。

两张截然不同的面容在眼前交替出现,又逐渐融到一起,十分有意思。钟闻翻了几个身,怎么也睡不着,旁边床的男生早已打起了鼾。

他还得见见陈觅双,还得见见。刚分开几个小时,钟闻就已经迫不及待了。

第二日一早,有人想去博物馆,就奔伊兹和摩纳哥了。钟闻自认历史不及格,也没什么艺术细胞,以有点累为借口,想多休息一下,不想跟大部队一起去。

“那我也留下陪你!”纪小雨才不会被他蒙骗,见他装模作样,就知道他在打鬼主意。

“陪个什么劲儿!我要睡觉!”

“怎么,你还要裸睡?”

钟闻难得被纪小雨噎得没话说,可见人只要能豁出去,还是能改变什么的。算了,陪就陪吧,反正纪小雨也管不了他。

等到大部队走了,刚才还躺在床上装死的钟闻立马就跳了起来,冲进洗手间里吹了个利落的发型,紧接着就要出门。纪小雨一声不吭地跟着他,非要看看他打什么鬼主意。

但纪小雨是个很好糊弄的人,出门之后钟闻一副闲逛的姿态,像平时一样扯些有的没的,还买了些水果留给大家路上吃,她很快就把乱七八糟的念头抛在了脑后,单纯地游玩了起来。

钟闻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带着她靠近了陈觅双的花店,白天看来,小楼的外观更古老破旧,却也更雅致。花店这侧的大门是开着的,门外摆着高矮和造型都不同的花架,放着装满鲜花的水桶和一些盆栽,比起其他花店,似乎绿叶更多,不会显得那么花哨。

他装作不在意地从花店大门前经过,没看见陈觅双,于是拐了个弯又回去,左看看右看看,举起手机拍拍天空,余光却只往一个方向瞄。

时间拖得久了,纪小雨也觉出不对劲来,用手肘碰碰他:“干什么呢?走啊!”

“你不觉得这个角度拍起来特别好看吗?”钟闻煞有介事地举着手机忽悠。

纪小雨绕到他的角度仰头看,什么也看不出来。正在这时,钟闻看到陈觅双走出了店门,随后有六七个肤色各异的人也走了出来,一一和她告别。白日的陈觅双又变回了他俩初见时的样子,如果不是地点相同,钟闻都不会相信她和昨晚的Amber是一个人。此时的陈觅双娴静典雅,一头黑而直的长发静静地垂在背后,一字领的宽松上衣和棉麻质感的长裙全是浅色的,显得整个人干净得有些冷淡。对别人的热情告别,她也只是微笑颔首,连笑容都好像是标准化的。

等到目送所有人离开,陈觅双终于偏了偏头,并不逃避地朝在店门前徘徊的钟闻看了过去。她刚一出来就看见了,虽然难免心里咯噔一下,但她知道是祸躲不过。

钟闻一笑露出两个酒窝,大步流星地朝陈觅双走去。纪小雨不明就里,只好跟上。谁知不等钟闻开口,陈觅双就看着纪小雨问:“给女朋友买花吗?”

她先用法语问的,看到钟闻和纪小雨茫然的样子才换成英文。钟闻知道她是故意的,她就是要装得像陌生人一样。

纪小雨听到“女朋友”吓得一激灵,下意识看钟闻的表情,同时就要摆手。谁知钟闻竟扬声道:“对啊,送女朋友选什么花比较好,你给推荐一下。”

陈觅双面上毫无波动,倒是纪小雨由惊到喜,高兴得嘴都合不拢。

“那要看小姐喜欢什么花……”

不等陈觅双说完,纪小雨立刻说:“我喜欢玫瑰!”

“等一下!不是……”钟闻的心思都在陈觅双身上,慢了半拍才意识到纪小雨误会了,伸手就要拦,没想到纪小雨兴奋过了头,根本充耳不闻,反倒挣脱开了他,急着要去挑自己的玫瑰。

法国盛产鲜花,法国人也爱花如命,玫瑰品种众多,花朵饱满硕大,颜色也鲜艳夺目。陈觅双尽职尽责地做着介绍,纪小雨挑花了眼,半天也无法抉择。钟闻在一旁“咝”了好几声,想吸引两个女人的注意,结果谁也不搭理他。

于是他就肆无忌惮地盯着陈觅双的侧脸瞧,想来陈觅双应该比他大几岁,但单从脸上丝毫看不出,和纪小雨站在一起,只显得她气质恬淡,极清淡的妆容衬得脸颊稚嫩。

“像香槟玫瑰、白玫瑰、紫玫瑰……都卖得很好。”

“那就要香槟的吧。”

纪小雨这头刚敲定品种,钟闻就接着拍了板:“来九枝,长长久久。”

他说得太自然,纪小雨脸都红了,根本不敢回头看他,心说这人到底是怎么了,昨天还在怼她,今天怎么突然就开窍了。她一边跟自己说光有九枝玫瑰可不能答应他,得让钟闻再多拿出点诚意,一边嘴角已经快要咧到耳朵根了。

陈觅双熟练地包好了花,加上一些细碎的干花和绿叶填充,外面的包花纸是素色的,衬得香槟色更加典雅。她随口说了价格,转身将花束递给纪小雨。

这是纪小雨人生中的第一束玫瑰,还是自己喜欢的男生送的,她实在是矜持不住了,笑眯眯伸手去抱,然而她的指尖刚碰到包花纸,背后的钟闻突然伸过手来抢下了花束。

“不是给你的。”他对纪小雨说。

“啊?那你是……”

香槟玫瑰是一种淡香玫瑰,没有普通红玫瑰味道重,嗅觉不敏感的人甚至闻不到,但钟闻闻起来还好。只是他觉得不对,这味道不适合陈觅双。不过即便如此,他还是将花束向前一递,举到了陈觅双面前,说:“送你的。”

鲜花堆满的小小空间里,气氛突然凝重起来,像是有什么东西的浓度一下子蹿高,吞噬了氧气,或许是纪小雨的难堪与愤怒,也或许是陈觅双的不敢置信,所以她俩的脸色都很难看,只有钟闻不受影响,还朝陈觅双眨巴眼。

“钟闻,你就是个浑蛋!”

纪小雨用力在他肩膀上推了一把,转身就跑了出去,把门前垂着的铜铃铛撞得叮当作响。陈觅双微微抬起眼,丹凤眼的上眼线显得冷淡又犀利,她对钟闻说:“那女孩说得对。”

在陈觅双眼里,钟闻就是个浑小子。

“我刚才努力在拦了,反正怎样都是伤感情。可我和她真的不是男女朋友,她心里清楚的。”

钟闻噘了噘嘴,倒有点委屈的模样,见陈觅双一直不收花,弯腰想把她的手抓起来。突如其来的碰触让陈觅双汗毛直竖,她下意识甩开,退后了一步。

没想到她的反应那么大,钟闻有点不爽,抬手蹭了蹭鼻子。看来白天的陈觅双比晚上戒心大很多,不过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也已经抓过了。这样想着,他反而又上前了一步,再度抓起了陈觅双的手,强行把花束塞给了她。

陈觅双抓着自己包裹的包花纸,在意的还是手背上接触的余感。虽然近些年她已经在努力克服,在这个浪漫的国度想不与人有肢体接触也很难,但她还是很讨厌亲密。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很像是牙酸,不明显,却又忽视不了,很令人倒胃口。

可她阻止不了钟闻,一次,两次,三次……天知道这个人为什么会缠着自己。陈觅双讨厌按部就班的生活被打扰,被入侵,她想让钟闻从自己的生活里消失。但她表面上仍然克制,只是淡淡地说:“钱我不要了,快点去追你的朋友吧。”

“我要去周边玩几天,还会回来,我们一定还会见面的。”钟闻还是把钱拿了出来,放在了一旁的架子上,然后探身向前,凑到陈觅双耳边说,“别忘了,我有你的把柄。”

热气吹在陈觅双的耳郭上,那一处肉眼可见地变红,她听见了什么反倒变得不重要。

“我走了!”

闹了这么一场,钟闻心满意足,挥舞着手臂,潇洒地倒退着出门。结果被门槛绊了个结实,直接一个屁股蹲儿摔了出去,他都摔蒙了,茫然地瞪着一双圆眼睛。

路人毫不掩饰地笑了起来,陈觅双站在屋里,和他正对着,虽然看到他的后脚跟碰到门槛时忍不住叫了声“当心”,但看他坐在那里,也不禁勾起了嘴角。

她笑起来很像是白色的兰花在缓缓开放,钟闻坐在地上愣愣地看着她,感觉自己心里也有一朵花正在开放。只是那花的香气是炽烈的、无法阻挡的,他从未闻到过,也无从分辨。

初恋有味道吗?谁能告诉他?

钟闻傻乎乎地爬起来,一边拍打着裤子上的土,一边又挥了挥手,才走出花店的范围。

陈觅双苦笑着摇了摇头,低头看着自己手里的花束和架子上的钱,只觉得莫名其妙。她不明白钟闻这种小孩子的逻辑,虽然不想让平日接触的人见到自己做Amber的样子,但也不觉得这算什么把柄。再说钟闻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他能告诉谁啊。

不过花是无辜的,陈觅双拿到楼上插了起来,顺手收拾起之前刚刚上完的那节插花课的工具和剩余材料。工作很快让她忘记了钟闻那档子事,毕竟后天还有一场不能出任何纰漏的婚礼布置。

但陈觅双并没有发觉,这一次她没有特意洗手,明明在楼下时还有这个冲动,却好像被钟闻那意外的摔倒冲散了。

回到住处,钟闻敲纪小雨的房门,里面有动静,但死活不开门。他把手里从别的花店买的九枝黄玫瑰放在地上,黄玫瑰可以送朋友,他想说的是友谊天长地久。

等到大家回来,他们就要出发了,纪小雨从房里拉着行李出来,仍旧不和钟闻说话。花已经被拿进了屋里,随手丢在桌上,看起来她并没有带走的意思。

无所谓,钟闻只想把自己的想法表达清楚。

任谁都能看出来他俩不对劲,平日纪小雨就爱围着钟闻叽叽喳喳,他俩的关系看起来是比其他人更亲近一些的,同学们都觉得他俩是在暧昧期,只差一层窗户纸的事。这倒是他们第一次闹别扭,独处半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令人浮想联翩,但谁都不敢问。

即使有人问,纪小雨也不会说的,这简直太丢人了。她把自己的心思毫无顾忌地表现了出来,结果呢,被钟闻迎头一盆冷水泼下来。

黄玫瑰是什么意思,她懂,但她现在不想接受。

她不想那么快接受。

两个人就这样冷战着走过了伊兹、摩纳哥……最后一站到了格拉斯。这些地方都是其他人定的,钟闻只是跟着跑而已。到了之后才知道格拉斯又名香水小镇,因着《香水》的小说和电影而闻名于世,但追溯它的香水制造历史,早在17世纪就开始了。如今的格拉斯仍然有很多香水博物馆和工厂,小摊上卖的也都是香水原料和没有名字的香水制品。

钟闻对香水毫无研究,他只跟风买过一瓶古龙水,却总是想不起来用。倒是大学时有一阵子系里的女生跟比拼似的都在用香水,有些香味他真的不敢恭维,闻上去就像是水果泡泡糖、少了点薄荷的花露水,或者是痱子粉。之前他在免税店里看到了数不清的香水,似乎所有国际大牌都做香水,那些试香卡或者蘸了香水的玻璃棒他根本懒得闻。奇怪的是,女生们买的时候居然也不闻,她们好像只是认定某个名字。

但在格拉斯,名字并不好用,这里的香水更原始,更突显本质。这里几乎供应了巴黎所有大牌香水的原料,许多举世闻名的香水诞生于此,虽然也有大品牌汇聚的商店,但并没有其他地方那种眼花缭乱的营销手段,一切以香味说话。

你喜欢什么香型?花调还是果调?你怎么形容自己?对自己有什么期望?在格拉斯,香水是浪漫且郑重的,每个人都会告诉你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香水,这甚至比选择一件适合自己的衣服更重要。

只可惜不是每个人的鼻子都像钟闻这么灵,纵使知道前中后调是什么,大多数人最后区分起来也只是好闻和不好闻,喜欢和不喜欢。好在格拉斯的香水比其他地方便宜得多,女生们买起来就像不要钱似的。到了这里,纪小雨的心情终于变好了,从一家店里面出来,手里一定不是空的。

他们到格拉斯的时间很早,广场上还有用麻袋卖新鲜花瓣的当地人。他们要待到晚上才走,所以时间充裕,可以慢慢逛。对钟闻来说,这个小镇是好闻的,到处都是清新的花香和海洋气息,也没有汽车尾气的味道。格拉斯傍山而建,面朝大海,房子多为经典的塔式建筑,褐黄色居多,在阳光下显得很暖。道路是古老的石板路和碎石拼接而成,但因为依山,所以常有陡峭的台阶需要爬,坡道也很多,不经意走到高处往下望,一片郁郁葱葱,房子一簇一簇,并不紧密地散落其中。

虽然一路走来,南法建筑与布局有相近之处,但不知怎的,钟闻对格拉斯颇有好感。这份好感毫无缘由,就像喜欢一个人一样。

道路曲曲拐拐,加上时不时就钻进一家铺子,没多久大家就散了个七七八八。不过都有手机,也没必要非在一起行动。钟闻本来就对买东西没兴趣,彩色的瓶瓶罐罐和各种形状的精油肥皂都不怎么适合男生,他无目的地溜达着,突然看到一幢三层建筑,门口有不少人进进出出,他好奇地凑了过去。

楼顶简约的蓝色招牌上写着“Galimard”,钟闻不懂,用手机查了一下才知道是如今法国规模庞大的三家香精香料生产公司之一,也是历史最悠久的一家。横在门上面的遮挡平台上立着古铜色的实验工具模型,钟闻觉得应该是蒸馏提炼之类的工具。

这家香水工厂对外开放参观,机会难得,钟闻也跟着游客一起走了进去。一进门扑面而来的花香,让人觉得就像进了百花齐放的山谷一样,香味虽然混杂,但是没有人工的痕迹,钟闻只是冷不丁一个激灵,但闻起来并不难受。想来味觉稍钝的普通人,应该会觉得心旷神怡。

他一路听着关于香水发展和制作的讲解,参观了博物馆,第一次看见那些工具。从最初只能从天然植物、动物中提炼萃取,器具笨拙,产量低,到现在更多地依靠化合物,工作氛围更接近化学实验室,虽然方法变了,但创造香水这件事本身和几个世纪前并没有什么两样。本身学习化工,又进过工厂的钟闻,看这些仪器时有种亲切感,加之香水于他而言是完全陌生的东西,他的兴趣随着了解一点点增加了。

参观了解完博物馆,游客可以去香水工作室尝试自己制作香水。架子上摆满了大大小小装着精油的玻璃瓶,人们选择自己喜欢的味道,用滴管吸取按顺序滴进棕色的空瓶里混合。在场有工作人员提供帮助和指引,也有推荐配方可以参考。说到底只是个游戏,顶多是让大家留个纪念,但钟闻想起了陈觅双身上的味道,他突然想,他有没有可能用精油将那种味道混合出来。

这个想法一跳出来就再不可控制,钟闻甚至觉得冥冥之中就是这个原因将他引到了此处。他开始比其他人都积极地去试精油的味道,他确实对世间万物的味道并不熟悉,但对应着瓶子上的标签,他逐个闻过去,就在脑海里一一对上了号。

原来雪松是这种味道,鸢尾是这种味道,杜松子是这种味道……气味不像背书,闻过了,记住了,就不会忘,至少钟闻是这样的。只不过他从前总是刻意不去闻,更不会主动去分辨,如今他一次性接收这么多味道,似乎能感觉到自己的感官在一点点打开,他的嗅觉就像是雷达,变得越来越灵敏。

然后钟闻开始回忆陈觅双身上那股淡淡的香味,太淡了,又被那么多的味道遮盖,他只能闭眼去想陈觅双的脸,想她垂下的黑发、漂亮的锁骨……香味若隐若现,仿佛稍纵即逝,钟闻猛地睁开眼睛,抓起桌上现成的纸笔将自己觉得可能的味道记了下来。

如何能更接近人体散发出的自然清香?用木调打底,雪松、琥珀、纸莎草……加上玫瑰,再加上铃兰、柠檬……不知不觉混了很多种,在一起摇匀,钟闻用手朝鼻子扇了扇,有一点像,但还是不对。毕竟精油纯度高,他又不懂什么比例调配,闻起来怎么都过于浓烈。所幸还是好闻的,先是铃兰的清新,玫瑰的甜味只有一点,后面还透出一丝清凉。

“I like it(我喜欢它)!”钟闻全神贯注在面前小小的瓶子上,没注意到身后何时有人盯着他,突然出声吓了他一跳,他回过头看到一个穿着精致套装的白人女子,大概三十岁,正用手向自己的鼻子扇动,满脸惊喜地说,“It's……so beautiful(这是……如此美好).”

钟闻知道对方在夸他,只是有点茫然,所以不知道该回应什么。当对方问他用了哪些精油时,他一五一十地说了,对方又问他这样调制的初衷是什么,这说起来就太难了,钟闻犹豫了一下回答道:“我只是想调出一个长期摆弄花草的女孩皮肤上自然沾染的香味,不会太夸张,需要亲近一点才能闻到。”

“Yay,I think your idea is full of originality……and love(我认为你的想法充满创意……和爱).”

虽然钟闻的英语成绩不算太差,但也只是大学六级的程度,词汇量非常有限,以至于别人说什么,他需要反复咀嚼才能明白。但有一些熟悉的词会先一步跳出来,比如“love(爱)”,他明知对方只是一种形容,却还是心惊肉跳。

Love在哪里?他会这么在意,是不是代表真的已经遇到了?

面前的女士仍在滔滔不绝,似乎真的对他的“作品”很欣赏,钟闻自己倒不怎么当回事。他不知道这位女士是做什么的,她的穿着似乎比其他引导人员好一些,不过肯定是工作人员,他就没有多问。正在这时,同学打来电话问他在哪儿,他就想借此脱身了。

他提出要走,对方没有拦他,只是将他瓶里的精油提取了两滴,并留下了他的姓名和电话。钟闻以为这是每个人都要走的程序,就配合了,反正只要让他将这瓶精油带走就好。

临走的时候,女士告诉他可以加入纯酒精静置四十八小时,再加水静置,一点点调节香味的浓度,那样就是真正的香水了。钟闻道谢后离开,他确实想那样做,但他并没有那个时间。他们晚上回尼斯,第二天中午直接从尼斯飞回国,所以他只能将这一小瓶原始的精油送给陈觅双,好歹也是他的心血。

出了香水工厂,钟闻心情大好,跑跑跳跳地去和朋友会合,手却在口袋里握紧那个小小的玻璃瓶。到了集合地,人都已经齐了,就差他一个,纪小雨手里提满了袋子,翻了个白眼说:“又跑到哪儿去了,无组织无纪律。”

“哟。”钟闻夸张地叫唤,“你终于肯和我说话了?”

周围一阵哄笑,纪小雨没好气地斜眼瞥他:“我才懒得和你一般见识。”

“是是是,您大人有大量!”

钟闻一向嘴甜,该顺坡下的时候一定麻利地滚,所以事情就这样翻篇了。一行人寻觅地方吃饭,纪小雨注意到他口袋里好像有什么,伸手就要掏。

“哎,别!”钟闻吓了一跳,生怕争抢中会摔了,扭身躲开,主动掏出来晃了晃,“刚才我自己配的香水。”

“你还有这个闲心呢?来,给我闻闻。”

纪小雨本没抱多大希望,可是当钟闻打开塞子,借着一阵吹向她的风,她闻到了和她买的这些香水截然不同的味道。她买的基本是那种甜甜腻腻的少女香,就算是主打成熟风的,她也闻不出太大差别。但钟闻手里的这个不一样,她无法具体说,可就是完全崭新的体验。

“送我吧。”纪小雨摊手。

“不给。”

钟闻拒绝得很麻利,飞速盖紧塞子,又放回了口袋里。纪小雨“啧”了一声:“怎么这么小气!你又没花钱!”

“不是钱的事……”

“那这样,我拿一瓶真正的香水和你换!”

谁知钟闻还是摇头:“不换。”

“你!”

纪小雨简直要被他气死,暴力地翻着自己手里的提袋,掏出一瓶男士香水,使劲拍在了他的胸口,转身大步流星地去追其他人了。钟闻拿着那盒香水,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膀,想着等下要去买点什么回礼。

可这个小样不能给,绝对不能。

回到尼斯已经很晚了,钟闻也有点累,犹豫了一下决定睡醒后再去找陈觅双。棕色的玻璃瓶被放在床头,虽然塞得很严密,根本漏不出来,但钟闻好似还是能隐隐约约闻见香味,这味道非常舒缓神经,以至于他这一觉睡得很沉很香。

第二天钟闻是被同屋男生收拾行李的声音吵醒的,一看手机上的时间吓了一跳。他一分钟都没有耽误,径直跳起来冲进卫生间收拾,之后抓起玻璃瓶,留下一句“我有点事出去一趟,退房前回来”就拍门而去。

然而当钟闻气喘吁吁地跑到陈觅双的花店时,却发现大门紧锁,门内有花架抵着。他又绕到那天晚上进的后门,也挂着锁,看来陈觅双是真的不在。

到了这会儿,钟闻才想起自己并没有陈觅双的电话,说到底他们仍然是陌生人,自己这一次次上赶着追,究竟是为了什么呢,只是因为觉得有趣吗?

他想不明白,也不愿意再想。也许陈觅双只是出去买点东西,很快就会回来,钟闻掐着时间,在门前徘徊。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却又像踩了风火轮,他们要从酒店到机场,要有充裕的办理值机并走到登机口的时间。他们对这里完全不熟悉,时间显得尤为重要,这些事情钟闻都明白,可他还在等。

他就要走了,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也许这一生都再也没有机会。只是临走前再见一面这样一个小小的心愿,难道也不能实现吗?钟闻不死心。

朋友一轮轮打电话来催,最后给他设了死线,在那之前必须出发。钟闻逐渐焦躁,在原地转了几圈,咬着嘴唇蹲了下去,无意识地用手机的一角敲着地砖。

作为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一个从小到大没有对什么东西有过过于强烈的欲望,并且求而不得过的人,在这个陌生的法国东南部城市里,钟闻第一次向老天祈求,让他能再见陈觅双一面。

或许真有哪个说不出名字的神听到了他的心愿,就在钟闻又一次在走或不走间犹疑时,一辆车从马路对面掉头过来,停在了他的面前。后排车窗半开,钟闻一下就看见了陈觅双的脸,他欢天喜地地跳了起来。

只是钟闻刚上前一步,一个精英打扮的男人就从驾驶室下来了,绕到了陈觅双这边。虽然陈觅双已经自己开了门,并有一条腿落了地,但男人还是勤勤恳恳地帮忙扶着门,伸手挡在门框上缘,防止撞头。

“谢谢。”陈觅双走下车来,朝男人微笑点头。

“谢什么。”男人西装笔挺,从剪裁的服帖度就知道价格不菲,头发也是梳得一丝不乱,明明个子和钟闻差不多,却显得更高一些,可能是站姿的原因,“回去休息吧,事情交给我。”

说着,他抬起手在陈觅双的肩侧握了握,动作故意放得很慢,像是怕谁看不出他俩的亲密似的。

钟闻离他们只有三四步的距离,却感觉被隔离在他们的世界之外。他气得牙酸,一脸愤愤地紧盯陈觅双不放。

男人将车开走后,陈觅双才转过身来,只是低头在包里翻钥匙,没有一眼就看见钟闻。倒是钟闻上前一步,几乎撞到她的身上,她吓了一跳,退后一步才看清钟闻的脸。

她有些诧异,没想到钟闻真的会再回来。

“那人是谁?”钟闻气鼓鼓地问。

“这与你有什么关系啊……”陈觅双不想回答,绕开他去开门,钥匙还没插进锁眼里,就被钟闻扶着双肩强行板正了身子,钥匙也脱手落了地。

她微微挣扎了一下,挣不过钟闻的力气,有点生气地问:“你到底想干什么啊?”

钟闻突然被问蒙了,眨巴着眼睛,茫然地想,是啊,自己究竟要干什么呢?他马上就要走了,能做什么呢?

“我……等了你好久。”他垂下了手,嘴角也往下撇,气恼没了,精气神也跟着没了,一张小脸恹恹的,“我马上就要回国了,现在就得走。”

陈觅看见了他脸色的变化,虽不太明白,但也看得出他情绪低落。她想着既然他都要走了,也没必要弄得太僵,于是还是深吸一口气,说:“那,一路平安。”

这一句略带敷衍的祝福,就足够钟闻充上电了,他的眼睛一下就又亮了起来,这才想起自己真正的来意。他从口袋里掏出了那只小小的玻璃瓶,递过去:“我有东西要送你。这是我在格拉斯香水工厂自己做的,还挺好闻的,有点像你身上的味道。你要是有空,兑点酒精和水,应该能用很久。”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陈觅双没有伸手接,她不想平白无故收人礼物,而且确实也用不到,“我从来不用香水,你留着送给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吧。”

“我喜欢的女孩就是你啊!”

钟闻这句话脱口而出后,不仅陈觅双震惊了,连他自己都愣住了。

原来是这样吗?

可是他就要走了啊。

“我不管,你拿着!”

自己的心绪被搅乱了,再看陈觅双貌似不经意的样子,钟闻忽地觉出狼狈来,又想到刚刚送陈觅双回来的男人,被压下去的气恼烦闷又涌了上来。他强行把玻璃瓶往陈觅双手里塞,想掉头就走,结果他收手太快,陈觅双也没抓住,棕色的瓶子从手间滑落。

陈觅双下意识弯曲膝盖抓了一下,但没抓住,瓶子落地后底部碎裂,味道立刻在空气中散开。

先涌出的是清新的兰花调,在阳光的烘烤下又有一层令人愉悦的青草气,然后玫瑰的香味才一点点渗出来,不像是置身于玫瑰花圃,甚至不像是手捧一束玫瑰,而是被一个身上带着干燥玫瑰香气的爱人从背后拥抱着,混合了他皮肤上特有的味道,这种感觉或许可以被称为亲密感。

即便现在香水的本质已经被营销盖过,但仍然有人相信香水是有魔法的,能将人带入某种情境中,能让灵魂暂时休憩或逃离。在瓶子落地,香气四散的那一刻,陈觅双与钟闻也感觉到了某种魔力,香气在他们之间制造出了奇妙的氛围,模糊了时间、距离、声音等细节,有那么一瞬间,他们竟好似相对而立,无比亲近。

钟闻感觉到自己慌乱的心跳,仿佛真的有声音在耳边不断敲击,太频太密,反而漾出一片静谧。

直到他的余光扫到地上的玻璃瓶残骸,才突然被拉回现实。他最后看了陈觅双一眼,紧抿着嘴一句话都没说出来,转身飞快地跑走了。

“哎……”

陈觅双的指尖动了动,微微出声,但很快就收了回来。叫他做什么,他是要赶飞机的。

只是——陈觅双蹲下将还算完整的玻璃瓶残骸捏起来放在掌心里,不禁有一点出神——打碎了人家的心意,难免会有些过意不去。

掉在地上的钥匙串上似是溅上了几滴,味道闻起来很清晰,只是被金属的味道遮盖了些。陈觅双开门进屋,习惯性地拿水冲了冲,再闻起来还是有香味,也不知多久能消散。脚踏下垃圾桶踏板,掌心托着玻璃残骸在上方停了又停,她却没有更合适的主意,最后还是翻转手腕丢了进去。

有些东西本就留不住,像香味,像破损的东西,像既定的航班,像……少年人突如其来的好感。

就算起初会有一些伤怀,但终究会遗忘。这样想着,陈觅双心里好过了些。一直以来,她都尽可能不和人产生情感纠葛,只想生活简单些。因为仅仅是工作上的烦心事就数之不尽了,她是个太容易积攒压力的人,如果没有舒解压力的方法,估计早就爆炸了。

虽然时间尚早,陈觅双却没有开店,她只是例行给屋内的鲜花绿植做了些维护,就躺在床上强迫自己睡一下,毕竟这三天加起来她都没睡够八小时。

希望能一觉睡到暮色降临,然后打开衣柜左侧的小门,里面有和她日常风格截然不同的衣服——那是她的避风港。

原以为不会那么容易入睡,但她隐隐闻到一阵香味,从她的掌心传来,令她安心。这是她从小到大第一次身上带有香水味,没想到竟是因为钟闻。

虽然是无意识的,但在似睡非睡间,陈觅双还是想到了钟闻的脸。

“喂!当心!”

要不是纪小雨从背后猛地拉了他一把,钟闻险些就要和人家的行李手推车撞上,人家动都没动,他自己一头撞过去。

钟闻抬手蹭了蹭鼻子,嘟囔了一声“谢谢”,眼神却仍旧呆滞。

他们顺利到了机场,结果飞机晚点,好好一个下午就耗在了机场。好不容易确认了起飞时间,大家忙不迭要去值机,只有钟闻脚步拖沓,心不在焉。其实他自打回来就一直这样,整个下午都没怎么说话,平日神气活现的人,变得如同提线木偶,只是低着头跟着,有时候方向都不辨。

这肯定是有问题,可纪小雨不想问,糊弄自己不问就等于不存在。

“这里!快点!”走在前面的人转头叫他们,指了指值机柜台。

“好!”

纪小雨扬声答,一手拽着钟闻的胳膊。

一旦托运了行李,一切就都结束了。钟闻的脚后跟如同灌了铅,说什么也走不动了。他站在那里,感觉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和滚动着的航班信息都变成了模糊的光影,交织在一起,将他死死绑住。

他从牛仔裤后面的口袋里掏出护照,看到签证日期,减去来之前浪费的几天和这段旅程,还有半个多月。他突然尝试出声,只是声音含糊:“我不走了。”

“什么?”其实纪小雨听见了,可她不敢相信。

“我说,你们先回去吧,我要再留几天。”

这一次,钟闻的语气肯定了起来,他下定了决心。

他不想人生留有遗憾,他讨厌这种牵肠挂肚的感觉,既然已经感受到了异样,就一定要搞清楚自己究竟是不是喜欢上了陈觅双。

只是在和其他人说完自己的决定后,大家一致认为他是疯了。且不说机票退不了多少钱,一个人留在这里又有什么好的?面对众人的游说,钟闻却显得出奇冷静:“放心,我的钱还有一些,在签证到期前,我肯定回去。”

“那我也陪你留下,好有个照应。”纪小雨皱着一张脸,看起来像是快哭了。

“你不剩多少钱了吧?快回去吧,我的钱也不够两个人的。”

钟闻知道钱是纪小雨的死穴,本来这趟的花销就已经远远超出了之前纪小雨做的支出计划,她全靠信用卡撑着,是真的不能留了。果然,他这么一说,纪小雨张着嘴说不出话来。

“放心吧,我这么大的人了,在哪儿不能活啊。再说我爸妈要是问起来,还指着你帮我打掩护呢。”

“我怎么给你打掩护啊,你让我怎么说?”

“就说我流连美景,乐不思蜀呗。”

到了这会儿,任谁也知道钟闻是铁了心,纪小雨让其他人先办值机,把钟闻拉到一边,她有很多话想说,一再打腹稿,到了喉咙口却又说不出来,最后只问了一句:“你是不是真的遇见了什么人?”

自从到了南法,钟闻就好像一直有桃花,先是和女人拿错了手机,后来又英雄救美,那天还莫名其妙给花店的老板娘送花。纪小雨有过怀疑,却不愿意往那儿想,因为太不现实了。只是旅行中遇到的人而已,怎么能比得过他俩的同窗情分?

所以纪小雨一个劲儿地安慰自己,钟闻只是不喜欢她罢了。但仅仅是不喜欢她,她还可以争取,如果他喜欢上别人了,那她就真的没有希望了。

可事已至此,她不能不问。

“是。”钟闻回答得很果断,甚至连善意的欺瞒都没有考虑过。

纪小雨闭起眼睛摇了摇头,苦笑出声。留不住,不是自己的,怎样都留不住。

“行吧,那你自己心里有点谱,别过了签证时间。”

最后纪小雨还是想给自己留点脸面,她将头转向落地窗外,假意沉吟了一会儿,终于将这口气缓缓放下了。她带上了不当回事的笑容,拍了拍钟闻的肩膀,便拉着自己的箱子朝值机柜台走去:“我走啦!”

虽然纪小雨到登机的最后时分还幻想着钟闻会改变主意,但她其实清楚钟闻不会,他也确实没有。

终于只剩他一个人,钟闻却不觉得紧张,之前的混沌全部散去,他脚步轻快又坚定地朝陈觅双的住处奔去。

他只要想到陈觅双看见他再度出现时不敢置信的样子,就觉得愉快,如果这真的就是喜欢,那他欣然接受,并且不会轻易言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