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导论
1.1 研究背景
矿产资源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世界经济的持续发展,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加。《国际统计年鉴2014》的相关数据显示,1990—2013年世界经济总量由21.98万亿美元增加至74.90万亿美元,对能源的需求量则由86.17亿吨标准油上升至207.88亿吨标准油。同时,由于矿产资源的不可再生性,矿产资源的价格也呈现出不断上升趋势,世界银行全球经济监测数据库的数据显示,1990—2013年世界三大市场平均原油价格由每桶22.88美元上涨至104.08美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了12.36%。一般而言,丰富的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诸如某些中东国家因为拥有丰裕的石油资源而成为世界上的高收入国家,我国的内蒙古鄂尔多斯、陕西神木、山西朔州等地因为地下蕴藏着大量煤炭资源,随着煤炭价格的大幅上涨而实现了经济快速增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地区之所以富裕,具有某种幸运的意味。但是,由于矿产资源管理机制和开发利用模式的差异,矿产资源的开发并不必然带来矿产资源所在地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如经济学理论中的“资源诅咒”(1)以及“荷兰病”(2)等命题就诠释了许多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或长期陷于贫困,或经历了经济繁荣后又陷于衰退的状况。
我国矿产资源的富集区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为支持国家经济建设,中西部地区在借助国家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开启了矿产资源的大规模开发。但是,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由于市场机制(3)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其真正的市场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矿产资源价值的流失。与此同时,矿产资源单一所有权制度(4)、相应税收制度以及利益共享机制的不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收益也尚未有效地转化为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收入,导致中西部地区对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依赖性较强。(5)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经济在经历改革开放以来连续30多年的高速增长后最直接的变化就是经济增长从高速转为中高速,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由2010年的10.6%持续下降至2015年的6.9%。(6)这标志着我国已经处在“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叠加的新常态阶段。在新常态阶段,放缓的经济增速减少了矿产资源的直接需求,矿产资源及资源品价格急剧下跌,导致部分以矿产资源开发为主的地区经济遭遇了断崖式下滑。(7)但是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在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资源型企业和资源型区域通过“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矿产资源领域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有效对接市场需求,升级版的矿业经济将实现再度繁荣。与此同时,不论是西方提出的“工业4.0”和“再工业化”构想,还是我国提出的“制造业2025”,均离不开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而矿产资源的不可再生属性所形成的稀缺性必然会促使其价格再度上涨。毕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基本经济规律。因此,将矿产资源价值转化为公共财政收入是可以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