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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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哲学定义之解释

哲学是那些我们借真实的推理(true ratiocination),从我们首先具有的有关原因或产生的知识中所获得的那样一些关于结果和现象的知识(such knowledge of effects or appearances);而且,哲学也可以是从我们首先具有的有关结果的认识中获得的那样一些关于原因或产生的知识(of such causes or generations)。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定义,我们必须注意:首先,对于事物的感觉与记忆,是人与一切生物所共有的,它们虽然也是知识,但由于它们是由自然直接赋予我们的,不是借推理获得的,因此之故,它们并不是哲学。

其次,鉴于经验(Experience)不是任何别的东西,而只是记忆;深谋远虑(Prudence),或预见未来,也不是任何别的东西,而无非是对于我们曾经经验到的事物的期待,因此之故,深谋远虑也不能被视为哲学。

所谓推理(RATIONCINATION),我所意指的是计算(computation)。而计算或者是要加到一起的许多东西集合成一个总数,或者是求知从一件事物中取走另一件事物后还剩下的东西。因此,推理与加减(addition and substraction)是一回事。既然乘不过是把一些相等的量相加起来,而除不过是把一些相等的量一一减去,事情常常如此,所以,要是有人添上乘除(multipiication and division),我将不予反对。因此,一切推理,都包含在心灵的这两种运作,即加减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