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体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8.探求的方法,所提出的任何一件事物究竟是物质还是偶性

对于那些寻求某种确定的被提出的现象或结果的原因的人们,有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并不知道被寻求原因的那个东西究竟是物质或物体,还是物体的某种偶性。因为虽然在几何学中,在寻求量、比例或图形的原因时,确实知道量、比例、图形这些东西都是偶性,可在自然哲学中,一切问题都是关于感性事物的影像的原因的,就不是那么容易辨别发生那些影像的事物本身和那些事物对感觉的现象了。这样的现象欺骗了许多人,特别是在影像由光造成的时候是如此。例如,一个观看太阳的人有一个约一呎多大的照耀着的观念,他称之为太阳,虽然他知道太阳实际上要比这大得多。同样,同一件事物的影像有时由于远看,显得是圆的,有时由于近点看便显得是方的。因此,就很令人怀疑,那个影像究竟是物质或某种自然物体,还是仅仅是物体的某种偶性。在考察这种怀疑的时候,我们可以应用这样一种方法。我们已经用综合方法把物质的特性与偶性从它们的定义里找出来了,可以把它们拿来同我们当前的观念比较一下,如果这个观念与物质或物体的特性一致,那么它就是物体;否则它就是偶性。所以,鉴于物质不能因我们的任何努力而被制造或消灭,被增加或减少,或者被推动得离开它的位置,而那个观念则随意出现、消失、被增加和减少,并且被推得来来去去地运动,我们便可以确定地断言它不是一个物体,而只是一种偶性。这种方法即是综合的。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