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论
4.0 这次统计分析使我们获得对汉语词类问题的一些更清晰的认识。
4.1 汉语的名词、动词、形容词,就某个具体词而言,可能用于次要功能,可能临时活用为本类以外的功能,甚至可以兼类。但作为“类”,它们之间有着相当清楚的界限,这就是它们在主要功能上的自身稳定性和相互区别性。
这种稳定性和区别性,究其根源,实际上是建立在汉语实词意义和功能之很大一致性的基础上的。词类功能与一定的词汇抽象意义有某种程度的一致11,这是各语言都有的。然而,形态丰富的语言,可以用形态手段构成许多词汇抽象意义有共同点而词类不同、功能不同的词,如表示动作、性质、状态的名词,这就造成了意义和功能之间的某种偏离。汉语没有这么丰富的形态,“聪明—智慧”这种义近类异的词也很少,而在交际中,句法结构的辨认是跟词类的辨认密切相关的。因此,只有当词类内的成员尽量接近该类词的共同基本意义(名词:事物;动词:行为;形容词:性质状态),且反过来意义上同类的词都有相近而又稳定的功能时,才便于在交际时区分出不同的词类和不同的句法成分。这就构成了词类功能的自身稳定性和相互区别性的基础。因此,意义事实上也成为汉语词类辨认中最先也最常想到的因素12。
4.2 这次统计表明,某一词类充当不同成分的功能是不同的。有的成分是它的主要功能,有的是次要功能,有的只是罕用功能。词类区分的标准是主要功能。目前,词类问题上的一些“悬案”,正是由于忽视了这三者的关系才造成的。比如,有人把动词、形容词出现在主语、宾语位置上说成是“名物化”,这是忽视了词类次要功能的存在;有人把这一现象一律归入“活用”13,这是混淆了次要功能和临时功能14的界限。有人把这种动词、形容词称为“转类”15,这是凭次要功能来区分词类。还有人笼统地把做主宾语看作动词形容词“本来的语法性质”,这就模糊了词类主要功能和次要功能的明显区别。
4.3 对于汉语这种缺少形态标志的语言,数理统计是解决词类上一系列问题的有效途径。譬如,本文的统计清楚地显示了动、形两类词在主要功能上的对立。因此,把“非谓形容词”归入形容词是完全合理的,因为形容词的主要功能首先是定语而非谓语;把“唯谓形容词”归入形容词就值得推敲,因为它不具备形容词最主要的功能,而恰恰具备了动词的主要功能。本文的调查统计只是一次初步的工作,可以肯定,还有许多词类问题可以通过具体深入的调查统计来解决。比如有些词难以归类,就可以通过调查统计,依其主要功能来归类。我们相信,多做一些这样的实际工作,一定会大大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和解决词类问题,进而建立符合汉语实际的词类理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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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3期,与莫彭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