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发现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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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学东渐”与法家学的复兴

“西学东渐”(“洋货”入中)的过程及其原因,尤其是采西学精华以求“国故”(“故物”)重光的种种作为,学术界已有许多研究成果面世,本章不另强为之作解,但又需要有所提示,以便明了从“传统内”的诠释进入到“洋货”观照的思想学术背景与动力。晚清“洋货”东渐的缘由、情形,可由“局中高手”梁启超的论说中了解。梁启超指出:

“鸦片战役”以后,志士扼腕切齿,引为大辱奇戚,思所以自湔拔,经世致用观念之复活,炎炎不可抑。又海禁既开,所谓“西学”者逐渐输入,始则工艺,次则政制。学者若生息于漆室之中,不知室外更何所有,忽穴一牖外窥,则粲然者皆昔所未睹也,还顾室中,则皆沈黑积秽。于是对外求索之欲日炽,对内厌弃之情日烈。欲破壁以自拔于此黑暗,不得不先对于旧政治而试奋斗,于是以其极幼稚之“西学”知识,与清初启蒙期所谓“经世之学”者相结合,别树一派,向于正统派公然举叛旗矣。115

梁氏所论,在于揭破一个必然趋向以及如何应对的可取态度:中国近代“洋货”东来,实为国门洞开之后不得不然的事情。而中国学者争言争议西法、西学,求索、追慕“洋货”,不应简单以“洋货”取“故物”而代之,而是要借用“洋货”的眼光与视野,求得对“故物”的新见新解,从而能够“经新世致时用”。近代一些学人以“西学”比观“国粹”的华彩,以“洋货”探知诸子的义理之学,正是这一追求的体现。

实际上,“西学东渐”是伴随着大变局而来的,但它尤其是大变局本身举足轻重的组成部分,所以上述近代“法家学”对大变局的回应,亦可以思想学术上的回应待之。这也正是本章第一节稍详而本节稍略的原因。世事时局之变与思想学术之变,从来都是水乳交融的,而不是截然两分。因而,西学、“洋货”不仅成为身处大变局之中的中国思想学术界必须迎接的新挑战,也是使中国思想学术研究走出传统范型的最大资源。王汎森就此指出:

以“思想资源”这一点来看,宽泛一点说来,清末民初已经进入“世界在中国”(郭颖颐语)的情形,西方及日本的思想、知识资源大量涌入中国,逐步充填传统躯壳,或是处处与传统的思想资源相争持。我们不能小看“思想资源”与“概念工具”。每一个时代所凭借的“思想资源”和“概念工具”都有或多或少的不同,人们靠着这些资源来思考、整理、构筑他们的生活世界,同时也用它们来诠释过去、设计现在、想像未来。人们受益于思想资源,同时也受限于它们。……大量流入近代中国的西方及日本的知识,是继佛学进入中国后另一次大规模的“思想资源”“概念工具”的变动,人们诠释过去、设计现在、想像未来的凭借也不同了。116

在这样的思想学术背景下,法家学的研究,出现了全新的局面与格调。中国近代法家学对大变局的回应,当然主要是以思想学术的方式呈现的,而不是直接照搬法家之言、法家之法。中国思想学术界对法家思想尤其是其“法治”思想,进行别具新义的诠释,以开一思想学术的新生面,实则发于晚清,而盛于民国,这一新局面的开创与延伸,无疑是以“洋货”的扑面而来以及其透入中国近代的思想学术研究过程为前提条件的,毋宁说,它正是中国近代思想学术界自觉运用“洋货”观照“国故”的一种必然结果。在与“故物”不同的“洋货”的烛照、探明与评定之下,近代中国学人发现了“故物”一片新的天地、一些新的涵意与价值。应当看到,在西学的影响下,中国思想家和学者对于法家的研究,无论是其问题意识与思维视野,还是思想立场与研究方法,以及概念体系与叙述方式,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此,法家走上了一条近代式的复兴之路。

“西学东渐”对中国近代法家学的影响,主要有三重展开:

其一,引动法家学的兴起和发展。从晚清开始,因缘西学的进入与刺激,人们通过“西学中源论”、“中学西学同源论”或“中西暗合论”,发现中国的诸子之学与西方的经济、法政学说存在许多相通相合之处。法家思想与西学的契合,是一大重点。较早阐述这一点的是薛福成,他在1890年的日记中写道:“《管子》一书,以富国强兵为宗主,然其时去三代未远,其言之粹者,非尽失先王遗意也。余观泰西各邦治国之法,或暗合《管子》之旨,则其擅强盛之势亦较多。”他举例说,《管子》云:“量民力,则无不成。不强民以其所恶,则诈伪不生。不欺其民,则下亲其上”,而“西国之设上下议政院,颇得此意”。还不止于此,《管子》与西方思想“指归相同、措施相合者,尚未易以一二数”,所以他感慨道:“岂非开辟稍迟,天地之气运有不期然而然者欤?”117湖南学政使徐仁铸在《轩今语·诸子学》中虽然批评“西人之学悉出中土”的论调属于“自大之习,致为无谓”,但他也断言:“东西虽辽绝,而政学之暗符者,不一而足”,而“诸子之学多与西政、西学相合”。118

进入20世纪初,宣扬包括法家在内的周秦诸子合于西学的种种观点,屡出于学人之著述。有人认为,周秦诸子都有“自成一子之思想”,今人“展诵遗书,往往新理新法,为近代欧美大儒所精思力究而得之者,周秦诸子已早及之”。119也有人指出:自戊戌变法之后,仁人志士“倡改革之说,由政界而推之学界,改良学术之言,乃渐昌于学士大夫之口”,于是培根、笛卡尔的哲学,伯伦知理、孟德斯鸠的法政学说,“输入中土,家庋其籍,人口其辞,呜呼盛已”。然而,中国的“诸子之学,其璀璨光辉于战国之时”,如“管商申韩,主张法治”,亦即“其学本专于法者也,其视法也,尊于君主,必君臣上下,悉范围于轨物之中,其事乃完全而无缺憾,而不能以九重之高,独岸然自尊于法之外”。120力主复兴国学的邓实更是认定西学“多与诸子相符”:

夫周秦诸子,则犹之希腊七贤也。……呜呼!西学入华,宿儒瞠目,而考其实际,多与诸子相符。于是而周秦学派遂兴,吹秦灰之已死,扬祖国之耿光,亚洲古学复兴,非其时邪。考吾国当周秦之际,实为学术极盛之时代,百家诸子,争以其术自鸣。如墨荀之名学,管商之法学,老庄之神学,计然白圭之计学,扁鹊之医学,孙吴之兵学,皆卓然自成一家言,可与西土哲儒并驾齐驱者也。夫周秦诸子之出世,适当希腊学派兴盛之时。绳绳星球,一东一西,后先相映,如铜山崩而洛钟应,斯亦奇矣。121

而梁启超在《管子传》(1909)中宣称欧美人雄于天下所倚靠的治术,如国家思想、法治精神、经济竞争,中国的管子早已发明,实为不期而若合符节。

其后,在1919年至1940年代,“整理国故”、诸子学以及法家学的研究,尽管话语有所不同,但实质上仍延续了上述看法与思路,例如胡适主张用比较的研究对“国故”的材料进行整理与解释。陈启天认为,“新战国时代”列强最强有力的思想,包括“国家观念”、“法治观念”、“军国观念”等,也是与先秦的法家思想相近的。

以上这些论说和做法所透出的心思,在于认为诸子之学可与西学相互参阅、相互证成、相互发明以及相互驳议。既然诸子之学与西来之学“皆有冥合之处,互观参考”必定“所得良多”,故无论治西学、治诸子学,均可对西学与诸子学兼而治之。122尤其是在西学潮涌而来的情势下,宣示诸子之学与西学的契合,既可使诸子之学得到瞠目于西学的中国学人的瞻顾,又可部分消解“西学”给“中学”造成的压力,与此同时,中国学人也可理直气壮、心安理得地运用西学攻治诸子之学(“以西释中”)。

其二,以西方法治思想为资源,诠释和整理法家的“法治”。本书以下各章,均对此问题有所论述,故这里只略作提示。

自晚清西方法政思想学术传入中国开始,其法治概念与思想一直是中国学人研究法治问题的圭臬和资源。法家学者认为,此举不仅可以沟通中西的法治理论,亦可发现先秦法家在“法治”问题上的创见与贡献,从而为近代法治国家的建设提供本土思想文化上的支持。虽然不时有所“比附”,但打通中西古今的尝试,也功莫大焉。如梁启超所撰的《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管子传》以及后来的《先秦政治思想史》123,无不以“西学”包括其法治学说作为研究中的概念工具和思想资源,乃至评估衡断的重要标尺,其《管子传》阐述管子的法治主义及经济政策,尤“以东西新学说疏通证明之,使学者得融会之益”。124而萧公权也承续了晚清凭“洋”观“故”的思想学术潮流,他既是以“洋货”诠解、评析“故物”的积极倡导者,也是卓有建树的坚定实践者。在其代表性著作《中国政治思想史》一书的“凡例”中,萧氏明言其研究的理论预设与方法:“本书采政治学之观点,用历史之方法,略叙晚周以来二千五百年间政治思想之大概”125,法家管、商、韩、李的思想,也是其中的重要篇章。萧先生曾获美国康奈尔大学政治学的硕士和博士学位,其所说“政治学之观点”,是他所熟知、精通的西洋政治哲学、政治学说与法治思想。

其三,“以西例中”(罗志田语),推重传统思想与文化,重拾自我思想文化的自信心。“西学东渐”以及20世纪之后的各种“主义”、思潮大量进入中国,是改变中国近百年来思想学术走向最主要也最重要的力量。但这一态势不仅没有使中国思想学术界被西学与外来文化完全压垮,反而激发了一些研究国学、诸子之学包括法家之学的人士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和卫护。

邓实在1905年指出:

我周秦诸子,本其所得,各自为学,波谲而云诡,不可谓非吾国学术史一代之光矣。……而吾乃等之瓦鼎康匏,任其沈埋于尘埃粪土之中,视若无睹。家有至宝,而遗于路人,岂不惜哉!故吾人今日对于祖国之责任,惟当研求古学,刷垢磨光,钩玄提要,以发见种种之新事理,而大增吾神州古代文学之声价。是则吾学者之光也。126

而梁启超歌颂管子为中国“学术思想界一巨子”、商君为中国的“伟人”、麦孟华赞美商鞅为中国“法学之巨子而政治家之雄”,当然也具有同样的思想、文化情怀。

陈烈在《法家政治哲学》(王宠惠题签,吴经熊作序)一书的“自序”中,一开篇也表达了对法家文化的情感和自豪。他满怀深情地写道:

在这个德意志以歌德骄,英吉利以莎士比亚高傲,乃至意大利以但丁为荣耀的世界,我深深地感到——感到一个韩非可以使我们骄,我们也有一个商鞅可以使我们高傲,乃至我们也有一个慎到尽足为我们荣耀。总之,我们中国在春秋战国那个时代,我们的祖先,早已留给我们不少丰富的遗产,其间尤其是法家的政治哲学。127

常燕生、陈启天等人也同样高举法家思想及其治国主张,认为它是中国固有文化宝库中的佼佼者。

这是一个历史的吊诡。

诸子之学(主要是诸子的思想与治法)在两汉之后至清代逐渐被儒家打入谷底,其人频遭讥骂,其学隐而不彰,其理抑而不发,虽其法得以阴而用之,但多属异端、伏流,更别说发扬光大了。但是,西学一朝传进中土,“洋货”一旦涌入国门,本土的诸子之学却显出不同寻常的流光溢彩与一时之盛。许多“国故”、“故物”的光辉,恰恰是被西学、“洋货”映照、品味、挖掘出来的,正如西方文化的东来,让一些人更加欣赏和盛赞中国的传统文化。这并非仅仅出于压力之下的本能反应和对民族、国家的情感表达,更重要的是在西学与诸子之学相通相契的认知之下,西学之光又何尝不是诸子学之光?“西政”、“西法”之理又何尝不是诸子之思想?因此,弘扬诸子之学对于吸纳西学并无妨碍。反之,学习西学对于光大诸子之学亦无阻滞。毋宁说,两者不仅可以相互补充,而且可以共同进益。

总归而言,“西学东渐”对近代法家学的三重影响,其实只是一件事:西学作为压力与参照系,作为思想资源和学术样式,催逼、启发、引动和推展了近代法家学特别是法家思想的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