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发现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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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道”的法家:张之洞等对法家的贬斥

众所周知,张之洞的《劝学篇》,在批评守旧者的同时,重点旨在反击当时兴起的维新思潮与变政主张。按其《劝学篇·序》的说法,甲午战败,全国上下震惊戒惧,“于是,图救时者言新学,虑害道者守旧学,莫衷于一”,尤其是“恢诡倾危、乱名改作之流遂杂出其说,以荡众心。学者摇摇,中无所主,邪说暴行,横流天下”,故此,他出于护儒教、卫道统的目的,奋而对其所认定的杂学邪说予以尖锐的抨击。其中,《宗经》就是极力尊崇儒家经义的一篇重要文字。“‘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131,守住圣学之道,一直是儒家最重要的事业,《宗经》篇的主旨,即在于此。为了大力扬儒教、颂圣学,该篇又着重贬抑诸子之学,包括法家之学。反诸子之学,其本身就是“宗经”。正如张之洞自己所揭示的那样:

曰宗经,周秦诸子,瑜不掩瑕,取节则可,破道不听,必折衷于圣也。132

所谓“破道”,即指诸子攻击、毁誉、损害圣门的经义道术与政教纲常。而诸子之学是否“破道”,必须根据儒家圣教或者六经之义来衡断。若诸子之学不“破道”,则可节取之;否则,就“不听(不听信、不采纳)”。

在张之洞看来,法家显然是“破道”之学。《宗经》一开篇就强调:

衰周之季,道术分裂,诸子蜂起,判为九流十家。惟其意在偏胜,故析理尤精而述情尤显。其中理之言,往往足以补经义,乾嘉诸儒以子证经文音训之异同,尚未尽诸子之用。应世变。然皆有钓名侥利之心。故诡僻横恣、不合于大道者亦多矣。

他虽然指出先秦诸子亦有“中理之言”,可以“补经义”、“应世变”,其精华“皆圣学之所有也”,所以“今欲通知学术流别,增益才智,针起喑聋跛躄之陋儒,未尝不可兼读诸子”。133但这往往是“虚言”,他要着重指明的“实语”是,先秦诸子“不合于大道者亦多矣”。不合于圣学大道,成为张之洞所言“九流之病”的核心,也是先秦诸子“破道”的主要表征,而这“九流之病”,都是“圣学之所黜”的。对于“九流之病”,张之洞进一步作了分析。他认为,除了“驳杂”之外,最重要的是九流“害政、害事而施于今日必有实祸者”,法家当然也有此类祸患与病症。他一一指出:(1)《管子》说:“惠者民之仇雠,法者民之父母”,这有悖于儒家的民本思想;(2)“申不害专用术,论卑行鄙,教人主以不诚”;(3)“韩非用申之术,兼商之法,惨刻无理,教人主以任人、不务德”。张之洞在《劝学篇(内篇)·循序第七》还认为:“簿书文法,以吏为师,此韩非、李斯之学,暴秦之政所从出也,俗吏用之。……非孔门之政也”134;(4)“商鞅横暴,尽废孝弟仁义,无足论矣!”这些指控虽然简略,但却一并将管、申、商、韩之学予以摒绝斥逐了。

从上述先秦诸子亦有“中理之言”的判断来看,张之洞并非全盘否定先秦诸子之学,也并非全然抛离法家。然而,在1895至1898年间,孔门圣教纲常的际遇,显然不是“腹背受敌”一语可以形容的,而是陷入了“四面楚歌”的危险态势。面对这一态势,护教心切的张之洞,力图凭借《劝学篇》一书,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所以容不得他稍加宽贷,只能对包括法家在内的先秦诸子痛下狠手。具体来看,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其一,社会政治危机对儒家所维护的政治秩序构成严重威胁。

1895年以后,不仅外患内乱均有显著的升高,威胁着国家的存亡,同时,中国传统的基本政治社会结构也开始解体。这方面最显著的危机当然是传统政治秩序在转型时代由动摇而崩溃,这个在中国维持数千年的政治秩序一旦瓦解,使得中国人在政治社会上失去重心和方向,自然产生思想上极大的混乱与虚脱。135

而这正是张之洞为之焦虑和紧张的最根本的危机。

其二,在思想学术上,逐渐传播的民主、民权、平等学说,对“三纲”之学或孔门的纲常名教形成极大的挑战。康、梁等人的维新改革,不再局限于先前的行政层面的变法,特别是其伸民权、立宪法、开议院等主张,直接冲击传统皇权政治制度的核心所在。例如,《文仲恭侍御严劾康有为折》指控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人士,说他们的思想、主张,表面上是企求国家富强,而实际上,小则“召乱”、大则“卖国”。该折写道:

若全不讲为学、为政本末,如迩来《时务》、《新知》等报所论尊侠力,伸民权,兴党会,改制度,甚则欲去跪拜之礼仪,废满汉之文字,平君臣之尊卑,改男女之外内,直似止须中国一变而为外洋政教风俗,即可立致富强,而不知其势,小则群起斗争,召乱无已,大则各便私利,卖国何难。136

所谓“为学、为政之本”,就是传统的伦理纲常、政教礼则。而“伸民权”等维新之举,则有悖于这“学”、“政”之本。不难发现,“小则‘召乱’、大则‘卖国’”的帽子,正是从张之洞那儿来的。尤其是吏部主事、出生于江苏的王仁俊(王干臣)发表《实学评议》一文,用中国传统的“三纲”之学,攻击“民权”学说与“民主”思想。137

其三,张之洞注意到,“光绪以来,学人尤喜治周秦诸子”,由此开始重估法家之学,如梁启超多次倡导研习先秦诸子。他在《读书分月课程》(1892)“最初应读之书”中,包括了“子学书”,列有《韩非子·显学篇》和《管子》。《上南皮张尚书书》(1896)也主张借取诸子之学,以重视政治学术,即“以六经诸子为经学,必以子学相辅,然后知六经之用,诸子亦皆欲以所学治天下者也。而以西人公理公法之书辅之,以求治天下之道”。《〈西学书目表〉后序》(1896)更断言:“读经、读子、读史三者,相须而成,缺一不可。”138章太炎1897年9月17日在《实学报》(第3册)上发表《儒法》一文,极力赞颂管仲、申、商以法术治国,驳斥儒者谓法家“言杂伯,恶足与语治”的论调,认为“儒者之道,其不能摈法家,亦明已”。该文还表彰子产、诸葛亮之治并非不同于法家的治术,且“诵祝冀为其后世”。139湖南学政使徐仁铸1898年所撰的《轩今语》亦认为:“诸子之学可与《六经》相辅而行”,只有诸子之学与孔子之教合而观之,“然后圣人之全体大用乃见”。而且,“诸子之学多与西政、西学相合”,对于法家,他提出可先读《管子》,次读《韩非子》、《商君书》。140而张之洞认为,诸子之学威胁到孔门圣学。所以《宗经》篇最后指出:诸子之学,“其流弊恐有非好学诸君子所及料者,故为此说以规之”。

总之,张之洞深觉甲午战败激发的变法思潮、维新主张与诸子之学,将会毁坏圣门的道统、治统和学统,必须汲汲于鞭挞诸子之学包括法家之言,以拯救圣道纲常、护卫圣学根本。

《劝学篇》批法家、护圣道的心志与言说,并不孤立。在《劝学篇》刊行之前的1896年,康有为多次批判法家残暴、刻薄和反对礼教。他在《古今学术源流》中说:

刻薄一派,申、韩之徒也,其与儒教异处,在仁与暴,私与公。……刻薄一派,即刑也,流毒至今日,重君权、薄民命,以法绳人,故泰西言中国最残暴。同是法家,管子心最公,重民也;商君次之;至申、韩,直视民命如草芥。

法家以刑为本,过于刻薄,出于道家。141

其《万木草堂口说》也指出:“商鞅非《诗》、《书》、《礼》、《乐》、孝弟、贞廉等语,谬甚。”142谭嗣同在《仁学》(1896—1897)一书中同样痛斥申、韩的残刻。143而在《劝学篇》甫一完成,张之洞的门生、翰林院侍讲黄绍箕就在1898年6月呈奏说:“近来议论于中、西各有偏见。当经奏请湖北督臣张之洞纂有《劝学篇》,持论切实平允,尚无流弊,……拟请饬谕将原书发交各省学政刊刻,交士子阅看,似于学术人心不无禆益”。而光绪帝“详加披览”后,对黄绍箕的评价和建议深表赞同,谕云:《劝学篇》“持论平正通达,于学术、人心大有禆益。著将所备副本四十部,由军机处颁发各省督抚、学政各一部,俾得广为刊布,实力劝导,以重名教而杜卮言”。144由此,《劝学篇》一时称盛。此外,1898年9月刊行的《冀教丛编》一书,不仅收录了《劝学篇》中的五篇论文,而且称赞该书是“挽澜作柱”的鸿篇巨制,亦附和、声援张之洞对法家的攻击。例如,叶德辉说:“诸子之学,间有可以治国者,大抵杂霸之主,偏隅割据之世耳。”145他针对梁启超所说先秦诸子“实皆本于六经”的观点,指斥道:“如韩非、如李斯,虽本于圣门弟子之传,其背经而驰也实甚,只得云离于六经,讵得云本于六经?”他还特别针对梁启超关于先秦诸子如同孔教一样各传其教的言论指出:“尸子之传为商鞅,惨刻无人理;……其人本无可取,其法尤不可用,谓其传教与孔子同”,实为一大谬误。146叶德辉对法家的这些抨击,与张之洞前后呼应、一脉相承,似乎坐实了法家“破道”的形象与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