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栏黑体部分为增加、修改的内容;右栏删除线部分为删除的内容)
[1] 以下表格左栏为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的《安全生产法》,右栏为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