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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提示
四十余年的改革开放不仅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飞速提升,也使得民间财富与民间资本空前充裕。充裕的民间资本为民间融资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众多中小企业迫切的融资需求也进一步促进了民间融资的发展。随着民间融资的活跃,为了防范可能随之而来的金融风险,国家三令五申,出台各项法律法规,规范金融管理体制,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但是近些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还是屡屡发生,总结下来,近几年发生的各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其一,受害人数多,涉及地域广。最近发生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受害人涉及全国各个地方,涉及社会各个阶层,主要原因在于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非法集资行为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不再局限于当地小范围内,而是有了全国性、广泛性的蔓延趋势。其二,涉案金额巨大,群众财产损失严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犯罪数额一般都很大,几千万元、上亿元的案件屡见不鲜。而且案件发生后,投资款大多无法追回,给投资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三,犯罪隐蔽性强,一般较难被发现。此类犯罪往往会采取合法形式成立公司,以公司名义对外吸收资金,有些行为人甚至采取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上宣传,找明星代言,让投资人相信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进而投资。在返息时,为了避免投资人及时发现,行为人也大多会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将新吸收来的资金不是用于投资,而是用于给老投资人及时返息,进一步骗取投资人的信任。很多投资人都是在公司资金难以维系,面临崩盘,人去楼空时才恍然大悟,只不过为时已晚。
因此,广大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时,应当审慎选择具备相关金融资本融资资质的正规公司,不要被高额回报和保本保息的承诺蒙蔽双眼,贪一时之利,最终给自己、给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