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哪种形式更好?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两种形式。普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两者区别如下:
(1)营业执照名称不一样。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该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则应该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2)出资人数不一样。普通合伙企业投资人数为2人以上,没有上限规定,而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责任承担不一样。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必须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不一样。普通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权利。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只有普通合伙人才能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5)出资方式不一样。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6)投资人与本合伙企业发生交易的规定不一样。普通合伙人不得与本合伙企业发生交易,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与本合伙企业发生交易,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合伙协议约定不得进行交易的除外。
从以上分析可知,两种组织形式各有千秋,不存在哪种组织形式好的说法,投资者应根据各自的投资目的和需求而选择适合自己的组织形式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