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两年前我提笔撰写《解剖谎言:测谎师办案手记》一书时,最初的想法,是把自己在办理测谎案件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悟从心理学的角度做一次认真的梳理。该书出版之后,我收到了许多测谎领域的前辈老师、司法一线的办案同仁和高校心理学的专家学者的来信。书中的许多内容引发了他们的共鸣,对我而言无疑是一种巨大的鼓励。
现在,这本《与谎言的每日相遇:测谎师办案的52堂实务课》顺利与读者见面。
本书立足于心理学视角,以具体测谎案例为依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测谎的专业思维路径进行阐释。在内容方面,本书在着眼于测谎专业知识与操作技巧的同时,也涉及包括记忆修订、记忆传染、具身认知、时间知觉、暴力遗传、证实性偏误、病理性说谎、知觉恒常性、自我合理化、罗森塔尔效应、模糊痕迹理论、挫折—攻击理论、认知失调理论等在内的心理学知识在测谎和司法实践中的体现与应用。测谎技术脱胎于心理学,测谎技术发展的营养汲取于心理学,这也是我坚持从心理学角度来阐述测谎的根本原因。
测谎,具体可分为狭义的测谎与广义的测谎。狭义的测谎,即司法领域中借助测谎仪所进行的标准化测谎。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测谎师主要是使用“多导生理心理测试仪”(即我们所俗称的“测谎仪”)进行测谎。
首先,由测谎师向被测人说明测谎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程序。然后,测谎师与接受测谎的人(在测谎实践中称为“被测人”)针对具体案情进行细致梳理,并针对特定的问题进行必要的“心理开发”,即“测前谈话”阶段。
接下来,测谎师将测谎仪所包含的多导传感器与被测人连接,并选择特定的测谎范式,使用编制好的题目向被测人进行发问,即“正式测试”阶段,有时也被称为“测谎仪测试”阶段或“上机测试”阶段。
在被测人回答问题的过程中,测谎仪会迅速、精确地记录下被测人的皮肤电、血容量、血压、呼吸等生理指标的即时变化情况。
在发问和回答结束后,测谎师将对被测人在测谎过程中生理指标的相关数据进行量化分析,明确被测人在回答问题时说谎的概率,即“量化评估”阶段。
最后,测谎师将依据对被测人生理指标变化情况的量化分析结果,撰写《心理测试(测谎)报告》,给出最终测谎结论,即“出具报告”阶段。
司法领域中借助测谎仪进行的测谎,对于专业性和规范性有着很高的要求。
首先,主持测谎的测谎师,以在检察机关从事测谎工作的测谎师为例,必须取得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测谎专业技术资格,才能够独立进行测谎。也正因如此,司法领域借助测谎仪进行的测谎,绝非人人可以实施。
其次,司法领域中借助测谎仪进行的测谎,从测前谈话、问题设计、测试范式、仪器使用、波形分析到结果评估、报告撰写,都有一整套详细的操作标准和流程,决定了测谎师必须经过大量的专业化培训和实战经验积累,才有能力独立进行测谎。
需要解释的一点是,司法领域中的“测谎”技术,其实只是一种通俗的叫法。该技术的目的在于探查个体的心理信息。但为了方便读者进行理解,本书暂用“测谎”一词进行表述。并且,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测谎可以用来帮助审查、判断证据,但测谎结论不作为证据使用。
司法领域中测谎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普通大众对其知之甚少,这也为测谎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尽管“测谎”对于普通大众而言相对陌生,但事实上,测谎正在各类疑难复杂案件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我的《解剖谎言:测谎师办案手记》一书,也已通过大量的案例,对测谎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进行了详细阐述。
本书主要立足于司法领域中借助测谎仪进行的专业测谎展开论述。鉴于此,书中所表述的“测谎”,所指的就是“测谎仪测谎”。但同时,对于广义的测谎所涉及的相关内容,本书也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关注。
对于本书的诞生,我要感谢闫潇潇老师、唐晋老师、张国樑老师、刘菡老师和郭静老师。每起测谎案件的顺利办理,凝聚的是大家的心血,闪耀的是集体的智慧。我还要感谢本书的编辑吕静云老师。吕老师与我既是法大校友,也是很好的朋友。本书能够顺利与读者见面,离不开她的一丝不苟与辛勤付出。
当然,本书的内容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但我愿意把它们进行分享,并真诚地期待读者向我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需要说明的是,书中所使用的案例均经过了必要的合理改编。另外,为了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测谎,笔者也在书中使用了部分虚构案例以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