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虐待父母的,还有继承权吗?
现实问题
卫某是一位退休老人,老伴已经去世,育有卫男和卫女,卫女嫁到外地,卫某和卫男一家一起生活。卫某几十年来存了一笔养老钱,但卫男总是找种种借口向卫某要钱,卫某不给,卫男就拳脚相加,有几次打得太狠了,还闹到了派出所,居委会和警署数次调解,但效果不佳。这种状况持续了几年,无奈之下,卫某只好到外地投靠卫女生活。几年后,卫某去世,卫男此时却跑来找到卫女要求继承遗产。那么,卫男还有继承权吗?
律师解答
依照《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本案中,卫男对卫某长期存在虐待行为,从实施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且卫某在生前没有对其表示宽恕,故卫男丧失继承权,卫某的遗产应由卫女继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0.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13.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