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杭州刀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长沙百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案情聚焦
杭州刀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刀豆公司)依法享有作品《武志红的心理学课》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任何第三人未经刀豆公司许可,均不得以信息网络的方式向社会公众传播该作品。长沙百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赞公司)未经许可,擅自通过其所有并经营的微信小程序“在线听阅”“咯咯呜”“回播”提供该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作为微信小程序的平台管理者,具有审核的义务;但腾讯公司在审核涉案小程序后,在应知的情况下,仍然放任百赞公司的侵权行为,腾讯公司的行为构成帮助侵权行为。两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等法律规定,侵犯了刀豆公司就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给刀豆公司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故提起本案诉讼。
关于腾讯公司是否构成帮助侵权及是否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及下架涉案小程序的责任,法院认定如下:
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看,网络服务提供者包括网络自动接入或自动传输服务提供者、缓存服务提供者、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搜索或链接服务提供者四种类型。因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同,不同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信息内容进行编辑、控制的权利和能力存在很大差异。其中网络自动接入或自动传输服务应属于基础性网络服务。基础性网络服务提供者通常无法审查用户上传内容,对侵权内容的判断识别能力很弱,甚至无法准确地删除侵权内容或者切断与侵权内容有关的网络服务。其呈现的无差别技术性和被动性等属性决定了其应与后两种类型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不同的责任。本案中,百赞公司开发运营的微信小程序相关运营内容构成著作权侵权,腾讯公司是否构成帮助侵权及是否应承担下架小程序的责任,取决于腾讯公司向开发者提供的小程序服务的服务内容及性质。从腾讯公司提供的小程序技术原理看,小程序是开发者独立运营的一组框架网页架构,只通过指定域名与开发者服务器通信,开发者服务器数据不保存于腾讯公司,开发者通过小程序直接向用户提供数据和服务。因此,腾讯公司对小程序开发者提供的是架构与接入的基础性网络服务,其性质类似《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自动接入、自动传输服务。与直接存储或控制第三方内容的网络服务不同,腾讯公司未存储开发者小程序的数据且亦无法进入开发者服务器查看或处理相关内容,其客观上难以对小程序内容作出审核,因此,刀豆公司提出腾讯公司违反审查义务构成帮助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不能成立。
就下架涉案小程序的诉请,从腾讯公司所能采取的必要措施看,由于小程序内容均存储于开发者服务器,小程序只是通过开发者域名作为端口与开发者服务器之间进行通信,因此小程序平台技术上无法触及开发者服务器内容,更谈不上精准删除开发者服务器中的侵权内容,如一定要屏蔽侵权信息,腾讯公司技术上可采取的措施只有彻底关闭通信端口,切断用户与开发者之间的联系通道,即彻底删除小程序,但一律彻底删除小程序并非法律规定的“采取必要措施”所追求的“定位清除”效果。综上,以法律规定和客观技术事实为依据,腾讯公司作为小程序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应承担开发者小程序内容出现侵权时整体下架小程序的责任。因此,对刀豆公司提出要求腾讯公司下架涉案小程序的诉请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律师评析
微信小程序因其无须另行下载APP、调用方便等特征广受相关用户喜爱,各类网络服务提供者出于上述考虑大量开发使用微信小程序,但是海量的小程序中同样隐含着侵权风险,本案中涉案小程序向用户提供了权利人作品,无疑涉嫌直接侵权,但提供微信小程序服务的腾讯公司应当承担何种责任,需要仔细推敲。本案判决中法院对腾讯公司的定位、微信小程序的技术细节等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定位,最终认定腾讯公司提供的系自动接入、自动传输服务而非信息网络服务,故其无须承担“通知-删除”义务。判决的亮点同时在于对小程序本身与小程序提供的内容之间的区分,认为整体删除小程序无法达到法律规定的“采取必要措施”追求的“定位清除”效果,不应当被支持。除此之外,虽然认定腾讯公司无须承担“通知-删除”义务,但仍释明了腾讯公司规范小程序服务的相关义务,核心在于对小程序开发主体信息的实名认证和公布,确保权利人有效及时维权。本案判决给如火如荼的小程序开发热潮注入了强心针,也对相关主体的行为界限进行了划分,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