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什闾城
“糊涂蛋,给谁发信息呢,是不是昨天那个女的?”。
小妹突然探出脑袋,笑嘻嘻的看我:“听说还是个大肚子,准是你干的好事儿”。
我勉强笑了笑,在别人眼中,大概也有一丝苦涩。
“谁敢造我的谣?”。
“赵河宽”。
这该死的小四两,总有一天把他那张大嘴焊死。
不过这小子倒没骗我,白衣人出现的时候,周围几栋楼上的人都在沉睡,而白狐肯定是变异过的,如果朱永良真拿动物做了实验,不会就这么一种,也不会就这么一只。
那种血红色的花,应该就是欢喜花,他们肯定和圣女寨有关,不远千里追捕怪兽,是人道毁灭,还是带回去供明言教授研究?
我脑子转的飞快,根本睡不着,发了一条信息给苏欣晨,问她如果我喝了陶木春的血,会不会想起那失落的十一年,她的回复是:NO。
陶爸爸多年前出过一次意外,摔伤了头部,昏迷了整整三天,陶木春也曾经尝试过,可事情并没有象她希望的那样,往好的方向发展,最终还是推进了手术室,又清了一次颅,才慢慢有了知觉。
倘若她的血对谁都有效果,头一天见我,就直接硬灌了,用不着文武带打的,那么费劲。
临近半夜,车驶进一个服务区,餐厅里没人,只有小超市亮着灯。
小妹拉着苏欣晨去买吃的,我和陶木春各自订了房间,两人间,进去的时候,一个男人拍着肚皮打哈欠,床柜上扔着吃剩的包子和香肠皮。
他个头、年龄和我相仿,却比我胖了整整一大圈,是个小细嗓,说句不好听的,象太监。
“一个人旅行?”。
“和朋友一起,散散心”。
我一边跟他东拉西扯,一边铺床,刚收拾完,小妹喊我去吃饭,就在隔壁。
泡面、香肠、榨菜和卤蛋,标准搭配,苏欣晨吃不了,扒了一半给我。
小妹似乎也不太饿,剩了点儿,都让陶木春报销了,又拿了根老玉米继续啃,神情专注,好不好吃都得吃,不吃哪来的血。
“今天感觉有点奇怪”。
她突然停下来:“好象有人跟着咱们”。
这女孩儿的第六感一向很准,上次是陈安俊,这次会是谁?。
苏欣晨走到窗前,望着路灯下的停车场,有的人直接睡在车里,再过五六个小时天就亮了,不值当的花钱开间房。
外面风吹虫鸣,时不时“轰隆隆”的驶过几辆运输车。
“大货柜里有三个人……”。
她小心翼翼的抬起耳机:“一个说明天中午必须跟老大见面……,另一个说,这东西太扎眼,留着是祸害,得想个办法……”。
苏欣晨用简短的几句话,把听到的概括出来。
我几乎惊呆了,这技能也太牛了吧。
“人最多的是那辆银色面包,四个,其中两个呼吸均匀,可能在睡觉,有一个刚刚挂断电话,说兔子醒了,不知道能不能捂住,……噢,他旁边是个女的,一直在强调要保证什么人的安全……”。
说着,她转向一辆高档小轿车,听了几秒钟,脸颊突然飞起一片红晕,“啪”的把耳机扣上。
过来人都知道她听到了什么,无非是“吱吱呀呀”、“嗯嗯啊啊”一类的象声词。
连不谙世事的小妹都懂,贴着玻璃、瞪着眼睛找。
“收”。
苏欣晨嘴角含笑,拉上窗帘:“美少女,咱脸皮别那么厚行吗,偷听人家不好”。
我笑了声,被她瞪了一眼。
陶木春关心的是谈话内容,两辆车同样神秘,但目前来看,并不象冲我们来的。
回到自己房间,胖子还没睡,得知我们要去同益古镇,一骨碌爬起来:“伙计,带上我呗,路上搭个伴儿,登山望雪,绝对不虚此行”。
我没吭声,瞅着他那身肥肉。
“真的,太壮观了”。
他相机里有张自拍照,穿着冲锋衣,站在皑皑白雪的山脚下,一手扶着同等身高的石碑,上刻“玉砚雪山”四个遒劲有力的大字。
“你以前去过?”。
“去是去过,没爬成,我到的前一天山体滑坡,听说露出了个冰窟,深不见底”。
工作人员立刻封山,加装护栏、贴上警示标牌,隔了几天又去复检,竟然多了堆人体遗骸。
“别害怕,是具古尸,虽然被动物啃的有点惨,但勉强可以辨认出服饰”。
我猛的来了精神:“什么时候的事儿?”。
胖子望着房顶,好象上面写着年月日,突然一拍手:“四年前,没错,那时候我刚结束了第一段恋情,痛不欲生……”。
“遗骸呢?”。
“那谁知道”。
网上还真有这件事的新闻,跟他说的很接近,最后多提了一句,因为某个工作人员的疏忽,那堆残皮破骨在运下山的过程中不慎丢失。
“到了同益古镇,我给你们做向导”。
胖子不达目的不罢休,拿出身份证:“我叫罗静安,探奇杂志社的记者兼摄影师,不是坏人”。
一听这杂志社就大不了,草台班子。
“罗静安?”。
第二天,我把他介绍给女孩儿们,小妹眨着眼睛:“锣不是越响越好吗,应该叫罗震天才对,怎么会越敲越安静了呢?”。
“因为在古代,锣声一响,不是走水就是盗抢山匪,所以,没有锣声就是好的呀,代表着宅院四邻平安”。
“那你就是福星喽”。
人对人产生好感,往往就在一瞬间,他和小妹挤在后排聊个没完,旁若无人的嬉笑打闹。
陶木春递给小妹一瓶牛奶,没接住,胖子捡起来,开玩笑的说:“也请我喝一瓶吧”。
话音未落,就被苏欣晨抢了过去:“……这么小一瓶,你怎么够喝?给,喝这个”。
车里有超大瓶的可乐,胖子抱着,哭笑不得。
我猜里面装的是陶木春的血,白色的血。
“同益古镇好玩吗?”。
小妹含着吸管:“为什么叫同益?”。
她以为胖子的解释一定很有趣,没想到却非常离奇血腥。
相传很久很久以前,同益古镇的前身是什闾城,二百多户人家,谁也说不上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只知道是一个大家族,吴氏家族。
吴氏家族极为神秘,因为周边没有乡村农户,城里每个月都会派出一支驮队,步行百里,到大集上用粮食换取油盐布匹等生活用品。
据说他们长相凶恶、额头涂青,张嘴一排獠牙。
“你说的是人,还是妖怪?”。
小妹本来笑的还挺开心,猛然联想到自己,表情失落,偷偷拿眼瞟胖子。
“所以没人敢从什闾城下过,直到遇上了个要钱不要命的主”。
这货是新上任的农都尉,一天,他巡视地方,发现从前那座荒城如今人畜兴旺,便命令恶仆去征粮,三说两说动上了手。
“吴氏族人非常彪悍,吱哇怪叫,把这帮家伙打的哭爹喊娘,恨不得多生两条腿”。
这下可闯了大祸,农都尉上报郡府,谎称什闾城是猿山狐丘,半人半兽的妖邪藏身之地。
太守立刻派大都尉沈鹤鸣前去围剿,浩浩荡荡来到城下,远远望见数百刁民出城迎战,为首的是位桔皮麻脸的少妇。
“这女的看来不简单,打赢了吗?”。
“四个字,虎入狼群”。
胖子连说带比划:“一口气把沈鹤鸣撵出了五十多里地,不敢再攻城,怕挨打,家也不敢回去,怕挨骂,原地安营扎寨,商量对策”。
我开着车,正听得津津有味,苏欣晨一捅我,让我注意前方,原来那辆大货柜已经驶上了弯道,准备下高速。
她又指后视镜,银色面包车一直不远不近的跟着,玻璃反光,看不清里面是什么人。
“都留点神,去哪儿别落单”。
陶木春要苏欣晨寸步不离的跟着小妹。
小妹撅着嘴,嫌我们乱打岔,一拍胖子:“接着说呀”。
“……两天后,大雾弥漫,有猎户迷失了方向,来到什闾城附近,听见一阵阵令人头皮发麻的惨叫,走近一看,你们猜怎么着?”。
雾蒙蒙里,城中红光四散,如同血雾一般。
大火持续了两天两夜,没有一个姓吴的逃出来,全烧光了。
沈鹤鸣就这样进了城,一边向太守索要抚恤物资,一边重建街道房屋,将整座城修得固若金汤。
他还命令官兵把家眷们都接来,打出福祸同享、人人得益的招牌,改名同益,最终如愿以偿的被推为城主。
“虽说当了土皇帝,但总归是穷乡僻壤,怎么能和郡府相比,沈鹤鸣留守在这儿,其实是有野心的,只是没过多久就死于一场雪崩,连尸首都没找到”。
过了几年,沈鹤鸣的妻子梅姿夫人因为私自在雪山开矿,上面派人来调查,不料,这位小娘子是个火爆脾气,一言不合,揭竿造反。
她麾下有大小神力营,百姓统称为“兽兵”,或者“吉古将”,那真是所向披靡,成为朝廷的恶梦,不过毕竟一介女流,中了太尉的诱敌深入之计,被落石困于山谷,士兵不断的倾倒油脂,把岩石都烧化了,火熄后,灰飞烟灭。
跟沈家有关的人听到这个消息,连夜逃走,又扔下一座空城,但同益二字却保留了下来。
“报应,他放火烧了别人的家,自己没得好死不说,媳妇儿被烧的更惨”。
“不光是你替吴氏打抱不平,现在同益古镇还有个民间教会叫乌头会,说是由吴氏后人创建的”。
胖子对这个教会并不了解,只知道他们供奉的是元祖。
元祖不是一般人,或者说,根本就不是人,因为《玄灵集.董义仆闻》里第二句就提到:猿聚荒城。
那这个董义仆是谁?。
“应该是董姓人家的奴仆,这个义字,是写书人为他加上的,忠义,仁义,诸如此类吧”。
他坐直身体:“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我有个朋友到过雪山,上面是个坟圈子,石头堆的,用刀尖刻着三个名字”。
爱女妍淑、少主人岚、义仆天痴。
这个天痴是不是董义仆,不好下定论,死人怎么可能给活人讲故事呢?。
我们的车在休息区逗留了一个多小时,罗静安殷勤的替女孩儿们撑着伞,买东西、扔垃圾,连上厕所都陪着去。
还真有当公公的潜质。
那辆大货柜突然又出现了,侧窗上有个人脸一闪而过,白发飞舞,竟然是白英珠。
苏欣晨告诉我,大货柜的重量至少比之前增加了一倍,光听轮胎轧过地面的声音就知道。
再次上路,是胖子开的车,我问他有没有听说过圣女,他笑了:“圣女在同益古镇家喻户晓,连七八岁的孩子都知道,那时候我也是冲肉身菩萨去的,想找他们族长做个专访,可山南农场一般人不让进”。
原来十五年前,圣女寨已经从玉砚雪山迁到了距离同益古镇二十里外的山南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