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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客二元主义传统
哲学自从笛卡尔开始就区分了“物质”与“精神”的区隔,并因此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一个认识危机:既然如此,主体应当如何完整地、客观地呈现出对象?尤其在那著名的思想实验“缸中之脑”中,人们应当如何知道自己作为主体的认识有没有被欺骗呢?
在这里有必要简短地介绍一下主客二元论,可以举例来看:当看一个药丸时,我们在观看这个一般称作“药丸”的对象——在传统的认识论中把观察和认识的对象称之为“客体”。在我看药丸、吃药丸的过程中这个动作是由“我”发出的,或者说我在看这个对象(客体)。这时我们把“我”称之为主体(这个例子仅仅提供了主体的一部分属性)。那么问题来了,在这个认识、感知的过程中,我怎么知道我所认识的这个被称之为“药丸”的现象和“药丸”本身所应该是的样子是完全一样的呢?我是否只是一个被泡在容器里的大脑,正在接受电信号的刺激而产生了虚假的现实呢?如果我的心灵想要欺骗我而我浑然不知,那我所处的幻象又该如何被打破?或者以哲学的方式来说,主体如何客观地呈现出客体呢?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任何认识论推进都不可能得到具有“合理性”的建立(简单地说,虚妄的认识没有意义),除非这个最本质的问题被回答或者被消解。第一位真正对这个根本性问题有所推进的伟大哲学家是康德。毫无疑问的是,胡塞尔乃至在他之前的布伦塔诺、洛采都受到了他的影响。因此要想在哲学史中找到现象学存在的可能性和历史源流,我们首先应当来简要回顾一下康德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