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世界的九个根本问题:一个中学生眼中的哲学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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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康德哲学中认识的局限性

尽管本文的重点不在于分析康德哲学中人类的认识过程,亦即主体客体通过感性、知性、理性建立起人类的认识范畴和“机制”;但是如果要分析两种追问知识的方法(经验性的科学和纯粹理性的规律)的局限性,就绕不开这个问题。在康德哲学中,本体(noumena)或者说物自体(超越存在者:transcendens)超验地存在于经验所能认识的范畴之外,将我们的认识局限在显像世界之中。在这个意义上,一切试图超越经验而直接描述物自体自身的尝试都会不可避免地以失败告终。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人类不存在任何意义上的知识。理性和先天综合判断先验地(注意,先验绝不可以被理解为和超验相等同,否则将是误解产生的根源)将规律根植在我们的认识中,换句话说,正是由于先天综合判断的合规律性,显像世界按照理性相连接的“关系”和具有普遍必然性的规律是合乎经验和理性的。正如康德说的:“这个体系先行于一切经验性的自然知识,首先使这些知识成为可能,因而能够被称为真正的、普遍的和纯粹的自然科学。”

这时如果人们出于好奇想要追问下去,那么将存在两条道路:第一,将被合理化的科学规律推广到经验之外,以经验的方式理解物自体;第二,纯粹的研究范畴的概念,亦即研究纯粹的理性。但是无论哪种方式都是矛盾且会失败的,下文将会对此进行论证。

第一种追问物自体的方式是将现象的规律作为物自体的规律,但在这里存在两个问题。实际上,这是对康德的一种本质上的误解。康德对于客体的理解不是指客体自身,而是被感性知性所认识后的客体。换言之,康德悬置了客体之为客体的自身,因为那是没有意义的,而仅仅为了和感官连接的显像世界进行立法。因此一切知识但凡超越了显像,或者说超越了经验,就不再具有普遍必然性。进一步来看,一切的知识本身不仅仅是一个经验判断或者分析判断(宾词先验地存在于主词之中),而是具有经验性的综合判断,也只有如此才可能具有普遍必然性。

因此,知识和理性的边界,正如康德所指出的:“证明所关涉的并不是物自身的联结中的综合统一性,而是知觉的联结的综合统一性,而且这也不是就知觉的内容而言的,而是就知觉中存在按照普遍规律的时间规定和关系而言的。”因此,回到前面一开始所提出的追问方式,这种方式的第一个荒谬性在于将知识的限度拓展到了立法可能之外,将纯粹的经验范畴能成立的规律人为地、傲慢地拓展到了其所能允许的经验范畴之外。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了范畴的概念和逻辑判断表的概念。它们是:全称的,特称的,单称的;肯定的,否定的,无限的;定言的,假言的,选言的;或然的,实然的,必然的。先验的知性概念表:单一性,复多性,全体性;实在性,否定性,限定性;实体,原因,关联性;可能性,存在,必然性。这些判断称谓是由于先验理性和知性的关系所存在的先验命题形式,具有必然性和合理性。于是有人提出,既然这些范畴不是经验的范畴,那可不可以通过追溯范畴来认识本体呢?

这个观点在本人看来远比第一个尝试更加吸引人,但不幸它也是矛盾荒谬的。首先,这些命题形式(谓词)的的确确是先验的知识形式和范畴,但是就其作用而言,必须要与经验相结合。举同一性为例来看,有三层含义。

a.主词与谓词的一种关系,这个关系唯有在经验中才有作用。谓词脱离了语境,脱离了其所表述的主词与宾词的关系,所以自身不会具有“意义”。康德指出:“因为人们加给他们(本体存在物)一些谓词,这些谓词仅仅用来使经验的和规律性成为可能,尽管如此,却从这之中除去了直观的一切条件,而唯有在这些条件下经验才是可能的,于是那些概念又失去了意义。”总之,语言是有条件的,语言的条件叫作经验。

b.即使承认脱离了经验的谓词能够表达“形式”,但是它仍然不能带来知识,因此一切的分析没有意义。知识,正如前面所提到的,是一个综合判断的产物,是先天判断和经验判断的统一。亦即从“a是b”(感性经验判断)通过综合形式(普遍性)推广到经验中表述为“a普遍具有b的属性”。但是在剥离了经验判断后,谓词所表述的仅仅是先天判断的形式,而这时候一切的研究又将退化成先天分析判断。这时一切的研究又是对本来已经获得了的知识的重述,循环往复。在分析判断中,这个谓词形式已经根植在了知识系统中,这时候没有产生任何形式的知识,因为知识意味着和经验相结合的创造。

c.谓词的存在意味着绝对主体的必然缺失和不在场。“纯粹理性要求,我们应当给一个事物的每一个谓词寻找属于它的主体,这个主体一定是一个谓词,又要为它寻找一个属于它的主体,以此类推,以至无穷……由此,我们不应当把任何能够达到的东西视作最终的主体。”

其次,这种观点还存在第二种荒谬——当我们把经验的科学或者知识加在物自体之上时,一个人神同质同体的神论就会诞生,这在第四个二律背反中有着详细的论证。休谟指出:“神人同形同性论使得有神论自相矛盾。”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他在此的意图绝不是批判神学的存在,相反神学的范畴是应当存在的,而休谟仅仅是批判神人同形同性论的虚妄。因为这种追问意味着“我”去给最高存在者(本体)赋予意志。

康德说:“我的遭遇也是如此,因为我拥有这个概念,仅仅是由于我从我的内部经验得出的,但这也就是我的满意对我们需要的其实存的对象的依赖性,因而是以感性为基础的,而这与最高存在者(作为理念的上帝)的纯粹概念是完全矛盾的。”换言之,如果传统的神学所假定的全知全能全善的“作为人格存在的上帝”存在,那他也只不过是人通过自己的意志所树立的“偶像”而已,不具有其所“意指”的绝对性。上帝的形象就会彻底崩塌为费尔巴哈在《论基督教的本质》中所概括总结的偶像存在。因此不论从哪种理由看,第二种尝试也是荒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