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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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篇第一 论军政与主德之关系

管子曰:“计先定于内,而后兵出于境。”故用兵之道,以计为首也。


此一篇论治兵之道在于妙算,而以 “主孰有道 ”一句为全篇之要旨。盖主有道,则能用正道亦能用诡道,无往而不胜矣,所以篇末即专重于妙算也。宜分为四节读之。自首至 “不可不察 ”为第一节,总论兵为国之大事,死生存亡所关,不可不察。自“故经之以五校之计 ”至“必败,去之 ”为第二节,论治兵之正道。自“计利以听 ”至“不可先传也 ”为第三节,论用兵之诡道。自“夫未战 ”至末为第四节,总论胜负之故,仍以妙算为主,惟有道之主而后妙算胜也。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1第一节总论兵为国之大事,国之存亡、人之生死皆由于兵,故须审察也。

故经之以五校之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民不畏危。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

右第二节皆论治兵之正道也。五校之计,以道为最要。道,即仁义之谓也。故得其道,则民可与共生死而不畏危,道之时义大矣哉。天为阴阳、寒暑、时制也者。阴阳者,相其阴阳,以为驻军之预备,《行军篇》所谓 “贵阳贱阴 ”、《地形篇》所谓 “先处高阳 ”之类是也。寒暑者,审量寒暑,以为行军作战之预备。将欲北征,必筹防寒之具,将欲南征,必筹防暑之具,或冬夏兴师之时,则防寒防暑之具尤为紧要是也。时制者,因时制宜以筹兵器、堡垒之进步改良也。上古为白刃时代,中古为火攻时代,近古为枪炮时代,皆因时定制也。此三者皆关乎天之方向、天之气候、天之运会,故曰天也。地为远近、险易、广狭、死生者,即第十篇 “地形 ”是也,所谓 “用兵者贵先知地形也 ”。将为智、信、仁、勇、严者。能机权、识变通之谓 “智”,刑赏不惑之谓“信”,爱人悯物之谓 “仁”,决胜乘势之谓 “勇”,威刑肃三军之谓“严”;此五德者,为将者所宜备也。法为曲制、官道、主用者。曲制为部曲之制,若今之军制司所掌者是也。官道者,任官分职之道,若今之军衡司所掌者是也;主用者,掌军之费用,若今之军需司所掌者是也。凡此五者,皆为将之要道,故为将者 “知之则胜,不知则不胜也 ”。“校之以计 ”者,谓当尽知五事、待七计,以尽其情也。“主孰有道 ”,即五校之道也;“将孰有能 ”,即五校之将也;“天地孰得 ”,即五校之天与地也;“法令孰行 ”、“兵众孰强 ”、“士卒孰练 ”、“赏罚孰明 ”者,即五校之法也;此七者乃五校之纲目也。将听吾计必胜者,吾即主也,主与将同心合德,则未有不胜者矣。然必有道之主乃能将将2,吾故曰 “主孰有道 ”为此篇之要旨也。此以上皆言治兵之正道也。

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右第三节皆论用兵之诡道也。“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 ”者,计利既定,则当乘形势之便以运用于常法之外也。势者,因利而制权也者,因利行权以制之也。兵者,诡道也者,兵不厌诈之谓也。“能而示之不能 ”者,强而示之以弱也。“用而示之不用 ”者,外示之以怯也。“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 ”者,令敌失备也。“利而诱之 ”者,彼贪利则以货诱之也。“乱而取之 ”者,诈为纷乱,诱而取之也。“实而备之”者,敌治实须备之也。“强而避之 ”者,避其所长也。“怒而挠之 ”者,敌持重,则激怒以挠之也。“卑而骄之 ”者,示以卑弱,以骄其心也。“佚而劳之 ”者,多奇兵以罢劳3之也。“亲而离之 ”者,以间离之也。“攻其无备,出其不意 ”者,击其懈怠,袭其空虚也。“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者,临敌应变制宜,不可须言者也。此以上皆言用兵之诡道也。总而言之,正道诡道皆以庙算为主,故下文即申明庙算以总结之。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右第四节本上文 “道”字及 “主孰有道 ”以立言,故推本于妙算也。妙算者,即主之道也。五校七事十二诡道,皆妙算也。筹策深远,则其计所得者多;谋虑浅近,则其计所得者少。故曰多算少算,不必泥乎数目之多少也。然妙算之多少,仍为有道之主言之。若无道,别无算矣。故曰全篇要旨,在乎 “主孰有道 ”也。此“主”字,因时代不同,其解释亦不能不为之详说,以坚军人信仰拱卫之心,而奠国家长治久安之计。旷观中国五千年历史,所谓 “主”者,专属之皇帝,无论其传贤也、传子也、官天下也、家天下也,亦无论其自称之如何,皇王后辟可也、甲乙丙丁亦可也,但使其尊无二上、遂群以皇帝目之,此中国历史之旧观念也。横览外国五大洲国体,则所谓 “主”者,确有二义:传子之家天下,则谓之皇帝;传贤之官天下,则谓之大总统。其实皆尊无二上之代名词,有总搅全国主权、土地、人民之全权,而毫不受外国之干涉、牵制、侵夺、保护者。则无论其为皇帝、为大总统,均为全国之主。此地球各国之新解释也。在孙子当日,对吴王阖闾立言,则此“主”字,不过狭义而已。然兵学为立国之要素,而孙子之精义,古今中外,咸不能出其范围,则其所谓 “主”之广义,即尊无二上之皇帝及大总统也。是故人民对于主,有当兵之义务,有纳税之义务,有神圣不可侵犯之义务,而主之对于人民,当以有道为标准。此天下古今万国之通义也。


1右:原书文字为竖排,故称上文为“右”,相当于横排本的“上”字。为保留原书风貌,点校时对此字未作改动。下文多处出现“右”字,同此。

2将将:前一个“将”为动词,后一个“将”为名词。将将,即调遣将领的意思。

3罢劳:即疲劳。古“罢”与“疲”相通,下文多次出现“罢”字,同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