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文化与文化战略
关于文化的概念,不同学者曾从不同视角提出过不同定义。英国人类学家泰勒最早从整体上把握文化,提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1]这一定义对文化的内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描述,为以后关于文化定义的探讨奠定了基础。美国人类学者克拉克洪和心理学家凯利则提出,“所谓文化,是在后天、历史中形成的外在及内在生活方式的体系,是由集团全体成员或特定成员所共同拥有的”。[2]这个定义明确指出了文化的后天性质,并从外在和内在的生活方式这两个层面来把握文化,得到了大多数文化人类学家的认可。
中国学者庞朴从结构上来把握文化,将文化分为三个层面,显示了对文化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庞朴认为:“文化,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可以包括人的一切生活方式和为满足这些方式所创造的事事物物,以及基于这些方式所形成的心理和行为。它包含着物的部分、心物结合的部分和心的部分。……文化的三个层面,彼此相关,形成一个系统,构成了文化的有机体。这个有机体,有自己的一贯类型,有自己的主导潮流,并由此规定了自己的发展和选择:吸收、改造或排斥异质文化的要素。”[3]本书比较认同庞朴的观点,即将文化看作一个综合性的体系,这个文化体系基本包括三个层次,即社会生产生活层次、社会组织制度层次和社会精神意识层次,这三个层次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人们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总体。
文化定义的变化,反映了人们对文化本身认识的深化。但是,在人们以往的意识中,文化往往被视为政治、经济的下位概念,仅仅被看作是从属于政治、经济的角色,文化在国家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受到不同程度的轻视。这种情况到冷战结束以后开始发生改变。冷战结束后,东西两大阵营的政治、经济、军事对抗成为过去,全球化、信息化在国际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深入展开,虽然军事实力、经济实力仍然是影响国际事务的主要因素,但其作用已经不像冷战时期那么重要。与此同时,作为软实力的文化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其不仅影响着国家战略目标的选择,还影响着国家战略方针和战略实施方式,甚至于文化本身也成为一种重要的国家战略手段,对国家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在这种背景下,美国学者约瑟夫·奈对文化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作出了敏锐反应,提出了关于文化的新的概念和理论。
约瑟夫·奈曾任美国国防部部长助理、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院长等职务,是国际关系理论中新自由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他在20世纪90年代初首先提出了“软实力”(soft power)的概念,并在2004年出版的新著《软实力》一书中对这一概念进行了补充。他认为,软实力“是一种吸引人的力量”,“它是一种依靠吸引力,而非通过威逼或利诱的手段来达到目标的能力。这种吸引力源于一个国家的文化、政治理念和政策”。[4]也就是说,软实力是依靠制度、价值观、文化和政策等的吸引和感召,来“塑造人们的喜好”,以使对方与自己的目标相一致的能力。现在,“软实力”已经成为使用频率极高的一个专有名词,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也获得了人们的广泛认可。人们认识到,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在长期实践中所形成的文化,不仅会成为指导、影响本国人们行为的思想观念、价值判断和行为方式,而且,还可以提升本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和影响力,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使别人愿意去做某些事情,从而以文化的力量实现自己的目的。
约瑟夫·奈的理论之所以引起强烈反响和共鸣,是因为它反映了一个基本事实,这便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进程的加速,一个相互依存的国际社会正在形成,文化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文化具有丰富的内涵,通过文化交流和文化合作,可以达到沟通彼此心灵的目的,有助于减少冲突以及调和矛盾。文化还可以帮助国家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达到经济和军事等手段不能达到的目标,从而通过软实力实现自己的战略意图。因此,文化日益受到人们重视,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
但是,约瑟夫·奈主要是从国际关系的角度来谈论文化软实力及其作用的,这有着明显的不足之处。因为文化并不仅仅是对外的、国际关系中的软实力,也是对内的、国内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冷战结束后,文化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日益密切,特别是在以创新为驱动力的知识经济时代,文化不仅可以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还可以体现于物质产品的创造之中,文化与产业的结合能够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生产力。一个国家可以通过发展文化产业,在向其他国家输出本国文化产品的同时,将其中附加的本民族价值观、思维方式、行为模式等也传播出去,借此增强本国文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文化无论从对外还是对内来讲,都是一种实现国家利益的软实力,是国家利益本身的必然组成部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98年斯德哥尔摩“文化政策促进发展”会议上,曾达成了《文化政策促进发展行动计划》,其中就明确提出“发展可以最终以文化概念来定义,文化的繁荣是发展的最高目标”。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文化至少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首先,可以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增强社区归属与民族文化认同感,塑造独特的城市、区域以及国家形象;其次,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规模,增强社会经济的竞争力;最后,正如约瑟夫·奈所指出的那样,可以对外提升国家形象,增加国家的魅力和吸引力,推动人员交流和对外交往,为实现国家的目标服务。
这样,文化政策和文化战略成为发展政策的基本组成部分,成为一种实现国家战略的重要手段,被许多国家纳入国家战略之中,通过推行文化战略来实现国家总的战略目标。在后冷战时代,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国家普遍重视利用文化手段来展示本国文化,宣传自己的价值观,提升和扩大本国的影响力。亚洲各国也纷纷制定了自己的文化战略。如韩国1998年宣布“文化立国”,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新潮流,提高本国的国际竞争力。新加坡则要发展成为充满动感与美丽的世界级艺术城市,目标是建成21世纪的国际文化中心城市之一。中国也提出了“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思想,以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文化战略是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家战略的目标则在于实现国家的根本利益。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国家的生存、国家的根本性状之维护和国家的“自我实现”。国家的“自我实现”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国家内部的“自我实现”,主要是指追求国家的强盛,如经济的发展、强大的军事实力、有威望的政府权威、先进的科学技术、发达的文化艺术事业、较高的社会福利、良好的国民教育、健全的法制、高度的政治认同和政治民主等;另一方面是国家外部的“自我实现”,这是所有国家共同追求的国家利益,如国家在国际上的威信、尊严、地位以及良好的国际关系,正常的国际交往等。[5]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文化战略的制定对国家的未来发展都变得日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