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诠释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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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水浒传》诠释的伦理视角

周作人说:“汉文学里所有的中国思想是一种常识的,实际的,姑称之曰人生主义,这实即古来的儒家思想。”[2]他说他很佩服这种“平常而实在”的思想,并相信汉语言文学的思想是一种儒家的人文主义。这是儒家思想积极的一面。儒家思想还有其消极的一面,即儒家“礼教”思想中的极端,它以“三纲五常”为核心要求人们恪守严格的尊卑贵贱的等级制度,功利性操作使得人们走向了灭绝人性的极端,如二十四孝中的杀子、虐子,由于它压抑人们正常的人性、摧残人们的心灵等而被“五四”新文化人称为“吃人的礼教”。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也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真实写照。老百姓首先是生存的本能追求,然后才是礼仪的规训与遵行。管子说过,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千百年来,由于统治阶级的提倡和褒扬,儒家思想已经无孔不入、无处不在。上流社会由于政治、道德、文化等原因盛行口是心非的假道学,而老百姓只要解决了温饱问题甚至只要勉强维持面子就会讲究力所能及的礼仪,所以有时候反而是“礼失求诸野”,草莽民间讲究“礼仪”的氛围比府邸世家或繁华都市还要浓厚,不少青春韶华甚至是年轻生命就葬送在“礼教”的名义之下。

任何一个封建朝代一旦建立,就竭力追求社会秩序的稳定,尊孔读经就是题中应有之义,因为儒家学说宣扬“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克己复礼”这类等级观念,要求忠君尊礼,安于现状,不要有违犯上下尊卑的举动,更不用说造反了。《论语·学而》中说:“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所以,儒家思想尤其是其中“礼”的思想,某种程度上有着精神上的麻醉作用,起着软刀子的作用。

“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与传统文化思想进行决斗的一次试验,有冲击传统思想和灌输新的现代思想观念的作用。中国社会,正如鲁迅说的:“许多历史家说,人类的历史是进化的,那么,中国当然不会在例外。但看中国进化的情形,却有两种很特别的现象:一种是新的来了好久之后而旧的又回复过来,即是反复;一种是新的来了好久之后而旧的并不废去,即是羼杂。”[3]

按照美国雷德·斐尔德《乡民社会与文化》中的观点,任何民族的文化都可以分为大传统和小传统,这是由于社会阶层的存在所决定的。“所谓大传统是指一个社会里上层的士绅、知识分子所代表的文化,这多半是经由思想家、宗教家反省深思所产生的精英文化;而相对的,小传统则是指一般社会大众,特别是乡民或俗民所代表的生活文化。”[4]中国传统的文化,按照鲁迅的说法,就是“伺候主子的文化”,具体来说就是“忠义思想”的文化,对皇帝、上级要竭忠尽诚,有的古人所宣扬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就是这一文化思想的极端,走到了“愚忠”的地步。“义”的内涵十分丰富复杂,古人云:“义者,宜也。”“义”的思想似乎在小传统中占据更主要的地位。大传统虽然在政治上占有主导地位,然而“沉默的大多数”的民众所持有的小传统也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陈平原在《我看俗文学研究》中说过,“谈论中国文化,只讲儒释道,而不涉及‘侠’等民间文化精神,很难体贴入微”。他又说:“俗文学有自己的一套叙事语法和价值体系,学者不该满足于站在文人文学的立场‘隔岸观火’。”[5]

中国古代的小说,本来指的是“街谈巷议”;到了宋代,市民阶层勃兴壮大,勾栏瓦舍中说书、傀儡戏、杂耍、百戏等争奇斗艳。元明时期,长篇通俗小说作为“市民阶级的史诗”(黑格尔语)才蓬勃发展起来。《水浒传》《三国演义》等都是这样的,《金瓶梅》据说是第一部文人独创的小说,然而,它不过是兰陵笑笑生摘录前贤或时俊的很多篇章“集撰”而成的。行文之中有很多前言不搭后语、整篇抄录或模仿他人著作,尤其是一些时新小曲等,甚至文本的后半部分抄袭前半部分,如此之类的现象就是例证。“集撰式”写作方式在中国古代小说中似乎是个普遍现象。

研究明清长篇通俗小说不能无视或忽视小传统即草根文化,如果忽视通俗小说的民间性,把它仅仅作为上流贵族社会或封建统治阶级的专利是完全语不及义的。因为长篇通俗小说大多是勾栏瓦舍说唱艺术历经世代累积之后经文人编次而成的,从而具有鲜明的民间性。后人对于通俗小说的研究,也应该首先关注其作为俗文学的话语体系和民间文化的特征,不能只是一味地将眼睛仅仅盯住精英文化那一方面。当然,文人知识分子的精英文化也是不能忽视的,因为中国古代社会的话语权很大一部分就掌握在这些人手里,况且,明代四大奇书也都是经过文人的增删加工编纂成的。

在市民娱乐场所勾栏瓦舍之中,听“说话”艺人敷演英雄传奇、历史演义以及发迹变泰等故事是市民阶层娱乐的主要形式之一。记录或模拟“说话”的叙事文本即通俗小说的原始形态,在“名教”无所不在的毛细血管之中,“忠孝节义”等劝惩教化的思想也弥漫在通俗小说趣味性的叙事故事之中。

在民间文化中,墨子思想的精神几千年来火焰不熄,人们在现实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需要互相救济扶助,相濡以沫,渴望八方共域,四海皆兄弟,社会地位相对平等,经济能够共享,因而对于墨子精神中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锄强扶弱、救济贫弱、劫富济贫等思想是服膺而实践躬行的。中国文化小传统中对“义”的推崇,是有其深刻的社会现实原因的。《水浒传》里的“义”更接近于墨家的“义”,因为墨家思想所说的“义,利也”,它与儒家思想中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似乎还有较大的不同。因此,对于《水浒传》的思想分析,既需要从儒家思想、道家思想着手,又需要从墨子精神着眼。民间文化之中,人们很难把儒、释、道区分得像小葱拌豆腐那样一清二白,它们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民间文化里面,文化生态是大杂烩。反映这种现象的《水浒传》也是这样,其中的儒、释、道、墨、明教等思想精神都有,并不能分得那么清楚,当然,主要以反映市民阶层的各种精神要求的《水浒传》,摩尼教思想、墨子精神在其中的体现更为显然。

西方学者把传统文化划分为“大传统和小传统”这一视角得到了中国学者的认同,因为它确实具有解释力。代表大传统的上层士绅文化大多“趋向于哲理的思维,并且关照于社会秩序伦理关系上面;而小传统的民间文化则不善于形式的表达与哲理思维,大都以日常生活的所需为范畴而出发,因此是现实而功利、直接而朴质的”[6]。人们如果吃饭穿衣等基本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恐怕让他们去进行形而上的哲理思辨是很不现实的。中国古人大多时候“轻玄想重实际”委实是由于他们当时生存的艰难所致。知识、文化及其诠释的权力一般掌握在衣食无忧甚至锦衣玉食的奴隶主、贵族、封建地主手里。《水浒传》的评点,就是文人知识分子与书商拥有话语诠释权的体现。而“沉默的大多数”即使有口头上的喜好憎恶,后人也难以确切得知,因为不可能有文本流传后世。这也是中国古代对《水浒传》的诠释主要体现为伦理视角的原因之一。

目前所知的关于《水浒传》的评点本,大体来说主要有容与堂本、袁无涯本、贯华堂本、芥子园本、王评本、余评本等。但是,从思想内容分析,他们评点的出发点和评点角度都是关于“伦理道德”的教化劝惩的。

由以上可知,对《水浒传》进行诠释,不能不深入中国古代伦理文化尤其是忠义思想的历史情境之中。《水浒传》前半部分侧重于“义”的思想,后半部分则更侧重“忠”的思想,全篇都弥漫着“忠义”的魂魄,怪不得《水浒传》在明代又被称作《忠义传》或《忠义水浒传》。

明清正统文人关于《水浒传》的评点,一般都把它看作“诲盗”之书,是应该焚之而后快的;有些痛恨贪官污吏的或者政治上不甚得意的士人,他们在评点中认为《水浒传》中的贪官污吏应该斩尽杀绝,因为皇帝在他们看来是至圣至明的,朝政都是被奸佞权臣搞坏的,因而主张“忠奸斗争”说;无论他们从哪一个层面来评点《水浒传》,其实他们都是着眼于伦理道德这一视角的。这是他们在小说评点内容方面的相同之处。

在中国古代,并没有什么知识产权或版权意识,因而,评点者不仅仅是评点文本,而且还经常对于文本进行修改、删改、润色等,因此,不同的叙事文本,往往反映了不同的思想寄托和微言大义。例如,金圣叹评点的《水浒传》,腰斩第71回以后的文本,添加了一个卢俊义“英雄惊噩梦”作结,反对把“忠义”赋予强盗,然而在具体的文本评点之中,却又赞美梁山泊英雄好汉,有着内在的矛盾张力。李贽评点《水浒传》,总评中认为宋江是“忠义之烈”,然而在具体事件的评点中又认为宋江擅长用银子收买人心,是假道学、真强盗。这是大旨和细节在评点上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