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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融合:管控和访问的平衡
这两种方法的融合是可能的。第一步是要承认建立水下公园的目的在于向公众提供感受历史的机会。如果考古资源需要保护,那么应该建立水下保护区,禁止公众进入。除了厘清目标之外,这样做的另一个好处是会给评估系统带来相当大的灵活性。一旦已经获取了充足的信息,水下保护区就可以转为历史公园。如果有必要的话,一个因游客频繁访问而受到严重破坏的水下公园也可以变成保护区,以便对其进行研究并实施保护措施。
由于人们对遗址的考古潜力不太感兴趣,不那么“敏感”的遗址也可以考虑作为潜在的水下公园进行管理。公众对潜水探访沉船的渴望正日渐增加,将那些考古学家不怎么感兴趣的遗址向公众开放可作为减轻那些敏感脆弱的考古遗址所承受压力的有效途径。对于那些太脆弱或太危险、不能对公众开放的遗址,应该寻求别的体验途径。与此同时,管理者可以借助各种媒介让更广泛的民众接触到沉船。
从文物保护工作者的角度出发,对于沉船可以想出更积极的保护策略。具体的处理方式依赖于遗址的完整性和可识别性。所有水下公园实施的修缮和复原工作都应该被记录,并在考古学和文物保护两方面的意义都清晰可辨,以消除考古学家对信息丢失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