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题与对策
综合来看,目前我国对工业遗产的保护和综合利用还处在积累经验的探索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存在工业遗产价值内涵体系尚未形成、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研究和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业遗产价值内涵体系尚未形成
从工业遗产自身来看,当前对其内涵挖掘和阐述方式的研究还有待深入。现实中,大多数工业遗产的解读材料较为枯燥,无法与城市、行业及当今生活相联系。一方面,许多工业遗产只重视建筑实体的改造利用,并以工业遗产为景观背景,呈现的是新注入的经济文化元素,而没有着意于工业遗产内涵的发掘阐释。另一方面,一些工业遗产采用博物馆展陈的方式对遗产的历史沿革、名人事件等进行介绍,但往往缺乏对工业历史背景、行业情况、生产组织等的解读。无论何种呈现方式,对工业遗产内涵解读的力度都尚不足以引起社会公众充足的兴趣。
与此同时,全社会对工业遗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工业生产及工业遗产在我国国民经济增长、技术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影响力,但是大多人民群众还无法认知工业遗产的核心价值,全社会保护工业遗产的意识和氛围还没有形成,也无法真正参与其中,导致工业遗产保护和社会公众之间还没有形成相互促进的正向循环。
2.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
工业遗产是历史的产物,从建设到当下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变迁,不少遗产的责任主体还不明确。一方面,存在一套遗产(包括土地、建筑、设施设备等)有多个所有权人的情况,导致互相推诿责任、争夺利益。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工业企业在长期运营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股权、债券等纠纷,使工业遗产保护的主体责任更加错综复杂。
3.政策体系不够完善
虽然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公布了国家工业遗产名单,但相关政策体系仍然无法满足工业遗产保护的实际需求。一是经费问题,许多工业遗产保护项目的落实需要通过财政经费来解决,但目前的政策尚未能允许财政预算列支“工业遗产保护”科目,保护经费短缺。二是保护要求问题,《暂行办法》规定了国家工业遗产的年报制度,但实际中并没有有效落实。三是用地性质问题,工业遗产所使用的土地大多是工业用地,再利用阶段往往需要转化为商业或文化用地,转化成本较高。
(二)关于加强我国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建议
1.挖掘展示核心价值,讲好中国工业故事
工业遗产是中国工业文明的重要见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藏了丰富的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立足于“两个一百年”的历史节点,应当深入研究工业遗产价值内涵及其解读阐释路径,并与“四史”教育紧密结合,使工业工程(企业)的历史地位、特征特色、技术突破和社会贡献等内容通过工业遗产得以深刻呈现,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工业遗产的价值内涵,吸引人民群众参与工业遗产的阐释和保护,丰富工业遗产的展陈和表现方式,真正让工业遗产“活起来”。
同时,加大工业遗产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利用短视频等新媒体方式进行广泛传播,扩大工业遗产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力;结合国家“大思政课”建设,设置以工业遗产为主体的研学体系,切实将遗产、课程、活动融为一体;此外,还要加快推进工业博物馆的建设落地、工业旅游产业发展及相关衍生品的研发。
2.明确责任主体,完善保护体系
工业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充分发挥作用,既是所有权人、政府、社会和市场共同的期待,又需要四方共同的努力,因此,有必要建立互惠共赢的保护体系。
从保护主体来看,应当激发工业遗产所有权人的热情,使其充分认知工业遗产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明确“谁保护,谁受益,谁使用,谁负责”的权责对等理念,调动其保护利用工业遗产的积极性。同时对于产权分割、产权交叠、涉及抵押等情况的工业遗产,应划分好债权(股权)人、产权人、运营人等各方权力边界和收益方式,探索各方互利共赢的保护利用模式。
从政策层面来看,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政策仍然处在试行阶段,实施效果和路径有待评价和进一步优化。应当结合国内外最新保护理念及各地工业遗产相关工作的现实情况,对现有工业遗产相关政策进行评估,提出工业遗产保护的新要求,切实推进相关事业产业的发展。例如,制定与《暂行办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有效发挥年报制度对国家工业遗产保护的积极作用并形成社会示范效应等。同时,应当注重从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完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行政管理的政策体系。
从社会公众来看,工业遗产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一方面,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工业遗产的价值内涵,认识到中国特色工业化道路上中国人民的艰苦创业历程。另一方面,也需要吸引大众参与工业遗产的阐释和保护,使工业遗产和社会公众产生互动。为此,有必要鼓励具备条件的工业遗产项目向社会公众开放,在保护利用和展陈的各种项目设计、实施过程中,充分引入社会公众意见,工业企业在职人员和当地社区的意见尤为重要。
从文化市场来看,工业遗产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应当注重引导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相关基金、保险、债券、投资等金融产品的研发,真正实现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相关产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充分融合,使利益各方享受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和发展的红利。
3.加强合理利用发展,带动相关产业提升
在倡导“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大背景下,作为存量的空间资源,工业遗产不仅肩负着文化教育的社会职责,而且承担着促进城市发展的使命。
有必要利用好这些工业遗产资源发展相关事业产业,建设工业博物馆,发展工业旅游,建设工业文化产业园区、特色小镇(街区)、创新创业基地,培育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工业创意产业等,把加强工业遗产合理利用作为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同时,应注重工业遗产与现代商务的融合,发展以工业遗产为特色的会展经济和文化活动,促进工艺美术品、艺术衍生品的设计、生产和交易。
[1]习近平:《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求是》2020年第23期。
[2]原文为:The delegates assembled for the 2003 TICCIH Congress in Russia wish therefore to assert that the buildings and structures built for industrial activities, the processes and tools used within them and the towns and landscapes in which they are located, along with all their other tangible and intangible manifestations, are of fundamental importance....Industrial heritage consists of the remains of industrial culture which are of historical, technological, social, architectural or scientific value. These remains consist of buildings and machinery, workshops, mills and factories, mines and sites for processing and refining, warehouses and stores, places where energy is generated, transmitted and used, transport and all its infrastructure, as well as places used for social activities related to industry such as housing, religious worship or education.(参见TICCIH官方网站)
[3]参见TICCIH官方网站。
[4]原文为:We recognize that many key elements of industrial heritage in Asia were imported by colonizers or countries in the Western World, that the factories and facilities are pioneering avant-garde, incorporating aesthetic and scientific values that reflect the history of architecture, construction techniques and equipment which should be preserved in ways that reflect their integrity.Workers housing, sources of materials and transportation facilities are all contributing parts of this integrity and should also be considered for preservation.(参见TICCIH官方网站)
[5]《无锡建议——注重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的工业遗产保护》,《中国文物报》2006年5月26日第2版。
[6]2006年5月12日,《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通知》。
[7]参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
[8]曹福然、马雨墨:《中国工业遗产话语变迁的背景历程、话语特质及文化条件分析》,《东南文化》2022年第2期。
[9]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工业遗产摸底调查结果。
[10]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工业遗产摸底调查结果。
[1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工业遗产摸底调查结果。
[12]贾艳飞:《基于生产单元的工业遗产保护方法研究》,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