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关系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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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每个人尽管对拥有良好人际关系的动机可能有所不同,对朋友的要求与期望也不尽相同,但渴望赢得朋友、保持友谊、避免人际关系破裂的目的是一致的。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我们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一、诚信原则

“人无信不立。”诚信原则是指人们在与他人交往时要真诚相待,要说真话而不能说假话,要遵守诺言、以诚待人、讲究信义。诚信是人际交往中最基本的要求,所有人际交往的手段、技巧都应该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

在人际交往中,交往双方只有以诚相待,彼此之间减轻自我防卫心理,相互理解、接纳,产生信任感,才能真正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那种“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的交往信条和假意逢迎、吹牛撒谎的交往行为,都会损害健康的人际关系。

二、交互原则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人际关系的基础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重视、相互支持。在人际交往中,喜欢与厌恶、接近与疏远都是相互的。对喜欢、接近自己的人,人们通常愿意与之建立并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对厌恶、疏远自己的人,人们通常会疏远他,自然也就无法与之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这就是人际交往中的交互原则。

三、尊重原则

每个人都有自尊心,并且都希望不被别人的言行伤害。自尊心的强弱是用自我价值感来衡量的,人的自我价值感主要来自人际交往过程中他人对自己的反馈。因此,他人在人们的自我价值感的确立方面具有特殊意义。他人的肯定会增强人们的自我价值感,而他人的否定会直接损害人们的自我价值感。因此,人们对来自人际关系世界的否定性信息特别敏感。他人的否定会激起人们强烈的自我价值感保护倾向,往往表现为躲避否定自己的人,以维护自尊心。所以,我们在同他人交往时,必须尊重他人的自我价值感,以维护其自尊心。

四、互惠原则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在人际交往中要遵循互惠原则,这与人们的交往动机和交往目的是分不开的。人际交往其实就是人与人之间物质的交换与精神的交流过程,交往双方所追求的就是通过交换或交流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若交往双方在满足对方需要的同时,也能得到对方的回馈,人际关系就会继续发展;若交往的一方只想获得而不想给予,人际关系就会中断。互惠互利性越强,交往双方的关系就越稳定和密切;反之,交往双方的关系就越不稳定和疏远。所以,交往双方都必须遵循互惠原则。

五、宽容原则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在人际交往中,对于非原则性问题,以及遇到的冲突、矛盾要有耐心,要抱以宽容、忍让的态度;对于他人的缺点,不要用“放大镜”来审视,而要以宽广的胸怀来容纳。社会越是发达,社会中的价值体系就越是多元化,由此必然会造成人们个性发展的丰富性及个体间冲突的增多。因此,要想求同,必先存异。只有兼收并蓄、求同存异、相互包容,才能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