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推理文学之滥觞
在追溯日本推理文学的前世今生之前,有必要先来探讨一下,作为世界文学的一个重要门类,推理文学是如何发生、发展的。也就是所谓推理文学的起源问题。
在浩如烟海的古代文学中,无论中外,都曾经流传过诸多带有初步的逻辑推理、或可称之为推理雏形的,具有代表性的民间故事,比如《圣经》故事、古希腊神话、被称为阿拉伯文学瑰宝的《天方夜谭》,以及《伊索寓言》、中国古代公案小说,或是一些脍炙人口的民间传说、戏曲作品等。在这些古代文学作品中,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运用简洁明了的逻辑推理手法来表现主人公才思敏捷、聪明睿智的情节。这些情节设计与艺术描画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人类共有的智慧之光达到“劝善惩恶”的教化效果。这些短小精悍的故事、神话、传说、寓言既不以逻辑推理为作品的主线,亦不以“设谜解谜”为作品的宗旨,因此,古代文学中流传至今的上述作品,并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推理文学。
这些古代文学虽无法被定义为现代意义上的推理文学,其所运用的逻辑推理手法亦只能算是“入门级”水准,但其整个推理过程与后世真正的推理文学的演绎方法是如出一辙的,因此将上述古代文学作品引为世界推理文学之滥觞似乎亦在情理之中。
来自《圣经》的故事
据传成书于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2世纪的《旧约圣经·列王纪上》第三章,讲到古代以色列的所罗门王求主耶和华赐予其智慧,耶和华遂托梦将智慧施与所罗门王。为了表现所罗门王具有神的大智慧,《圣经》中记述了这样一则小故事:
一日,有两个妓女来,站在所罗门王面前。一个说:“我主啊,我和这妇人同住一个房间,她在房中的时候,我生了一个男孩。我生孩子后第三日,这妇人也生了个孩子。我们是同住的,除了我们两人之外,房中再没有别人。夜间,这妇人睡着的时候,压死了自己的孩子。她半夜起来,趁我睡着,从我旁边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怀里,将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怀里。天要亮的时候,我起来要给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细细地察看,却不是我所生的孩子。”然而那妇人说:“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这妇人也说道:“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们在王面前争论不休,旁人也无从判断她们言辞的真假。于是,所罗门王就吩咐手下说:“拿刀来。将活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那妇人,一半给这妇人。”活孩子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将要落得如此结局,心如刀割,痛苦不堪,就说:“求我主将活孩子给那妇人吧!万不可杀他。”而另一个妇人却说:“这孩子既不归我,也不归你,那就把他劈了吧!”至此,所罗门王说:“将活孩子给这妇人,万不可杀他,这妇人实在是他的母亲。”(1)
这则故事作为上古时代的案例,很显然具备了初步的逻辑推理的特征。
图1-1 丁托列托《苏珊娜与长老》
除上述所罗门王于梦中得神明之意,被赋予大智慧,成为一方君主的故事之外,古典文学中还有一些具有初步逻辑推理情节的故事。
《圣经》外典《达尼耶鲁传》中也有一个著名的故事《苏珊娜》(Susanna)。之所以说《苏珊娜》“著名”,是因为这个故事作为西方宗教画一个相当热门的题材,古往今来,众多画家以此创作了多幅名画。其中闻名遐迩的有:16世纪意大利威尼斯画派著名画家丁托列托(Tintoretto)创作于1565年的画作《苏珊娜与长老》(Susanna and the Elders)(又称《苏珊娜出浴》)、17世纪意大利巴洛克时期女画家阿特米希娅·津迪勒奇(Artemisia Gentileschi)与意大利画家圭多·雷尼(Guido Reni)分别在1610年与1620年所画的《苏珊娜与长老》(Susanna and the Elders)等,不胜枚举。另外大家熟悉的荷兰画家伦勃朗(Rembrandt Harmenszoon van Rijn)也曾以此故事为题材创作过油画作品。
《苏珊娜》的故事是这样的:
某日,希伯来美妇人苏珊娜在空无一人的庭院中洗浴,不料却有两双淫邪的贼眼躲在不远处偷窥。这两个好色的长老垂涎苏珊娜已久。苏珊娜出浴后的归途之中,两个长老拦住其去路并恫吓威胁道:“你还是乖乖地从了我们,如若不然,就告诉你丈夫,你偷偷地与情人幽会。”然而苏珊娜全然不屈服于这两个淫邪之徒,断然拒绝了伤天害理的卑鄙要求。果然不久之后,苏珊娜因两个长老的告发而被逮捕。就在无辜的苏珊娜即将被处死之时,年轻的贤者达尼耶鲁站了出来,对两个长老的指控提出了质疑。为了验证两个长老的指控,达尼耶鲁分别对他们进行了质询,让他们描述苏珊娜与情人幽会的时间地点等线索。第一个长老指控苏珊娜是在一棵乳香树下与情人幽会。而另一个长老则声称苏珊娜的幽会之地是在一棵橡树底下。显然,两个长老的证词间存在矛盾,他们所作的伪证一目了然,对苏珊娜的指控完全属于诬告。最终,苏珊娜洗脱了冤屈,而两个卑鄙的长老则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个故事与所罗门王的断案故事一样,运用了初步的推理手法,来获取证词中的破绽,以求得公正的裁决。
《达尼耶鲁传》中还有一则《贝耳与龙》(Bel and the Dragon)的故事,其中也不乏推理情节。故事梗概如下:
古巴比伦人极为尊崇、信奉名叫“贝耳”的神像。国王也对其恭敬有加,每日前去神殿,拜伏在神像脚下。不仅如此,国王与民众还对神明显灵之事深信不疑,因为每次供奉于神座前的大量的小麦粉、羊与葡萄酒等供品都会在一夜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唯独贤者达尼耶鲁对此事深表怀疑。国王嗔怪达尼耶鲁不敬神明、大逆不道。于是,达尼耶鲁心生计谋,决意揭露骗局,将真相展示给国王与民众。达尼耶鲁在神殿之中到处撒满了灰粉,之后静观其变。第二天,再去神殿中一瞧,果然,灰粉上布满了脚印。原来,神殿的祭司们在神座之下挖了一条地道,趁神殿中无人之时,便从地道中偷偷地爬出来肆意地挥霍那些供品,大快朵颐。骗局被揭露后,国王与民众这才信服了达尼耶鲁的智慧。于是,国王惩罚了祭司们,并推倒了神像,摧毁了神殿。
上述三则《圣经》故事,从现代对推理小说的分类来看,前两则都是典型的法庭案例。通过对“犯罪”过程的还原,来谋求正确的裁断。而第三则却是运用了小小的计谋,来揭露一场骗局。所罗门王在没有任何物证、人证的情况下,运用神明赋予的大智慧,通过简洁明了的逻辑推理,作出了准确的判断。这则故事既颂扬了所罗门王是一位智慧过人的明君,也对神所拥有的无上力量进行了歌颂。第二、第三则故事通过赞美贤者达尼耶鲁的智慧,对那些貌似公正、良善、恭敬虔诚的长老、祭司们的卑鄙行径予以揭露、加以批判,终使邪恶得到惩戒,正义获得伸张。这就是古典文学中相当典型的体现“劝善惩恶”价值观的文学。歌颂人类智慧之光、惩戒邪恶、伸张正义的文学内涵,至今作为亘古不变的推理文学的主题,依然生生不息。
除上述三则故事之外,古典文学中还有诸多具有推理小说雏形的作品。比如大家熟悉的《伊索寓言》《天方夜谭》等,其中不乏各种各样精彩的短篇故事,运用了初步的逻辑推理,以及“破案”的手法,对故事的主题、情节加以描绘、予以烘托,提高文学效果,升华“劝善惩恶”的文学主题。
以上是国外的古代文学中一些具有推理小说雏形的作品。那么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有没有类似的故事呢?答案是肯定的。屹立于世界文学之林的中国古典文学,当然也有众多展现中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与中华民族高尚道德、具有推理雏形的作品。
《灰阑记》种种
由元代杂剧作家李潜夫(字行道)创作的杂剧《包待制智勘灰阑记》中所描绘的案例,就与上述《旧约圣经》中展现所罗门王智慧的情节有异曲同工之妙。
包待制,即北宋名臣,俗称包青天、包公的包拯。因其曾为官“天章阁待制”,民间也称其为“包待制”。这与其曾任“龙图阁直学士”所以被称为“包龙图”一样。
《包待制智勘灰阑记》的故事情节大致是这样的。
宋朝时,郑州有个叫马均卿的富人,人称马员外。迎娶郑州城中名妓张海棠做了二房。婚后两人育有一子寿郎。马均卿的正房与郑州衙门中姓赵的“令史”(衙门官吏)勾搭成奸。正房与马均卿并无子嗣,见马员外日渐宠爱张海棠与寿郎,心中横生嫉恨。于是正房便与赵令史合谋欲杀亲夫。某日,正值寿郎五岁生日之际,正房在热汤中下毒,毒杀了亲夫,并将罪行诬陷于张海棠。同时,奸夫淫妇为谋夺马均卿的万贯家财,又强称张海棠之子为己所生。官司告到郑州太守苏顺处。苏太守是个远近闻名的糊涂官,将张海棠屈打成招,判成死罪后,押解至开封府。开封府包拯初见公文,便疑其中似有蹊跷,或有冤情。戏文中,包青天这么说道:“我老夫想来,药死丈夫,恶妇人也,常有这事。只是强夺正妻所生之子,是儿子怎么好强夺的?况奸夫又无指实,恐其中或有冤枉。”于是包青天传唤了张海棠与正房,命手下:“取石灰来,在阶下画个栏儿。着这孩儿在栏内,着他两个女人,拽这孩儿出灰栏外来。若是他亲养的孩儿,便拽得出来;不是他亲养的孩儿,便拽不出来。”连着试了两次,都是正房把寿郎拽到手里。于是包公问起张海棠各种情由,张海棠哭诉道:“妾身自嫁马员外,生下这孩儿,十月怀胎,三年乳哺,咽苦吐甜,煨干避湿,不知受了多少辛苦,方才抬举的他五岁。不争为这孩儿,两家硬夺,中间必有损伤。孩儿幼小,倘或扭折他胳膊,爷爷就打死妇人,也不敢用力拽他出这灰栏外来,只望爷爷可怜见咱。”由此包公断定,“律意虽远,人情可推。古人有言: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由此,包拯判明张海棠为孩子的生母,昭雪了其冤屈。
图1-2 《包待制智勘灰阑记》
这里包拯云“古人有言”,引用的是《论语·为政》中的一句话,意思是,“要了解一个人,应视其言行之动机,观其所走之路径,考察其安心于何事,如此这般,此人又如何隐藏得了呢?此人又如何隐藏得了呢?”孔子的这句话倒可以作为贯穿古今中外推理文学的一个创作原则。
《包待制智勘灰阑记》作为中国古代的公案小说,其“二母争子”的情节与《圣经》中所罗门王的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也具有一定的推理文学的雏形,但这个故事并非作为推理文学而声名远播。这部元杂剧是因其“一枝红杏出墙来”,被国外的作家重新编写创作而蜚声中外的。
德国著名剧作家与诗人贝尔托·布莱希特(Bertolt Brecht)创作的《高加索灰阑记》就是脱胎于《包待制智勘灰阑记》,将上述故事重新改编后再行创作的作品。《高加索灰阑记》的故事发生在中世纪的格鲁吉亚。在一场内乱之中,总督被杀。总督夫人在仓皇出逃时只顾金银财宝,却将亲生儿子抛弃在当地。善良的帮厨女佣格鲁雪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总督夫人的儿子,并含辛茹苦将其抚养成人。待内乱平息之后,总督夫人为了能够顺理成章地继承遗产,回来强行索要那个曾经被她遗弃的孩子。法官阿兹达克借用灰栏断案之法,让人当场用粉笔在地上画一个圆圈,将孩子放在圆圈中央,让争子双方各站一边,拉住孩子的手,谁把孩子拉到自己一边,就证明她是孩子的母亲。两次对拉,格鲁雪都松了手,而总督夫人却不顾孩子死活将他拉到了自己身边。看到这一幕,法官阿兹达克心知肚明,将孩子判给了格鲁雪。
这篇故事使用的断案手法完全是模仿《包待制智勘灰阑记》的,然而结局却完全相反。孩子未判给生母总督夫人,而是判给了含辛茹苦将孩子抚养成人的女佣格鲁雪。虽结果相反,但殊途同归,都是判官利用智慧,使得正义最终压倒了邪恶。
其实“二母争子”的故事,早在我国东汉的史书中就曾经有过记载。
西汉循吏(即清正廉洁、所居民富的清官),史称“龚黄”之一的黄霸(龚者龚遂)也曾智断“二母争子”案。黄霸作为名垂青史的西汉名臣,先后任河南太守丞、廷尉正、扬州刺史、颍川太守等官职。最后在汉宣帝时出任丞相,封建成侯,总揽朝纲社稷。
东汉应劭所著的《风俗通义》中,记录了黄霸任丞相期间曾经智断的一起二母争子案:
颍川有一户家境殷实的人家,兄弟两人共同生活。两人的媳妇都有孕在身,结果长兄媳妇产下的是死胎,而弟媳妇则生下了一个男孩。为了谋夺家财,长兄媳妇心生恶念,强行夺走了弟媳妇的孩子,声称乃自己所生。弟媳妇自然是呼天抢地,告发到了官府。双方各执一词,官府也难断是非,结果这件案子整整审了三年也未有结果。黄霸到任后,问明情由,令手下将孩子抱到公堂之上,下令妯娌两人上前争夺,谁将孩子抢到手,就将孩子判给谁。争夺的结果不言自明。长兄媳妇奋力抢夺,而弟媳妇却恐伤及爱子,不忍出手。黄霸见状便喝令双方罢手,当庭将孩子归还给了生母(2)。
上述故事在《汉书·黄霸传》中并未被提及,因此很有可能是作者应劭将道听途说的故事改编而成。
“二母争子”的故事,在比较文学研究、民间文学传承研究等领域,是个非常著名的例子。我国著名文学研究家赵景深先生就曾提出,《灰阑记》的故事可能出自犹太人、古印度、古希腊、古罗马、古代中国等的传说。
总而言之,“二母争子”,或假意将孩子劈为两半,或令二母自行抢夺,或以灰为栏进行甄别。无论用哪种方式,最终孩子都被判给了不忍伤害孩子的一方,也就是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是典型的利用人类智慧之光达到劝善惩恶的教化目的的文学作品。
《棠阴比事》的中外影响
如果说上述公案文学或循吏轶事,在浩瀚的中国古典文学中仅仅是一个微小的例子而容易被人忽略的话,那么《棠阴比事》作为中国古代著名的案例文学,则是世界公认的具有推理文学形态与性质的著作,曾经影响世界,尤其是对日本推理文学的发生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棠阴比事》是成书于南宋时代的案例汇编。这部著作对中国古代法律史和社会史的研究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标题的“棠阴”,即甘棠树的树荫,寓意循吏的德政、惠政或公平、公正的裁断。《诗经·召南》中有《甘棠》诗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意思是劝人莫砍伐茂密的甘棠树,只因召伯曾在树下住宿、休憩、逗留。召伯姓姬名奭,《史记·燕召公世家》中记载:“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怀棠树不敢伐,歌咏之,作《甘棠》之诗。”由此可见《甘棠》一诗,抒发了民众对体恤民情、秉公执法的召公的衷心爱戴。后世则用“甘棠”或“棠阴”比喻循吏的德政或遗爱。“比事”意为“类比、排比”。《棠阴比事》共一百四十四则案例,每个案例均配有四字标题,一组两则被视为同类案例的小标题合成一联,“比事属词,联成七十二韵”(3)。比如第一则“向相访贼”,第二则“钱推求奴”,合成一联。第三则“曹摅明妇”,第四则“裴均释夫”,又成一联。以此类推。
《棠阴比事》的撰者乃桂万荣,字梦协,浙江慈溪人。关于桂万荣的史料不多,据记载其历任江西余干县尉、建康(南京)司理参军、朝散大夫、宝章阁直学士等官职。《棠阴比事》正是在其任建康司理参军时所撰。从自序的末尾,“岁在重光协洽,闰月望日,四明桂万荣序”来看,重光为天干(十干)之辛,协洽则为地支(十二支)之未。辛未年乃嘉定四年,即1211年。至于桂万荣为何要编撰《棠阴比事》,从其自序中可知晓个中缘由。开禧丁卯春(1207年),桂万荣任江西余干县尉之时,赴饶州府(今鄱阳县),遇典狱官孙起予,“话次因及臬事”,两人谈论起刑狱司法之事。孙起予说道,典狱官执掌民众生死,甚至关系到国运长久,比职掌其他的工作更需严谨持重。之后孙起予谈起一桩案例。最近,鄱阳县有官吏被杀,直至傍晚未缉捕到凶手。不料捕快却很快抓来一名叫俞达的凶犯,此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另外还有三名共犯,也都认罪。然而,唯独他对这个结果尚存疑问。便提请暂缓行刑,又广泛地搜集情报,积极侦破。果然不久,即将名叫龚立的真凶捕获。对这件案子,孙起予叹道,“不然,横致四无辜于死地,衔冤千古,咎将谁执!”桂万荣听闻此番话语,“矍然敛衽”,内心感触至深。待其县尉任期满后东归,被任命司理参军后,仍然难忘孙起予之言,便决心编撰案例集,以后晋和凝、和父子编撰的《疑狱集》(辑录汉至五代的争讼难决之案)与宋代郑克编撰的《折狱龟鉴》(成书于南宋绍兴年间,全书共八卷,分为释冤、惩恶、察奸、迹盗、议罪、严明等二十门类、疑难案例三百九十五则)为基础,编撰出《棠阴比事》。桂万荣在自序中最后写道,“凡与我同志者类,能上体历代钦恤之意,下究诸公编劘之心,研精极虑,不谓空言,则棠阴着明教,棘林无夜哭,曷胜多礼之幸”。桂万荣编撰此书之苦心可见一斑。
《棠阴比事》不仅是中国古代颇具影响的司法案例汇编,更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成为在域外流传甚广的中国古代案例汇编之一。译本的流传让世界广泛了解了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以及社会历史、风土民情。同时也影响与推动了世界推理文学的发展,对繁荣世界推理文学有杰出的贡献。
在这里有必要提及一位大名鼎鼎的人物。此人便是荷兰著名汉学家高罗佩(Robert Hans van Gulik)。听到高罗佩的名字,熟悉公案小说的读者就会想到,近年在银幕、荧屏上频频大放异彩的唐代名相狄仁杰的探案故事源自一套“大唐狄公案”丛书,这套书的作者就是高罗佩。而《棠阴比事》的英译本则是高罗佩在创作狄公案时作为研究资料着手翻译的。高罗佩翻译的《棠阴比事》是迄今为止唯一的英译本。
《棠阴比事》对日本古典推理文学的影响也不容小觑,甚至可以说起到了至关重要、极为关键的作用。
日译《棠阴比事》可以追溯至江户时代。《棠阴比事》之所以在日本得以广为流传,与江户时代初期的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儒学者林罗山(Hayashi Razan)有相当密切的关系。资料显示,林罗山在1615年(元和元年)完成了对朝鲜版《棠阴比事》(《棠阴比事》经由朝鲜传入日本的历史甚至可以上溯到镰仓时代)的抄写后,应弟子要求,对其进行了初步的日译。以这本经林罗山之手的初译本为蓝本,在元和年间(1615—1624)出版了元和古活字本《棠阴比事》。之后,日本近世初期的幕府统治者为了加强司法管理,开始注意到此书。林罗山在1650年(庆安三年)受纪伊国和歌山藩初代藩主德川赖宣之托,为其撰著《棠阴比事谚解》。
图1-3 江户时代的古本《棠阴比事》
至此,《棠阴比事》开始在日本流传,在此之后出现了各种版本的《棠阴比事》,比如宽永年间(1624—1644),曾出现了撰者不详,用假名书写的通俗版《棠阴比事物语》等。
随着《棠阴比事》在日本流传愈来愈广,也出现了模仿《棠阴比事》叙事形式的著作。1689年(元禄二年),井原西鹤(Ihara Saikaku)撰写的《本朝樱阴比事》问世。这部著作从书名看来便可知模仿了《棠阴比事》。《本朝樱阴比事》共五卷,收录四十四则案件故事。井原西鹤在撰写这本书时除了在形式上模仿了《棠阴比事》,在案例上还参考了京都所司代(江户时代负责京都治安及政务的官职)板仓胜重(Itakura Katsushige)、板仓重宗(Itakura Shigemune)父子所撰的《板仓政要》。井原西鹤作为江户时代通俗文学作家在日本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因此其所撰《本朝樱阴比事》也颇受后世关注,被称为日本推理文学的源流之一。另据资料显示,江户时期还曾出现过作者、出版年代不详的《本朝藤阴比事》等书籍。由此可见,《棠阴比事》对江户时代坊间通俗文学的创作具有极大的影响力。
在讲到日本推理文学源流的问题时,除了上述《本朝樱阴比事》《板仓政要》等作品之外,往往还会提到另外一本重要著作,即《大冈政谈》。
《大冈政谈》是以江户时代中期,在1717年(享保二年)到1736年(享保二十一年)担任江户町奉行(即江户行政、司法、治安、消防的总负责人)的大冈忠相(Oooka Tadasuke)(也称为大冈越前守)为主人公的探案故事。这本著作不似上述书籍以真实案例为主,或在事实基础上进行一定的艺术加工。《大冈政谈》只是借用了名气颇大的地方官大冈忠相的名头,模仿《棠阴比事》而创作的一部文学作品。
《大冈政谈》的十六篇故事中,有一篇“生母继母之争”,便是模仿《棠阴比事》第八篇《黄霸叱姒》而撰写的。而这篇《黄霸叱姒》所讲的也就是前述的东汉应劭所著《风俗通义》中,黄霸任丞相期间智断二母争子案的故事。
图1-4 大冈忠相像
当然,《大冈政谈》在原来故事的基础上确实作了一些修改。比如,“争子”变成了“夺女”。争夺双方由妯娌变成了前妻与继室。而争夺子女的目的则由占有孩子并继承大笔遗产变成了占有子女并图谋佣工之薪酬。
在《大冈政谈》的其他版本,比如《大冈仁政录》《大冈政要录》中,这个故事也出现了不同的变化。
综上所述,《棠阴比事》在海外的流传,既让众多海外研究者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推动了对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研究与传播,又让许许多多文学家根据这部经典的案例汇编演化出各种新的创意,推动了古代公案文学、近代推理文学的发展与创新。
(1) 《旧约圣经·列王纪上》3:16—27,有改写。
(2) 故事根据宋代《太平御览》卷三百六十一引《风俗通》而得:颍川有富室,兄弟同居,两妇皆怀妊,数月,长妇胎伤,因闭匿之。产期至,同到乳舍。弟妇生男,夜因盗取之。争讼三年,州郡不能决。丞相黄霸出坐殿前,令卒抱儿,去两妇各十余步,叱妇曰:“自往取之。”长妇抱持甚急,儿大啼叫,弟妇恐伤害之,因乃放与,而心甚自凄怆,长妇甚喜。霸曰:“此弟妇子也。”责问大妇,乃伏。
(3) 出自《棠阴比事》桂万荣自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