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的七盏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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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多年之前,我和一位艺术家[12]有过一次交谈,他的作品如果以目前的标准来评判,或许可以视为是充分运用了色彩的完美绘画。这位艺术家在面对行业新秀提出的如何可以最容易接近艺术普遍法则的问询时,回答简洁而深刻:“了解你的职责,然后实现它!”我认为,这句话不仅适用于艺术这一领域,同时还揭示了人类的努力可以通达任何领域的成功这一深刻内涵。因为我相信,失败往往不是由于人的方法不当,或者操之过急,而是对所做事情的认识不够。因此,人们事先给自己制定出一个尽善尽美的原则,往往是很荒诞的事情,甚至这种行为有时还会遭到责备。介于这个原因,他们只要进行简单地探究就会发现:其所运用的方法是不可行的,那只是在试图使方法干预理念,是更加危险的错误,也是不可忍受的,甚至会阻碍我们对上帝的认知和对自我的完善。这同样也是我们必须更加谨记的!因为,尽管一个人的感觉和意识得益于《启示录》中的指引,如果再加以深入引导,他将会发现什么是真理。人类并不能通过感觉、意识或直觉去探索事物的可能性。很多时候人们往往既不了解自己的能力,也很难认识同伴的能力,既不能准确把握他的盟友可以给予多少支持,也不知道如何防备他的对手。并且,对于这些问题涉及的哪种情感可能会误导他的结论,以及哪种无知会局限他的视野,他都不清楚。但是,如果这些问题阻碍了我们对责任的理解,或者影响对权力的认知,必将导致错误。以及,根据我对很多颇具智慧的人的失败案例的考察,发现政治领域的人似乎更容易犯以下这些错误——他们质疑任何可能性,并且更为质疑一些难以解释的能力、机会、困难和挫折之间的关系,虽然这些质疑并不是他们最初的想法。这种情况不足为奇,因为我们很多时候越是冷静地思考自己的能力,越容易使我们接受自己的缺点,甚至会导致我们走向更加致命的错误,即认为自己的最终推测是正确的,或者换句话说,他已经将必然会出现的错误视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我看来,这种适用于人类政治领域的原则,同样也适用于独特的建筑艺术。我一直确信,为了确保建筑行业的前进、发展,将困惑的大众从部分传统且教条的建筑原则中拯救出来是必要的。这些原则在不完善或有局限性的实践过程中,已经转变成了一种阻碍。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将那些适用度更广的正确原则,更好地应用于建筑艺术发展的各个阶段和不同风格当中。正如人是灵肉合一的生物,而建筑则是技术与想象的结合,这两者在本质上是同一的。这种结合展示出了建筑微弱的平衡倾向,即通过建筑的基础部分优于建筑的上层部分,反思纯粹和简洁特征对建筑整体结构的影响。而这种倾向,和其他形式的物质主义一样,会随着时代的更替而逐渐增加,如果我们没有去反抗权威,以及抵抗建立在先前建筑案例之上的陈旧法则,那些陈旧落伍的建筑法则必将无法满足我们当代建筑艺术的新形式和新功能的需要。我们无法预测可能会出现多少新的建筑法则,它们正奇怪而焦急地从每一座堕落的现代建筑的阴影中生长出来。我们也无法通过预计和观察,决定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以不牺牲建筑艺术的本质特征的前提实现这些法则。因为,根据以往的惯例,任何法则和原则都会很快被新出现的建筑环境或新发明的建筑材料所颠覆。为了避免那些系统化、始终如一的建筑法则在实践过程中走向解体,我们所能做的是避免将古代的权威法则应用在当下的评价体系当中。如果没有其他办法的话,最好就是先暂停建筑艺术的发展,然后努力去解决各类建筑艺术中的法则被滥用、限制或规范的问题。我们应根据人的天性,而非依靠后天的知识,尝试制定一些永恒的、普遍的和无可否认的建筑原则作为真理的法则,这或许可以使我们暂时拥有真理。如果这样的话,不论增加其他什么因素或者不完善的法则都无法削弱或否定它们。

也许,并没有任何一种法则可以面向所有的艺术,也没有任何一种法则的范围可以涵盖所有的人类行为。但是,已经有一些法则改变了建筑师追求的形式和实践,所以它们所具有的权威也不能认为是被削弱。在正文中,我重点努力阐述的那些属于建筑艺术的第一要义的法则,这些具有普遍性的原则不仅可以防范错误的建筑形式,甚至足够成为完美作品的源泉,称其为建筑的明灯[13]并非言过其实。我在这部作品中,一心探究那些伟大建筑的火焰中最为本质的真理和高贵的属性是什么,不屑于任何可能会触发我的好奇,或者可以质疑的原则。因为,这会成为我对那些本质特征深入探究的障碍,甚至可能会使那些真正原则的光辉被扭曲,或者受到遮蔽。

如果我对那些原则进行更深入的探究,这本书必将会招人反感,而且对那些内容的深度也许更加不会带来什么益处,甚至可能会额外衍生出因为目前内容的简洁性而避免的错误。本书的篇幅虽然简洁,但由于内容覆盖范围太广,我必须承认作品的深度还有所欠缺,除非从对其他问题的探究中抽出时间进行深入讨论,不过这也是没有必要的。书中的体例内容和术语安排都是为了便于考虑,而不是通过系统化的论证实现的,其中可能会有较多的武断或不合逻辑的地方。这是因为我并没有尝试把所有的艺术法则全都囊括在内,尽管其中会有大量对建筑艺术有益的必要原则。但读者可以通过对书中特别提出的原则进行深入挖掘,也可以发现很多重要的建筑原则。

对于书中一些明显的错误,笔者也必须深刻道歉。正如前文所言,人类的建筑艺术没有永恒不变的法则,这与人类在其他任何方面的努力一样。不仅如此,不论我们从任何实践性的法则中,通过削减或定性得出一些原则,它们与固有法则的关系都已经不再局限于有某种关联或者相似之内了。它们已经可以体现出终极,或者重要到可以影响道德世界法则的一部分。即使它可能只是一条简陋或不足取的法则,这条法则也和人类道德最高贵的形式一样,在某些时刻依然可以起到很好的指引作用,如那些被我们推崇为具有宗教精神的真理、决断、节制,以典型或模仿的方式影响着手工艺、装饰运动以及建筑师的实践一样。

因此,每个落实到绘画作品中的线条或细节表达都有其独特的高贵。对于那些我们视为真实的创作行为(正如落在画纸上的线条、色调都是真实的),这种行为的创作动机更为崇高。因为任何创作行为都是有用的,即使这种行为再不重要也不至于毫无意义,如果可以实现伟大的目的,其必将显得更加崇高。那些看似不重要的行为也许会对创作行为产生很大的帮助,尤其是所有目的中最重要的取悦上帝这一目标。因此,乔治·赫伯特(George Herbert)[14]说:

仆人持守这一准则

可使杂务为圣工;

他清扫房间,正如宣讲《圣经》,

使房间和行动都得到净化。

A servant with this caluse

Makes drudgery divine;

Who sweeps a room, as for thy laws,

Makes that and the action fine.

因此,我们对于是否建议某种行为或行为方式就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考虑,其一,考虑该行为的目的是否有益或者具有本质的价值,一般行为带来的益处或者产生的价值很小,且价值的大小也因人而异;其二,考虑该目的是否能够体现出与人类至高美德之间的关系,以及到目前为止,人们的实践是否可以被作为道德之源的上帝所接受。前者往往更具说服力,后者却更具真理性,只是更容易遭到反对,好似通过这种严肃的方式考虑不具普遍永恒性的话题是对上帝的不敬。但我却认为产生这种想法就是最不应该的。因为,我们对上帝不敬,往往是我们的内心对上帝不再怀有敬意,而不是在一些微小的事情上面介入上帝的意志。在我看来,上帝的意志是无限的,即使很小的事情也在他的指引范围之内。我们在任何事情上都请求上帝的指引,这是对上帝的尊重,如若将上帝的指引摒弃在外,那才是对上帝的侮辱。上帝的真知与他在《启示录》中的传达是同一的,我们应该日常虔诚地阅读它。我们之所以产生傲慢之心,就是因为自己的言谈、行为未涉上帝的思想,我们将上帝的指引用于日常生活当中就是对上帝最诚挚的尊重。读者可能会责备我总在一般的琐事中介绍上帝的箴言,我很抱歉以这样的方式给大家带来的痛苦。但我这么做是希望那些箴言可以成为每个论据的基础,成为检测任何实践的标准。对于上帝的箴言,我们大多数人平时谈及是不够的,也无法在记忆中深刻地理解它,在生活的实践中更没有足够忠诚地履行。自然所造万物都在履行上帝的箴言,难道我们人类的行思对上帝的忠诚还比不上自然所造之物?以至于我们常常忘记上帝的教诲!

文中有很多清晰可循的观点,我是冒着可能会对上帝产生不敬的危险,而采取了更高一些的立意准则。读者对这些内容需要特别地注意,并不是因为我将这些观点视为可以实现终极真理的渠道,更不是因为这些问题在我看来是最重要的,而是因为,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个问题都应该秉承这种精神进行讨论,否则就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即将面临的时代,冷漠且神秘,必须与之抗争的邪恶力量也越来越像磅礴洪流般倾泻而出。我们已经没有时间去进行形而上的闲谈,也没有时间去通过艺术娱乐。亵渎上帝的声音越来越响,且每天都在增加。在每个被压制的呼吁或要减轻现存苦难的善良人当中,给他们的前进方向寻求一种思想指引是合理的,尤其是在当前面临紧迫需要的情况下。解决这些问题,对所有人来说至少是一种责任,这种精神将会成为他们的思维习惯,并希望这种精神可以经受时间的考验,而不是因为一时热心或可以得到益处的原因。要向他们展示出,即使那些看起来机械、冷漠、可鄙的原则,如若要表现得完善,也必须建立在对信仰、真理、顺从的认知之上,这些高贵的原则已经成为人一生都需要完善的职责。

● 格言1:我们或许总能知道什么是对的,但并不是总能知道什么是可能的。第21页

● 格言2:任何可实践性的法则都是道德法则的阐释者。第24页

● 格言3:我们这个时代的艺术一定不能是奢侈的,同样也不能是无功用的形而上的艺术。第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