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爱所以爱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8章 扼杀了爱的历史故事(上章)

很多东西,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产物,爱,同样是这样的。简单的看一下历史,就会看出来一些端倪。

上古的祭祀文化

祭祀,就不得不提一下,上古时期的人祭。人以人做祭品祭献神灵,古书称“用人”,后世称“人祭”。人祭,不仅在原始宗教中有过,而且在往后发展阶段的宗教中也有过,这是宗教史上最黑暗的一页。人祭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战争。那时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的价值不能体现。战争中的俘虏,女性可以供人玩弄,儿童可能被收养入族,而成年男子都被杀祭神灵。商代的人祭之风炽盛,其用人之多,手段之残,不仅有大量卜辞记述,而且有考古遗迹证明。《左传·昭公十年》载:鲁国季平子“用人于亳社”,《昭公十一年》也记述“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雎之社”。《史记·秦本纪》说秦穆公“将以晋君祠上帝”,《陈涉世家》也称:“为坛而盟,祭以尉首”。

人做为祭品的另一现象是为男神提供美女。当青铜时代的厮杀开始后,妇女由于体力上的缺欠,失去了母系氏族时期的尊位,渐次沦为男性的奴隶,其生产、生殖能力也被贬到次要地位。相反,女性的美迎合男性统治者的需要被片面强调起来,面目姣好的女奴成为色欲的牺牲品。为了满足想象中的神灵贪恋女色的欲望,产生了以美女为祭品的习俗。不论杀死、活埋、淹死,都是以美色娱神的表现。名义上是让她们的灵魂去做神灵的妻妾,实际上是供神灵玩弄。古籍载,秦灵公时曾经用公主妻河,而战国时魏国邺地“河伯娶亲”的闹剧更是有力的证明。

人祭中还有以童男童女祭神灵的现象。以童年人体作祭品,一是由于童体肉嫩,二是基于神仙喜欢儿童,儿童天真无邪,纯洁无瑕,这正与仙家凌空御风、长生不老的追求相关联。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希望长生不老。

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徐巿上书说海中有蓬莱、方丈、瀛洲三座仙山,有神仙居住。于是秦始皇派徐巿率领童男童女数千人,以及已经预备的三年粮食、衣履、药品和耕具入海求仙,耗资巨大。但徐巿率众出海数年,并未找到神山。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秦始皇东巡至琅琊,徐巿推托说出海后碰到巨大的鲛鱼阻碍,无法远航,要求增派射手对付鲛鱼。秦始皇应允,派遣射手射杀了一头大鱼。后徐福再度率众出海。

这应是最广为人知的有关于祈福、祭祀方面的故事。

还有的就是《管子·轻重己》说:“以春日至始,数九十二日,谓之夏至,而麦熟。天子祀于太宗,其盛以麦。……以夏日至始,数四十六日,夏尽而秋始,而黍熟。天子祀于太祖,其盛以黍。……数九十二日,谓之秋至。秋至而禾熟。天子祀于太郊,西出其国百三十八里而坛,服白而絻白,搢玉总,带锡监,吹埙篪之风,凿动金石之音,朝诸侯卿大夫列士,循于百姓,号曰祭月,牺牲以彘。

近代以来,我们所熟知的鲁迅,他对于传统思想里的糟粕部分现实表现形式是这样描述的。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而他的那些言论,至今仍未过时,亦或更甚。

“尤其是在都市里,倘使路上有暴病倒地,或翻车捽摔伤的人,路人围观或甚至高兴的人尽有,有肯伸手来扶助一下的人却是极少的”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愿青年都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份热发一份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亮,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竟没有火炬,我便是唯一的光。

青年人先可以将国家变成一个有声的国家:大胆地说话,勇敢地进行,忘掉一切利害,推开古人,将自己的真心话发表出来。

从来如此,便对么?

是啊,从来如此,就对吗?

酷吏、酷刑

酷吏是中国古代称呼用严刑峻法的官吏,历史上的酷吏专门和豪强作对。酷吏的政绩大都相当突出,尤其是善于强化治安。

从汉代的司马迁开始,在正史中专为“酷吏”作传,汉以后,“酷吏”这一名目开始从正史上消失,但酷吏政治仍被后世沿用,并在明、清时代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汉朝司马迁所作的《史记》中有《酷吏列传》的专辑,专门记述了西汉十一名酷吏的故事。所讲的酷吏,虽尚称得上能干,但往往是因要为上位者排除统治上的障碍,所以才施以冷酷的铁腕手段。

酷吏是君主专制政治的产物,也是其牺牲品,需要时可重用,不需要时则抛弃,其有三个特点,一是比较廉洁;二是喜用重典不畏豪强,对不服从法律的人,特别是豪门贵族,敢于痛下辣手;三是几乎都没落得个好下场。

从张汤,到周兴、来俊臣直至清朝的毓贤,都是历史上著名的酷吏,在整人、害人方面是无所不用其极,其残酷程度,惨烈程度,有些时候,我们在曾经看过的电视剧、电影片段里,可见一斑。

《尚书·舜典》载有:“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这里的五刑一般是指墨、劓、剕、宫、大辟五种主要刑罚方式。除了大辟是直接剥夺生命的刑罚外,其它都是对犯罪者身体进行残害的肉刑。

秦汉时期,统治者还发明了一种对一个人实施多种残酷刑罚的处死方式“具五刑”。《汉书·刑法志》记载:“当夷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诅詈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即对被判处夷三族罪者,要先施之墨劓之刑,又斩左右趾,再以笞杖杀之,然后割下首级悬挂木杆之上示众,最后将尸体剁成肉酱。有诽谤辱骂行为者先把舌头割掉,残忍至极。根据《史记·李斯列传》记载:“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XY市。”秦相李斯即以具五刑之法,处死于咸阳,并诛灭其三族。另汉朝开国名将彭越也是被“具五刑”而死的。北宋天禧四年(1020年),周怀政及朱能等等伪造天书,谋作乱事败,真宗为除其党,降诏:“刘益、康玉、徐原等十一人,并活钉令众三日讫,断手足,具五刑处死。”可以说,具五刑之法结合残害身体的肉刑与死刑,残忍至极,后世仍有复活。

上古五刑中,墨、劓、剕、宫、大辟。具皆为对人施行的残酷肉刑。而五大刑罚,又随着中国历史的不断演进,而发生着变化和催生了更多的花样。

宫刑,属于男子割势、妇人幽闭的刑罚。据说始于夏代苗族的苍刑,夏族袭用,秦、汉时亦称腐刑、蚕室刑、阴刑。男子割势即割下男子生殖器。女子幽闭,古有两说。一说为禁闭于宫,另一说为用棍棒椎击女性胸腹,使胃肠下垂,压抑子宫堕入膣道,以妨交接。宫刑最初用以惩罚淫罪,后来也适用于谋反、谋逆等罪,并扩大到连坐的犯人子女。秦统一六国后曾大量适用。汉文帝除肉刑而宫刑不废。汉景帝允许以宫刑代替死刑。自汉至南北朝时期,宫刑时存时废,到隋开皇(581~600年)初年正式废除。后来辽穆宗应历十二年(962年)又一度恢复,以后各朝律令没有宫刑。

太史公司马迁就曾遭受了这样的侮辱和伤害,而金庸笔下的“欲练神功,必先自宫”更进一步说明了宫刑的惨烈。而历史上,最盛行宫刑的朝代,则出现在五代十国。

南汉后主刘鋹,原名刘继兴,是汉中宗刘晟的长子,初封卫王。乾和十六年(后周显德五年,958年),刘晟去世,刘鋹继位,时年十七岁,改年号为大宝,史称汉后主。他庸懦无能,不会治国,把政事都委任给宦官龚澄枢、陈延寿以及女侍中卢琼仙等人,宫女亦任命为参政官员,其余官员只是聊备一格而已。刘鋹认为群臣都有家室,会为了顾及子孙、照顾亲友、逐利利己而不肯尽忠,因此只信任宦官,为了为官之人一心一意办理政务,后主就规定了臣属必须自宫才会被进用,以致于治理政务的宦官们一度高达二万人之多。

我们更知道身残志坚受过膑刑和黥刑的战国时代齐国军事家孙膑。

还有骇人惊悚的人彘之酷。汉高祖刘邦去世后,惠帝刘盈即位,吕后做了皇太后,就下令将戚夫人幽禁在永巷,剃去头发,颈束铁圈,穿上囚徒的红衣,让她舂米做苦役。

戚夫人一边舂米一边唱着《舂歌》,吕太后听说后大怒,说:“你还想靠着你的儿子吗?”然后毒杀了赵王刘如意,接着砍断了戚夫人的手脚,剜掉眼珠,熏聋耳朵,喝下哑药,把她扔在猪圈里,称为“人彘”。

数日之后,吕雉叫惠帝来观看“人彘”。刘盈见了一问才知道这竟是戚夫人,就大哭了一场,从此得了病,一年多还没有好。惠帝派人去对太后说:“这不是人干的事。我作为太后的儿子,终究不能治理天下。”从此孝惠帝天天饮酒逸乐,不去听理朝政,所以身患病疾。

吕后的养子淮南王刘长在诸吕被灭后数落吕后和审食其的三条罪状,其中一条就是“赵王如意母子无罪,吕后蓄意杀害他们,而辟阳侯不尽力劝阻,这是第二桩罪。”

戚夫人无过惨死,是古今人们的公论。史臣道:“悲痛啊!古代楚怀王时,有郑袖掩鼻的谗言,古代号称为狠毒;汉高祖的吕后残酷的人彘刑法,世上认为是大冤枉。”

无论忠臣良将,还是千古罪人,确实是他们,才让更多的人知道了历史上封建王朝的惨烈。剥皮、抄家、灭三族的明朝开国名将蓝玉、凌迟而亡的忠臣袁崇焕、千刀万剐的太监刘瑾,身受酷刑而默然无声的石达开……

还有那些听起来都骇人听闻、惊悚恐怖的刑罚名称:烹杀、剥皮、腰斩、五马分尸,影视剧里常常出现的夹十指、竹签子……刻在了我们的历史里,就像莫言的《檀香刑》里描述的一般,渗着暗黑的血,见证着前人们的苦难。

保甲制度

保甲制度是宋朝时期开始带有军事管理的户籍管理制度。保甲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时代长期延续的一种社会统治手段,它的最本质特征是以“户”(家庭)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而不同于西方的以个人为单位。保甲编组以户为单位,设户长;十户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各保就该管区域内原有乡镇界址编定,或并合数乡镇为一保,但不得分割本乡镇一部编入他乡镇之保。

保甲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时代长期延续的一种社会统治手段,它的最本质特征是以“户”(家庭)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而不同于西方的以个人为单位。中国封建王朝的政治学说是把国家关系和宗法关系融合为一,家族观念被纳入君统观念之中。因之,便有了汉代的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唐的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里”,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提出了十户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至清,形成了与民国时期十进位的保甲制极为相似的“牌甲制”,以10户为1牌,10牌为1甲,10甲为1保,由此建立起了封建皇朝对全国的严密控制。保甲制度书籍保甲制的实质是通过联保连坐法将全国变成大囚笼。

告缗令的发扬光大,带来了窝里横的传统

公元前114年,汉武帝出台“告缗令”,即是鼓励百姓举报一切相识者的资产。武帝为从民间捞钱,此前曾颁布过“算缗令”,对百姓财产中来自非农业收入的部分征收“财产税”,但百姓有抵抗情绪,政府又缺乏统计手段,实施效果很差。武帝遂想出鼓励百姓互相举报资产这般损招。“告缗令”规定:凡被人告发隐匿资产、呈报资产不实之人,其资产将被全部没收,没收资产的一半将被奖励给告密人。此令一出,民间告密之风大盛,司马迁总结其巨大的破坏作用时说:民间“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各郡国“得民财物以亿计”,“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产业”,终于发展到中产之家全部破产,百姓花光吃光不思储蓄的境地。由于当权者的需要和鼓励,中国告密传统源远流长。

《新唐书·刑法志》:“﹝武后﹞欲制以威,乃修后周告密之法,诏官司受讯,有言密事者,驰驿奏之。”

《明史·刑法志三》:“庄烈帝即位,忠贤伏诛,而王体乾……相继领厂事,告密之风未尝息也。”

明沈德符《野获编补遗·内监·王振恩恤》:“时曹石虽诛,而告密之风转炽,始掌锦衣者为逯杲,以酷暴激曹钦。及杲见杀,门达继之,酷加甚焉。故终天顺一朝,刑僇乃尔。”

历经一代女皇治下倚靠告密起家的无业游民、作奸犯科的来俊臣执掌权柄十数年,再到明朝东厂、西厂、锦衣卫,清朝时期因文字犯禁或借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清代文字狱自顺治开始,中经康熙、雍正、乾隆四朝,历时140余年。文字狱案此起彼伏、绵延不绝,几与爱新觉罗氏王朝的历史相始终,案狱数量之多、规模之大、牵连之广、杀戮之血腥,均称空前。清代文字狱时间之长、范围之广都是所未有,也是历史上所少见。因文字狱获罪的人,罪及家属门生,为他写过传记、碑文以至有过书信来往的人也要追查治罪。处刑的严酷暴虐,可谓前无古人。龚自珍发出“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粮谋”“万马齐喑究可哀”的长叹。直至打着大东亚共荣圈的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我国时,在太监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出现大规模的汉奸,带头残害着自己的同胞等普遍现象,不得不说也是这种思想的延续。

近代作家鲁迅的《三闲集·序言》更是提到:“我在广东就目睹了同是青年,而分成两大阵营,或则投书告密,或则助官捕人的事实。”

杀良冒功

历朝历代的华夏大地,总免不了外族的骚扰、侵略,而武力的阻击、对抗、歼灭是绵延千年的主旋律。对军队的赏罚制度,也应运而生。

军功爵制的出现和确立,在先秦军事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春秋以前列国普遍存在“世卿世禄“制度。国家在选拔人才,包括军事将领时,实行“亲亲尊尊“路线,主要在奴隶主贵族中选取。平日村社各级首领,战时也就是各级军官。战场上军功一录于村社首领名下,普通士兵无论在战争中立下多大功劳都被看作是因村社土地关系而产生的义务,军功不会改变他们的社会地位。战国时列国推行的变法运动,有力地打击了旧贵族特权。而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就为新的军功爵制出台准备了社会条件。秦是推行军功爵制最彻底的国家,对当时和后世的影响也最大。

新的军功爵制是以国家授田及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制度,它不同于旧的份地制。旧制度以“份地“的形式来酬答服兵役者;新制度以“爵禄“的形式来酬答服兵役者。因而“爵禄“制较之“份地“制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它能激起广大官兵对爵禄、田宅和税邑、隶臣等物质利益的巨大贪欲,从而起到增强军队战斗力的作用。事实上,由于军功爵制的实行,列国也都程度不同地收到了富国强兵的效果。魏国实行军功爵制最早,所以战国初魏国以武力称雄一时;楚国自吴起变法,实行军功爵制以后,数年之间便“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国势大张。秦国的军功爵制最完善、最合理,所以秦国的军队战斗力最强。

魏国变法最早,提出“食有劳而禄有功“,不再以“亲、故“而以“功劳“作为赏赐的标准,实际上已经具有了军功爵制的性质。吴起在楚变法,“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绝减百吏之禄秩“,然后用所收减的爵禄“以奉选练之士“,也具有军功爵制的特点。秦是推行军功爵制最彻底的国家,秦的军功爵制最典型,对当时和后世的影响也最大。

秦的军功爵制主要包括两项内容:其一,“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这就是说凡立有军功者,不问出身门第、阶级和阶层,都可以享受爵禄。军功是接受爵禄赏赐的最必要条件。其二,“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这是取消宗室贵族所享有的世袭特权,他们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凭血缘关系,即“属籍“,就可以获得高官厚禄和爵位封邑。

这项规定,造成了战国时“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的时代特点。军功爵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显示了勃勃生机。

在变法运动的推动下,赵、燕、韩、齐等国也实行了新的任官制度。如:

赵孝成王依据赵襄子时代“功大者身尊“的法规,下令对降赵的韩上党守冯亭等“以万户都三封太守,千户都三封县令,皆世世为侯,吏民皆益爵三级,吏民能相安,皆赐之六金“。

在燕国,实行了“公子无功不当封“。乐毅破齐有功后,“燕昭王大悦,亲至济上劳军,行赏飨士、封乐毅于昌国,号昌国君”。并以上功、中功、下功、无功来区别赏赐的等差。

在韩国,申不害创立了一套“循功劳,视次第“的任官制度,规定“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

在齐国,齐威王也选贤任能,因功授官,封赏功效卓著的即墨大夫,烹杀逢迎取誉的阿大夫。赵、燕、韩、齐实行的这套新制度,也就是新的军功爵制的不同表现形式。

秦国施行的军功爵制,在赏赐爵秩的原则上还有较严格的限制。

其原则之一,是“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韩非子·定法》说,商鞅制定的秦法是:凡战士能斩得敌人一颗首级,就可以获得爵位一级及与之相应的田宅、庶子,也可以做官。斩杀的敌人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越高。如果能斩敌人首级五颗,还可以役使隶臣五家。总之,军功的大小决定着将士“尊卑爵秩等级“的高低。

其原则之二,是爵位高者赏赐重,爵位低者赏赐轻,对士兵的奖赏低于军官。依秦制,划分爵位为二十级,从一级公士到二十级彻侯。军队在攻城围邑时如能斩杀敌人八千以上,野战时如能斩杀敌人二千以上,就是全功。凡立全功的部队,就对全军进行赏赐,而赏格依五大夫(九级)为分界,划分为两类,对五大夫以上的高爵赏赐重,在正常的官爵升迁之外还有“赐邑“、“赐税“、“税邑“等。而对五大夫以下的低爵,则只赏赐官爵一级,或者最多加赐几千钱、几个奴隶而已,没有“赐税“、“赐邑“、“税邑“等重赏。

其原则之三,是赏罚并行,立功有赏,无功者罚,赏罚分明。秦国军队以伍为基本战斗单位,据《商君书·境内》篇,一伍之中如有一人战死,其余四人即获罪;如有二、三人战死,其他人的罪名更重。将功折罪的唯一方法是杀敌:一人战死,须杀敌一人。二人战死,须杀敌二人。所以秦军战士要想得到“斩一首爵一级“的奖赏,必须是在斩杀敌人的数量中扣除了己方死亡人数后,方能获得。这样一来,士兵要想获爵位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因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交战双方的武器装备相差无几,又是近身肉搏战,想要在战斗中只斩杀敌人而自己不受损失,几乎是不可能的。

历史上一系列新的军功爵制造就了一批爵禄及身而止,不再传给子孙的新官僚和一批军功地主,所以它不但是新的封建军事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又是新的封建官僚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在战国时期活跃于政治舞台上的著名将、相,大多已不是出身于旧贵族,而是出身于微贱者了。如著名军事家孙膑是刑徒,吴起是游仕;名将白起、王翦是平民,赵奢是田部吏;名相蔺相如是宦者舍人,李斯是郡小吏。其他如苏秦、张仪、陈轸、范雎、蔡泽等,不是鄙人,就是贫人,从而开了秦汉以后的“布衣将相之局“。这在客观上,对于旧的“世卿世禄“制度和宗法制的瓦解,也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然而,在士兵杀敌立功的同时,杀良冒功的情况也同时出现。现代出土的秦简中就曾记载了这样一件事,说的是秦国一名士兵拿着一个人头,到了军营前报功。

当他到达军营的时候,负责检验的官员发现首级上的致命伤是短剑造成的。而战场杀敌,伤口应该是戈矛或弓弩造成,所以验首官当即起了疑心,便将首级悬挂在了军营之前,并且下令各级军官清点各自手下的士兵,如有失踪人员,立即上报。结果不出所料,最终证实这件事属于杀良冒功事件。

当然,这种事情一旦有了开始,便会一发不可收拾,甚至愈演愈烈。

明朝后期,由于时局动荡而内忧外患、战乱不断。此时,杀良冒功、谎报军情的事情也就层出不穷了。

嘉靖二十二年的一天,辽东镇蒲河墩的指挥官崔弼正在痛骂下属冯贵、阎忠,原因是他们找到了一名走失人口,并且安全地把他送回了家。

看到这儿,有人会产生疑问,为何安全送回一名走失人口,会被上司责骂?

实际上,不是崔弼和走失人口有仇,而是明廷对杀“鞑子”有赏,杀一个鞑子整整30两白银。所以,崔弼的意思是让他们在没人的地方把走失人口杀了,然后在用首级去领赏。

说巧不巧,刚被训斥几天之后,冯贵和阎忠发现一个身着蒙古服饰、身背弓箭的人向他们的驻地走来。当时,众多守卫将他团团围住,但经过询问之后,这个人是一名汉人,几个月前被蒙古军队掳走做了奴隶,如今乘其不备,终于逃了出来。

既然这样,一众军士就把这名走失人口迎进了军营,准备留宿他一晚。

当天晚上,所有人都睡去了,而驻地内的有个叫做伊名的士兵起了歹心,他看中了这名走失人口的弓箭以及人头,想着唾手可得的30两白银,他起身串通了冯贵和阎忠,以及另外两个守军。

就这样,这名走失人口身首异处,成为了明朝边军领赏的工具。

第二天,指挥官崔弼醒来,一到现场就看看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于是他立刻把人头抢了过来。不过想来想去,崔弼决定分给众人一点油水,所以他让伊名带着人头去衙门领赏,回来后众人平分。

不过,老天爷开眼,官府通过人头的伤口看出破绽,最终事情败露,崔弼和伊名被判处了斩首示众,其余从犯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以上两件看似是小事,但由小及大,这种事情可以说是普遍反应当时的社会情况的。比如到了明朝末期,明朝辽东总兵李成梁的军队就曾杀良冒功,甚至是大肆屠杀平民。左良玉在围剿农民起义军时,就曾在舒城纵兵劫掠粮草、妇女,甚至是屠杀当地百姓,杀良冒功。

首级军功制的确立、延续和不断的演化、完善,直接导致前线作战的士兵想要领赏或者升迁,都必须拿敌人的脑袋去邀功,这就让杀良冒功成了无法避免的问题。特别是到了明朝末年,当兵的都到了举步维艰的时候,刀口就挥向了比他们更弱小的群体—老百姓。崇祯四年,陕西总兵杜文焕上报各营兵将斩贼首531级,内亲兵斩132级。但据地方州县官员汇报,杜文焕未曾在此作战,所谓的斩贼首,多半是杀的老百姓。同年11月。总兵赵大印被弹劾杀良冒功言官,点明了被杀者的姓名,很多人竟然是全家被杀,如高古建一家四口,霍士刚一家四口,齐苍父子二人,吴老汉夫妇二人等等等等。可恨他杀的这些贼人里面,有好些个都是妇女儿童。

军队各级人员为了更多地领取赏赐,明朝官兵们甚至还自学了美容美发的技术,把杀死的百姓剃成满清的辫子头,然后以假乱真上报给朝廷。一颗百姓的脑袋,能让当兵的赚到钱,能让当官的受到嘉奖,能让崇祯皇帝睡得更踏实,做起中兴大明的美梦,看起来大家都各有所得,皆大欢喜,只有那枉死的人以及他们的家人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中。

当然,这种事情绝对不是是秦朝、明朝特有,历史上各个朝代层出不穷。清朝太平天国运动时期,最初的清军和湘军军纪涣散,杀良冒功事件层出不穷,这也是清廷和曾国藩在太平天国运动初期,屡败于太平军的重要原因之一。

人是环境的产物,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人,而什么样的人,又创造了什么样的环境。按这个逻辑进行延伸,不必过多纠结是否合理或者说通顺!如果非要推理,如果人是环境的产物,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创造什么样的环境,到底是人来自于环境的创造,还是人创造了环境,这样的命题和人类的起源,到目前的争议不断、林立的学派定义一样毫无头绪,但大多数认可的关于人的起源的定义,均认同由进化而来!至于进化前原始的模样、物种的定义和名称等至今议论纷纷。但我相信,如果没有追求进步、进化、不断升级的最初想法和应运而生不断优化的思想观念,是不可能实现的;同理,如果人与人之间的世代交替、繁衍,没有情感作为纽带和以此为基本基础的交流、联系直至融和、共生共息在这个美丽的星球,是不可能有如今80亿的巨大体量和人口规模;同样,没有创造美好生存环境的想法、不断优化幸福生活场景的初衷,我相信,人一定会越过越苦、越来越难,直到这些年来听到或看到日本、韩国等国外许多国家出生率连年下降的趋势似乎注解了一部分答案。特别是像日本、韩国这样的国家,生育率十多年来持续降低,是很好的反映了当今的日本人、韩国人越活越不爱人,越不爱人,越不像人,因此更多的日本人、韩国人,干脆就不要人,不生人。

沿着历史的脉络,其实非常有必要来看看古代封建社会里,灿烂历史人文中那些怀揣爱念、敢想敢干的将相王侯、名流志士、大人物们。在他们当时所处的环境中,是否体验到了爱,再看看他们所处的环境中,这份爱的范围有多广、质量有多重,如果当时的文化、技术里包含着大量的爱和明确了爱的主体和爱的对象以及确立了爱人的概念、输出的方式、应有的场景的话,那么他们是否会不再受苦受难、百口莫辩、委屈含冤。如果把他们的故事,再次呈现、梳理、剥离出来,再来看看当初的他们身处的人文环境中到底缺乏了什么,是否可以把这个缺口堵上、空白填补,来更好地丰满生存、生活,更好地创造环境的持续优化,将更优化的环境来反哺弘扬、传承到生生不息呢?极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