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元明清曲谱宫调体系的变迁
本书研究范畴中的每一部曲谱,其编制纲领,都是以宫调统领着曲牌。每部曲谱皆有清晰的宫调体系。然而,不同的曲谱之间,宫调体系常常有所不同。比如,有用九宫的《旧编南九宫谱》、用十二宫调的《太和正音谱》、用十三调的《南词定律》,又有既似九宫又似十三调的《增定南九宫曲谱》《南词新谱》《南曲九宫正始》,还有用十七宫调的《北词广正谱》,更有用二十八宫调的《曲谱大成》、南北各用十二宫调的《九宫大成南北词宫谱》,以及以十二律为纲的《十二律京腔谱》《十二律昆腔谱》。如果每一部曲谱都如实反映了宫调体系的种类、数量,其间的差异则太令人费解。我们需要对各谱的宫调体系作彻头彻尾的比较研究,看看是否能发现一些奥秘。
经过本章纵向地对比、梳理,宫调体系在曲谱间衍变的脉络将跃然而出。原来大部分曲谱的宫调体系,都是经过人为修补、构建的,它们已非原初约定俗成的宫调体系了。
宫调本行于民间,其义、其用,一定非常通俗——通俗到无人觉得有必要详加记录和解释,正所谓“习矣而不察”;留给后人可见的,只剩下一些约定俗成的宫调名称。北曲有“九宫”之称,但其散曲在称法上别为“十二宫调”——其实就是一个分得更细的“九宫”而已,其中个别曲牌被冠名以其他宫调名。南曲亦有“九宫”之称,但额外往往带着仙吕入双调、羽调两种。为什么形成如此宫调格局,尽管古人说法也有种种,但仍然不如用“约定俗成”四字解释。因为作品中呈现出的宫调事实向来如此,能否解释都不影响该事实的存在。
本章便以这样的事实为起点,来研究曲谱中的宫调体系。也就是说,这样的事实何以形成,笔者虽不得知,而只能解释为“约定俗成”;但可以研究的是,这样的事实形成以后,历代曲谱是如何承继和诠释这些宫调事实体系的。
首先,有一类曲谱不改前人对宫调体系的记录。比如朱权《太和正音谱》,完全依照周德清的《乐府共三百三十五章》;蒋孝《旧编南九宫谱》,亦几乎完全依照陈、白二氏所出的《九宫》谱。后来的沈璟《增定南九宫曲谱》、沈自晋《南词新谱》、查继佐《九宫谱定》,虽或多或少引入了一点别家成分,但仍不改以“九宫”统领全谱的框架。
其次,后来的诸曲谱,人为干预调整宫调体系就越来越明显了。先是南曲方面,“十三调”体系渐渐成为各谱的编撰纲领,比如《寒山堂新定九宫十三摄南曲谱》《南九宫谱大全》《南词定律》等;北曲方面,“六宫十一摄”即十七宫调体系,成为《北词广正谱》的编撰纲领。既而,唐宋“二十八调”体系成为南北合谱《曲谱大成》的纲领。不久又出现以月令配“乐律”之十二律吕的《新定十二律京腔谱》《新定十二律昆腔谱》,以月令配南北各十二宫调的《九宫大成南北词宫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