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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世纪的音乐文化
(约公元5世纪—公元14、15世纪)
问题导入
1.中世纪的音乐文化有何特征?
2.格里高利圣咏对于西方音乐发展有哪些重要意义?
3.中世纪宗教音乐与世俗音乐的区别是什么?
公元476年,庞大的罗马帝国崩溃,西方历史进入漫长的中世纪时期。在西方文明史上,“中世纪”一词意指西方古代文明与近代文明之间,即公元5世纪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到14、15世纪文艺复兴前期。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学者认为,自古代文明衰落至15世纪文化、文学和艺术的复兴之间,是一个长达千年的“中间世纪”,并认为这是一首不值得称道的“哥特人”的黑暗插曲。
早在公元325年,罗马帝国皇帝君士坦丁一世(约280—337)就已正式将基督教定为国教,并将音乐作为日常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到了中世纪,音乐文化同样与宗教神学紧密相连,教会以一种极为禁欲的方式控制着音乐文化的发展,使音乐成为教化人们的一种工具。天主教会是人们精神领域的操控者,它作为一种最强有力的信仰几乎渗透到中世纪的每一个角落,文化艺术(包括文学、建筑、音乐等)也都被打上了教会的烙印,教会垄断了全部科学文化。音乐机构(编写、讲经机构,合唱队,学校等)全部隶属于教会,由神职人员管理。同时,多种音乐风格并存,一片园地是教会的温室,另一片园地是世俗的土壤。教会音乐是出于宗教仪式的需要,世俗音乐则从民间歌舞中发展而来。到了中世纪后期,二者逐渐合流。
中世纪音乐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公元5世纪—10世纪,基督教音乐初建时期;公元11世纪—13世纪,基督教音乐取得了重大成就,同时世俗音乐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公元14世纪—15世纪,史称“新艺术”时期,是从中世纪向文艺复兴时期过渡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