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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着力求突破促创新 一批重点改革亮点纷呈

司法体制改革4个试点市方案落地实施,50家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国海关登记备案“一照一码”改革在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率先启动……2015年8月13日,广东省召开重点改革工作交流会,广东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5年以来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在新一轮深化改革进程中,广东省按照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广东省2015年重点推进的改革事项》安排,着力抓重点、求突破,结合实际创新实践,一批有力度、有特色、有影响的改革实践走在前列。

一批重点改革有力度、有特色

自贸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亮点显现。2015年广东省出台《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对自贸区建设作出总体部署。如今,通过加快建立投资管理新机制,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运行顺畅,90%以上的外资项目实现了审批改备案。通过争取国家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和税务总局出台共计57条支持广东省自贸区建设的政策措施,率先上线全国首个跨境电商商品质量溯源查询平台,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通过开展自贸试验区条例起草工作,加快完善以仲裁为中心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自贸区法治创新。通过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60项省一级管理权限下放或委托自贸区实施,自贸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提示清单等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过推动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争取国务院出台支持南沙金融创新15条政策,获批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试点、全国首批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等一批试点。深入推进粤港澳合作机制创新,南沙“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前海“香港青年梦工场”、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等创新合作载体建设顺利推进。

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改革先行推开。广东省作为全国首个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的试点省,出台实施了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的意见以及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政府监管清单,进一步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依托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配套启用新的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系统,大幅简化备案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全流程改革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在简化用地审批程序、创新环评管理机制、优化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等方面,推出了一批改革新举措。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制定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初步建成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开通试运行“信用广东网”,现已归集33个部门148类8 000多万条信息,初步搭建了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础数据库。

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2015年以来,广东省制定了商事登记管理条例,研究起草市场监管条例,建立健全市场登记监管法规。推动“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改革。在自贸区和深圳、东莞市试点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改革,取得良好成效。完善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出台实施市场主体许可经营项目监管清单,以及市场主体住所或经营场所许可监管清单,厘清部门后续监管职责。应用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现已汇集715万家市场主体工商登记管理信息,成为企业交易、市场监管和社会监督的重要信息支撑。

权责清单制度改革率先实施。按照“职权法定、边界清晰、主体明确、运行公开”的原则,广东省率先制定并公布实施51个省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职能调整目录,共取消和调整各类职能事项2 580项。选择汕头等5个地市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9个省直部门作为试点,初步编制形成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纵向权责清单。全面推进市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目前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中山、清远等市以及部分县(区)已经公布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拓展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8个部门的省垂直业务系统实现与办事大厅对接,全省18个市实现网上办事站镇街全覆盖;加快推进珠三角地区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国企国资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广东省率先出台深化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出台并全面落实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行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制度,启动省属企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加快推动国资监管由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组建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从广东省属2 000多家二、三级企业中,择优选取50家具有一定基础和增长潜力、有望成为细分市场龙头的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探索攻坚。广东省积极探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圳、汕头、佛山、茂名4个试点市的试点方案已落地实施。积极完善司法责任制,制订全省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制定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承接委员会章程及其工作办法。稳步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制定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检察院干部管理的若干意见。制订广东省铁路法院试点集中管辖广州市行政案件的方案和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体制改革方案,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探索实行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的改革试点。制订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实施方案,全方位推进公安体制改革。建立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为防止干预司法活动划定了红线。

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随着各领域的深化改革措施全面展开,广东省不断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对于推进下一阶段的改革工作,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在会上表示,要进一步加快改革工作进度,从时间上的提前、内容上的拓展、层次上的加深等方面,体现改革的创新性,确保完成全年改革目标任务;要着力推动重点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从影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性重要事项入手,统筹抓好当前稳增长、惠民生的改革举措和长远打基础、调结构的改革举措,以更大的力度狠抓重点改革任务落实,要注重提高改革质量,抓好改革课题研究,要集思广益制订方案,重大改革要先试点再推开,站在全局的角度考量改革的示范带动作用;要着力形成深化改革的特色亮点,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强化支持基层探索创新,在遵循改革顶层设计的前提下,加快形成更多改革特色、亮点;要着力狠抓落实不放松,强化改革责任,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加强改革督察,解决好改革推进“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让群众有更多改革获得感。同时做好改革评估,提高评估的客观性和实效性,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载于《中国改革报》,2015年8月18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