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使用注意事项
1.少即是多 不论是外涂还是熏香或者口服,使用应少量多次。每天使用1~3次,1周适应下来后,再考虑逐步加量。切记少即是多的原则。
2.口服精油注意“玻璃杯”原则 因精油分子小、渗透性强,容易穿透纸张、塑料等普通材质,故应避免用金属、塑料制品器皿,可选用特殊玻璃杯、瓷器等器具,调配精油时也应如此。水温不可过高,如将柠檬精油滴入水中饮用时,高温会破坏精油的活性成分,加速精油挥发,减低效价。
3.稀释后使用 根据年龄和体质决定稀释比例,部分精油须大量稀释使用。外涂牛至、肉桂、百里香、桂皮、丁香、罗勒、柠檬草等对皮肤刺激性大、容易致敏的精油,要以1∶6甚至1∶10的比例大量稀释后再涂抹。可以先在手腕、手臂、耳后等区域少量使用,观察是否有过敏情况,再根据身体需要决定使用次数。
4.不可直接接触黏膜组织 精油外涂时,不可直接接触黏膜组织。且精油不溶于水,如不小心进入眼睛或者耳道等黏膜组织时,不可用水冲洗,可用椰子油等基础油涂抹于眼眶四周或者外耳道,稍等片刻即可缓解。
5.注意精油的光敏性 柑橘类精油(如柠檬、圆柚、野橘、莱姆等)、生姜、芫荽等中含有呋喃香豆素等光敏性物质,外涂后置于阳光直射或UV射线甚至明亮的灯光下,可能造成皮疹、黄褐斑或产生色素,甚至导致严重皮肤损伤,因此此类精油白天应谨慎外涂,尤其是暴露部位。
6.储存 精油应放在木盒中保存,常温、避光储存即可,避免存放在冰箱中。开封后的精油,在每次使用完毕,要旋紧瓶盖,接触空气过久易挥发、变质。
7.孕妇用油须知 虽然高纯度精油对孕妇及胎儿大都是安全的,但是有些花类精油活血通经,或者对皮肤有比较强的刺激性的精油,都应慎用或者避免使用。妊娠期避免使用的精油有快乐鼠尾草、百里香、罗勒、桂皮、肉桂、丁香、冬青、甜茴香、柠檬草、豆蔻、活络复方等。孕妇小心使用的精油有迷迭香、没药、丝柏、马郁兰、薄荷,以及含有薄荷的复方精油如消化复方、舒压复方等,使用时都不可过量。
8.婴幼儿用油稀释比例 小儿皮肤稚嫩,角质层薄,约是成人的三分之一,故婴幼儿在外涂精油时应大量稀释后才能使用。2岁以内小儿按1%比例,即100滴约5mL椰子油加入1滴精油;2~6岁孩子按照2%~5%比例,50滴约2~3mL椰子油加入1滴精油;6岁以上孩童,一般是10滴基底油加入1滴精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