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岳英靈集(校點)
河岳英靈集
唐丹陽進士殷璠
叙曰:梁昭明太子撰《文選》〔一〕,後相效著述者十餘家,咸自稱盡善,高聽之士,或未全許。且大同至於天寶,把筆者近千人,除勢要及賄賂者,中間灼然可尚者,五分無二,豈得逢詩輒纂〔二〕,往往盈帙。蓋身後立節,當無詭隨,其應詮揀不精,玉石相混,致令衆口銷鑠〔三〕,爲知音所痛。
夫文有神來、氣來、情來,有雅體、野體〔四〕、鄙體、俗體。編紀者能審鑒諸體,委詳所來,方可定其優劣,論其取捨。至如曹、劉詩多直語〔五〕,少切對,或五字並側,或十字俱平,而逸駕終存。然挈瓶庸受之流〔六〕,責古人不辨宫商徵羽,詞句質素,恥相師範。於是攻異端,妄穿鑿,理則不足,言常有餘,都無興象,但貴輕艷。雖滿篋笥,將何用之?自蕭氏以還,尤增矯飾。武德初,微波尚在。貞觀末,標格漸高。景雲中,頗通遠調。開元十五年後,聲律風骨始備矣。寔由主上惡華好朴,去僞從真,使海内詞場,翕然尊古,南風周雅,稱闡今日。璠不揆,竊嘗好事,願删略群才,贊聖朝之美,爰因退跡,得遂宿心。粤若王維、昌齡、儲光羲等二十四人〔七〕,皆河岳英靈也,此集便以《河岳英靈》爲號。詩二百三十四首〔八〕,分爲上下卷,起甲寅,終癸巳〔九〕。倫次于叙,品藻各冠篇額。如名不副實,才不合道,縱權壓梁、竇,終無取焉。
論曰〔一〇〕:昔伶倫造律,蓋爲文章之本也。是以氣因律而生,節假律而明,才得律而清焉。寧預於詞場,不可不知音律焉。孔聖删《詩》,非代議所及。自漢魏至于晋宋,高唱者十有餘人,然觀其樂府,猶有小失。齊梁陳隋,下品實繁,專事拘忌,彌損厥道。夫能文者匪謂四聲盡要流美,八病咸須避之,縱不拈二〔一一〕,未爲深缺。即“羅衣何飄飄,長裾隨風還”,雅調仍在,況其他句乎?故詞有剛柔,調有高下,但令詞與調合,首末相稱,中間不敗,便是知音。而沈生雖怪,曹王曾無先覺,隱侯言之更遠。璠今所集,頗異諸家,既閑新聲,復曉古體,文質半取,風騷兩挾,言氣骨則建安爲傳,論宫商則太康不逮。將來秀士,無致深憾。
箋校
〔一〕按,自此句至後“爲知音所痛”,各本皆無,今據《文苑英華》卷七一二所載殷璠序補。又見《文鏡秘府論》南卷《定位》。
〔二〕纂 原作“贊”,據《文鏡秘府論》所載改。
〔三〕銷 《文鏡秘府論》所載作“謗”。
〔四〕野體 《文鏡秘府論》所載無此二字。
〔五〕直語 《文苑英華》作“直致語”。
〔六〕庸 汲本、毛本作“膚”,何校作“庸”。按《文苑英華》、《文鏡秘府論》皆作“膚”。
〔七〕二十四人 《文苑英華》作“三十五人”。按書中所載,實爲二十四人。
〔八〕詩二百三十四首 各本及《文鏡秘府論》均同,《文苑英華》作“一百七十首”。按書中所載,實爲二百三十首。又《宋中興館閣書目》所載《河岳英靈集》亦作二百三十首。
〔九〕癸巳 各本及《文鏡秘府論》均同,《文苑英華》作“乙酉”。
〔一〇〕按《論》二百餘字,汲本、毛本皆不載,何校鈔補。
〔一一〕拈二 原作“拈綴”,各本均同。《文鏡秘府論》南卷《定位》引殷璠《集論》作“拈二”,今據改。説詳本書《〈河岳英靈集〉聲律説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