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民主思想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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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理论来源

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产生和其他任何新的学说一样,必须从已有的思想材料出发,正如恩格斯所说,任何一种理论“都具有由它的先驱传给它而它便由此出发的特定的思想材料作为前提”。[1]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批判吸收前人的相关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应运而生、阔步前进的。

(一)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作为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卢梭以犀利的笔触揭露了封建制度的黑暗,以丰沛的情感描绘了理想社会的光明,其激进民主主义思想,特别是人民主权学说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广大人民的战斗口号和理论旗帜,被人民当作革命的“福音书”。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对马克思的民主思想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意大利学者L.科莱蒂曾指出:如果说马克思的哲学源出于康德,那么马克思的政治理论则应追溯到卢梭。[2]

卢梭在其名著《社会契约论》中阐释了其著名的人民主权思想。卢梭认为,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全部的力量共同置身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每个参加者将自己的权利转让给集体,然而既然每人都是向全体奉献自己,他就并没有向任何人奉献出自己;既然从任何一个参加者那里,人们都可以获得自己本身所转让给他的同样的权利,所有人就得到了自己所丧失的全部的等价物,以及比自己所有的保存自己的力量更大的力量。人类因社会契约而丧失的是自然的自由,以及对于自己所企图的和自己所能得到的一切事物的那种无限的权利;他所获得的是政治的自由以及对于自己所享有的一切事物的所有权。[3]卢梭认为,这一结合的一瞬间就产生了一个道德与集体的共同体,以代替每一个订约者,所有人的意志融合为一个总的意志——公意。共同体由此获得了“它的统一性”、“它的公共的大我”、“它的生命和意志”。当它被动时,它就成为国家;当它主动时,它就成为主权者。主权是国家的最高统治权,主权不外是公意的运用,而公意则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公意是永远正确的,永远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人民在共同体中既是被统治者,又是统治者。国家主权不属于某一个人,而是属于全体人民,这就是人民主权。卢梭认为,要使国家主权属于全体人民,就必须使国家的所有活动受到公意的支配、指导和约束,就必须在全体人民的公意的基础上制定法律。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公意的行为,“立法权是国家的心脏”,是主权的核心,而行政权是法律的执行者,它是从属于立法权的。卢梭强调,立法权是属于人民的,而只能属于人民。[4]

人民不仅有权创制法律,而且永远有权改变法律。法律的创制者也必须是法律的服从者,任何人不服从公意的法律,人民就要强迫他服从。

在此基础上,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特点。

第一,人民主权不可以转让。卢梭认为,主权体现人民的意志,是公意的运用,是集体的生命。转让主权就是出卖意志、自由和生命。

第二,人民主权不能代表。他说,正如主权是不能转让的,同理,主权也是不能代表的;它只能是同一个意志,或者是另一个意志,而绝不能是什么中间的东西。[5]卢梭认为,议员不能是人民的代表,他们只能充当人民的“办事员”。他认为凡不是由人民直接参加的集会制定的法律都是无效的。在这里,卢梭实际上否定了代议制而主张直接民主制。他对英国的议会制进行批评说:

英国人自以为是自由的,他们是大错特错了。他们只有在选举国会议员的期间,才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

第三,人民主权不可分割。卢梭认为主权代表着人民共和国的统一的意志,这个意志是不可分的。卢梭认为,政府和主权者往往被人所混淆,其实政府只不过是主权者的执行人。

行政权力的受任者绝不是人民的主人,而只是人民的官吏,只要人民愿意就可以委任他们,也可以撤换他们。而且在承担国家所赋予他们的职务时,他们只不过是在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而没有以任何方式来争论条件的权利。[6]

卢梭因此主张通过抽签普选的方式来产生行政长官。卢梭强调主权的至高无上和神圣不可侵犯,认为任何侵犯主权意志的行为,作为主权者的人民都有权改变它或者用暴力推翻它。

卢梭主张人民主权不可以转让,批驳了霍布斯等人的主权可以转让给君主的君主制的观点;主张人民主权不能代表,对代议制进行了否定;主张人民主权不可分割,批驳了洛克和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及其君主立宪的主张。作为人民主权思想的代表和集大成者,卢梭完全否定了长达数世纪的“教会主权”、“君主主权”理论的合理性,揭露了形形色色专制制度的荒谬性,为人民挣得民主、构建宪政国家提供了不竭的思想源泉,他所倡导的人民主权思想具有历史性的进步意义,这一思想对法国、西方世界,乃至以后的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也深深地影响了马克思。

(二)黑格尔的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理论

马克思深受黑格尔的影响,正如他本人承认的那样,他曾是黑格尔的“学生”。从马克思民主思想形成与发展的角度来看,黑格尔对马克思影响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马克思正是从黑格尔的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理论中得到启发,从接受影响到批判地继承,再到创立了自己的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理论为其民主思想奠定了哲学基础。这是马克思思想转变和成熟的重要阶段。正是在这个阶段,通过批判黑格尔的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理论,马克思的民主思想得到最初的阐释,并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真正民主制”的理想。因此,美国学者萨托利在《民主新论》中指出:假如为了解释马克思而回到黑格尔那儿去是绝对不会错的事。[7]

在政治思想史上,第一个真正将市民社会与国家做出学理区分的是黑格尔。在黑格尔看来,具体的、特殊的个人构成了市民社会及其活动的基本要素,独立的个人利益是其核心要素,而自治性团体(同业公会等)则构成市民社会及其活动的另一个要素,它是将个人与国家、私人利益与普遍利益联结起来的中介,有助于克服个人主义,培养公共精神。在黑格尔这里,“需要的体系”构成市民社会及其活动的主要内容。他认为,等级作为一种社会共同体把人们联系起来,个人在等级中才具有其权利、功绩和尊严,从而满足其社会需要。在市民社会中伦理精神源出于特殊性的阶段,因而必须要由警察和法院使用强制性力量从外部建立起秩序。正因为这些带有强制性的国家机关对维护市民社会的生存和秩序是必不可少的,所以黑格尔把它归入市民社会的构成环节中。而作为普遍性原则之体现者的国家是伦理精神发展的最高阶段,家庭和市民社会的法则和利益都必须从属于它。国家是伦理发展的最高阶段,“伦理精神”只有在国家阶段才得到了实现,至于家庭和市民社会阶段,都不过是国家实现自身,亦即自我显示、自我说明的过程,国家是这一过程的完成。在黑格尔看来,在古典的古代国家中,普遍性已经出现,但是特殊性还没有解除束缚而获得自由。

只有现代国家才做到了这一步,它既强调了独立的个人特殊性,同时又不脱离普遍性。

现代国家的本质在于,普遍物是同特殊性的完全自由和私人福利相结合的。……只有这两个环节都保持着它们的力量时,国家才能被看作一个肢体健全的和真正有组织的国家。[8]

黑格尔认为,国家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的东西,是“绝对的不受推动的目的”。国家是最高的、最后的目的,特殊的个人只能以自己成为国家的一员为其“最高义务”。个人只有在国家中才能实现自由,如果个人脱离国家,就要丧失自由和作为市民的种种权利。基于国家是机体的认识,黑格尔提出了立法权、行政权和王权相结合的政治制度。黑格尔认为立法权代表普遍性,规定和确立普遍物的权力。他认为,立法权本身是国家制度的一部分,国家制度是立法权的前提,因此,它本身是不由立法权直接规定的。[9]

行政权代表特殊性,使各个特殊领域从属于普遍物的权力。它以普遍利益为其本质活动的目的,以普遍利益为其职业。黑格尔称政府官员为“中间阶级”,并赞扬这个阶级集中了“全体民众的高度智慧和法律意识”。而王权则是代表单一性,是作为意志最后决断性的、主观性的权力,把各种权力集中于统一的个人。黑格尔认为,前两种权力只是在第二种权力(即王权)中才真实地和有效地统一起来,王权才是整体的基础和顶峰。但黑格尔指出,这并不等于君主可以为所欲为,他也要受法律和咨议的具体内容的制约和束缚。当国家制度巩固的时候,他除了签约之外,更没有别的事可做,可是这个签署是重要的,这是不可逾越的顶峰。[10]

无疑,在黑格尔的心目中,立宪君主制就是完全合理的制度。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充分肯定了黑格尔对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区分,指出:黑格尔觉得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分离是一种矛盾,这是他的著作中比较深刻的地方。[11]

但马克思指出,黑格尔在国家与市民社会、家庭的关系问题上弄颠倒了。黑格尔的这种颠倒,使他作不出关于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切合经验事实的理解,也不能正确说明国家怎样同家庭和市民社会发生联系。马克思指出,黑格尔知道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分离,但他打算使国家的统一能表现在国家内部,而且要以这种形式实现:市民社会各等级本身同时构成立法社会的等级要素。

因此,马克思认为,他的愿望是市民生活和政治生活不分离,但实际上,市民社会和国家是彼此分离的。因此,国家公民也是同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市民彼此分离的。[12]

正是遵循着黑格尔把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相分离的思路,马克思明确地阐述了自己的民主思想。马克思认为在没有独立的市民社会的地方,是不自由的民主制,而在政治国家淹没于市民社会的后资本主义时期,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收回了本来属于自己的全部权力,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在新的基础上再度合而为一,它们之间的分离消失了。在真正的民主制中政治国家就消失了。这可以说是正确的,因为在民主制中,政治国家本身,作为一个国家制度,已经不是一个整体了。[13]

在这里,马克思表达了社会收回国家实现真正民主制的理想。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显示了两者思想的关联,也显示了他的思想的黑格尔起源。

(三)空想社会主义的民主思想

空想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之一。在长达300多年的历史中,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出了一系列民主思想,这些思想同样处处显露着“天才的思想萌芽和天才思想”,是马克思民主思想的重要思想来源之一。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民主思想主要集中在对封建专制和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的揭露和批判上。

空想社会主义揭露和批判私有制,主张生产资料和全部劳动产品公有制,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平等地参与社会和国家的管理。尽管各个空想社会主义者所设想的理想社会及其最高权力机构的名称不一样,但他们都反对封建专制,主张建立共和国。空想社会主义创始人托马斯·莫尔在标志空想社会主义诞生的《乌托邦》一书中,通过对乌托邦人政治生活的详细描述,尖锐地批判和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他认为现今一切昌盛的国家只是一伙富有者狼狈为奸,表面上代表国家,实际上则是为私人利益打算。国王的会议不是策划战争的各种阴谋诡计,就是策划各种加强剥削的方法。莫尔抹掉国王身上的灵光,揭露了国王的贪婪和野心。康帕内拉和莫尔一样,也把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国王和权臣,认为掌握意大利统治权的国王、贤人、功臣、显贵、圣者都是一伙罪恶的人。他们不学无术,之所以窃据高位,只是因为他们出身于统治阶级,或者他们是从统治集团中选出来的。[14]康帕内拉指出,现代世界各国都受着各种各样灾难的袭击,极端腐败的现象已经笼罩着全世界。在他看来,这种腐朽的封建专制制度必须推翻。在对未来社会政治制度的设想上,空想社会主义主张共和制。英国人约翰·安德里亚1619年发表的《基督城》被誉为“空想社会主义史上的第二颗明珠”。孤岛上的小国“基督城”居住着大约400个公民,在政治上是集体领导的共和国。为了防止个人专权,共和国由两个人联合执政,分管司法、审计和经济。二人之下有官员8人,每个官员还有1个助手。所有这些官员,他们领导别人不是靠言辞,而是靠自己的模范作用。英国17世纪著名空想社会主义者温斯坦莱在其名著《自由法》一书中,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描绘了理想社会的政治蓝图——议会共和国制度。议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它组织、管理人民生产和生活;制定和实施保护人民的法律;实行严密的监督;组织军队,反抗外来侵略。共和国的各级权力机构都由民主选举产生,为了防止公职人员的蜕化变质,各级机构和所有公职人员必须每年改选一次。卡贝也认为未来社会的政治制度是一种民主共和政体,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近乎纯粹的民主制度。[15]

在这种政体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由2000名代表组成,全国1000个公社每个公社2名,每年改选一次。实行立法和行政分工合作,行政权从属于立法权。行政工作人员对人民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可以随时撤换。所有公职人员由人民选举产生,向选民负责,有一定的任期,可以罢免,都不享有任何特权,不领薪俸和年金。反对封建专制、主张共和制的思想充分体现了空想社会主义民主思想的历史进步意义。

空想社会主义不仅反对封建专制,而且也把批判的矛头指向尚处在上升阶段的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统治。他们认为资产阶级政治革命并没有实现资产阶级所许诺的千年理性王国,并没有改变人民无权的处境,资产阶级政治统治是一种变相的专制制度。温斯坦莱指出,资产阶级政权的建立并没有改变人民无权的状况,王权以新的形式存在。他说:

如果看看诉讼程序,就会发现事情同国王统治时期一模一样,只是改了改名称罢了。……于是,就形成这样的情况:一只手用剑推翻了王权,另一只手又借助于旧的国王法律恢复了君主制。[16]

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杰出代表布朗基更是猛烈地、尖锐地指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制的虚伪性。他认为,所谓资产阶级民主制不过是10万个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资产阶级代议制政体赖以生存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遭到资产阶级的破坏,实际上,“三权分立”只是表象:三权集中在一小撮为了共同利益而结合起来的特权阶级手里,正是这种三权的混乱建立了残酷的暴政;而无产阶级被排除在议院之外,由政权的垄断者选举出来的议院照旧无动于衷地制定税法、刑法、行政法,所有这些法律同样都是为了达到掠夺的目的。[17]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社会矛盾越来越激烈,国家的暴力性质也就暴露得越来越彻底。圣西门认为,资产阶级一开始当权就暴露出武力统治的特点和特性,他们是依靠宝剑来建立自己的一切权力的。[18]欧文进一步指出了资产阶级政府是少数统治者依靠暴力和欺骗对大多数的和平居民进行压迫、掠夺的机关。欧文指出,不列颠政府完全是依靠最虚伪和最有害的原则行事,用暴力和欺骗来维持其统治。它经常宣称“保持人民的持久的福利”,实际上为人民谋利的事一件也不肯做。它的所谓美德本身,就是严重的缺德。它的所谓善行,是粗暴的不义行为和欺骗行为。[19]

空想社会主义坚持人民主权,批判封建专制,主张共和制,揭露资产阶级国家的残暴性和虚伪性,提出消灭私有制,把国家变成纯粹的生产管理机构,这些思想无疑具有积极意义,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形成具有启发作用。但它的空想性和理论形态的不成熟性决定了其民主观的历史局限性,对此,马克思自然有着清醒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