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运河畔的无头女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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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原来是她

根据7.10案件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沈军带几名侦查员到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展工作。河畔乡有32546人,育龄妇女3142人,符合我们排查条件的有553人,其中有432人现在就在家里,站在这里就可以排除。剩余不到100人是需要我们去一一核对的。

河畔乡排查工作正在继续地进行着。马权发的调查组,对运河南岸一男一女情况的调查有了新的进展。

曾毅认为:“如果在运河大堤上发现的这一男一女与本案有关,首先就要找到那个女的。她的去向可以确定她是否就是受害人。

要是案发后她又出现了,这条线索就可以排除。那个男的也就不需要再调查了,现场所提取的一些物证也没有什么检验的价值。

如果案发后那个女的再也没有出现,她有可能就是本案的受害者。

因此,这条专线首先就要从这个中年妇女的行踪查起,确定她是否就是受害人。”

根据这个意见,马权发将专线组又分成两个小组,一个组从米粒集渡口沿运河南岸向西进行沿途访问。另一组从南吴集乡沿运河南岸向东进行访问,直到两组汇合。

在渡口调查中,摆渡的船工十分肯定地说,在9号10号这两天中没有看到我们要找的,那种衣着打扮的妇女从这里渡河。

船老大张明清说:“从我们这过河的大部分是两岸种地的村民,很少有工作的人从这走,过河的妇女大部分都是河南岸嫁到河北岸的,外地的妇女很少从这里经过。”

张明清还说:“河畔乡很穷,像你们要查的那种小姑娘和妇女,本地很少看到,如果出现应该是很显眼的。”

渡口这个调查组沿着河堤向西又访问了十几里路,和另一组碰头。

两个调查组走访来的情况汇集到一起,认为这个妇女行踪情况很重要,立即向指挥部作了汇报。

指挥部认真分析了他们提供的情况,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一是那个中年妇女在河南岸大堤出现后,再也没有人发现她折返回南吴集。

二是她又没有从渡口过河,这两头都没有再出现,就在这中间地带神秘地消失了。

由此推断:该妇女可能就是受害者。如果这个推断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印证属实的话,那么,同行的男子必然与此案有关。

专线组的工作要迅速进行调整:集中力量尽快地把这两个对象彻底搞清楚,并且要一查到底,直到见底为止。

面上的排查工作照常进行,不要受这条专线的影响。

从掌握的资料来看,要在较短的时间内查清尸源,有一定的困难。但我们的侦察工作又不能等查到尸源后再开展工作,时间一长将会延误战机,此案的侦察工作在这个时候必须打破常规。

在一般情况下,按照常规在侦破无名尸体案件时,首先是从查找尸源做起。找到尸源就可以很快地查明犯罪嫌疑人。抛尸案件有一个基本特点,叫做“近藏远抛”。

本地人在本地作案,只要条件许可,就会将尸体尽可能地转移,离开作案现场越远越好。这样即使被发现也很难查找,这是由犯罪心理所决定的。

如果移尸困难,一般犯罪嫌疑人都会在附近或就地藏匿,以延缓被发现的时间,以达到逃避打击的犯罪目的。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熟人所为。对于流窜犯偶遇杀人就不需要顾及这些了。在什么地方作案,尸体就抛在什么地方,作案后则逃之夭夭。

“7.10”案件我们已初步确定是熟人所为,查到尸源,这案子就等于破了一半。参战民警大部分人都把希望寄托在这一点上,曾毅感觉到大家的想法没错。

但是这个案子又很特殊,明明感觉到这受害人应该不远,为什么事发三天还没人来认尸呢?这其中的症结在什么地方?

只有解开这个谜才能查清尸源。按照常规进行查找尸源,只要受害人在我们的查找范围内,不管时间多长总有一天是能够查找到的。

如果这时还按部就班开展工作,就可能会出现下面几种情况:

一是尸源查找时间较长,给犯罪嫌疑人进一步毁灭罪证有可乘之机,犯罪嫌疑人反侦察的心理就会进一步地加固,这样就会给最终破案增加难度;

二是尸源查找时间长,我们的侦察意图就难免被犯罪嫌疑人察觉而逃之夭夭,加大了追捕的成本;

三是案件如果久拖不决,当地群众的安全感将会受到严重威胁,犯罪嫌疑人也可能继续铤而走险,行凶杀人。

为了避免上述三种情况的出现,我们必须打破常规主动出击。

曾毅要求专线组对这一男一女的来去行踪立即进行全方位的调查,重点放在南吴集乡。如果在南吴集乡能够发现这一男一女的行踪,就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马权发接到指令后,就将他们专线组的同志全部收缩到南吴集乡。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第一步对南吴集街进行地毯式的排查。

排查从案发前三天开始,从常住人口到流动人口全面进行登记,进行交叉访问逐个定位,确保不漏一人一户。

7月12日下午4时许,侦查员杨可和派出所民警赵建明调查走访街东头一个叫仙客来的小饭店时,店主反映:“在7月9日上午11点多钟,他们店里来了一男一女,从年龄和衣着打扮来看,和我们排查的对象十分相似。”

这个小饭店的老板叫李大勇,四十多岁,在当地开店已经有八年时间了。因为他家的小饭店紧靠路边,又在街的最东头,上街赶集下集的人有事没事都会到他这小店里坐坐,生意十分好。那天上午来了两个生人,那个女的穿着打扮十分显眼,因此印象很深。

李大勇说:“那天上午10点多钟,我刚开了炉子就来了这两个人。

男的先进来,一进门就喊道:‘老板抓紧时间弄两个菜来,我们吃了还要赶路。’紧跟着那个女的就进来了。

当时店里还没有其他顾客,那个女的刚走到男的身边,男的就一把搂住她的腰就互相动手动脚起来。这两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一家人,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这些事情我们管不了,开饭店的只要有人给钱,我就做给他们吃。别的事情我们从来也不问,吃过喝过这两人就走了。”李大勇就谈了这些情况,别的也说不出什么。

杨可问:“那两个人中午吃什么东西你能记得吗?”

李大勇回答:“他们点了两个菜西红柿炒鸡蛋和豆角烧肉,另外还有一个青菜汤,吃的是白米饭。”

杨可和赵建明继续追问:“其他你还注意到什么呢?再好好想想,回忆回忆”。

李大勇这时一边忙着照应客人,一边说:“你们再让我想想”。

杨可、赵建明一边等待着,一边对小店周围情况进行观察。这个小店店面不大,朝街的三间摆着四张桌子,里边还有两间,朝东的那间是伙房,另外一间是个单间餐厅,这两人就在里边的单间里吃的饭。

他俩正在看着,李大勇走过来说:“我想起一件事,不知道对你们有没有用”。

李大勇说:“那一男一女吃饭快结束时,我过去清理碗筷,听那女的对男的叽咕说:‘每次来,回去都是要带点东西的,这次你还能叫我空手啊?’

男的说:‘你要什么呀?’

女的说:‘随便’。

男的说:‘那就带点吃的给小孩子吧’。

那男的看我在旁边,就说:‘老板请帮个忙,到街上钱五家帮我买一斤卤猪头肉,再到旁边的小店买两斤桃酥’。

说着他就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给我,人家在我们店里吃饭,我也不好推脱,就叫我儿子小二狗子去买了。后来我去照应其他客人了,也就没有再注意他们”。

杨可、赵建明听到这个情况,为之一振。连忙追问说:“你家小二狗子呢?去把他找来,我们要找他谈谈”。

李大勇一面答应一面不解地说:“买东西这事还能有什么用啊?”

“有用有用你快去找,不要瞎啰唆”。赵建明急切地说。

不一会,小二狗子来了。小二狗子大名字叫李军,排行老二,属狗的,所以家里人习惯叫他小二狗子。初中毕业后没找到事做,就和他父亲一起在这里开饭店。

看上去他还是挺机灵的,人还没有坐下来就开口说话了:“赵干事啊,你要问什么就说吧,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们”。当地群众对民警都称“干事”。

赵建明看李军这么爽快,就直奔主题说:“你想想看,9号上午你都做什么事情了?看到什么了?都跟我们讲讲”。

“好,好”。李军马上就打开话匣子,呱了呱了说了半天,也没说到主题上来。

杨可有点坐不住了,插了一句:“李军,别的就不要瞎扯了,你好好想想,那天上午你有没有帮客人买过什么东西?先谈这个,别的等会儿慢慢再扯”。

这时候李军才安静地坐下来,想了有四五分钟,他抓着头说:

“想不起来呢,赵干事啊。你们能不能给我提个头呢?”李军说。

赵建明说:“你想想看,你那天上午有没有给客人买什么吃的东西?什么猪头肉啊?什么糕点啊?”。

李军大咧咧地笑着说:“噢,就这事啊,有啊有啊,我想起来了”。

李军便详细地说了那天他帮客人买东西的经过。李军说:“9号上午11点多钟,我正在看电视,看得正在兴头上,就听见父亲喊我,二狗子不要看了,来客人了帮助照应一下。

我拎着水壶拿了几个杯子走到里边那个单间,一进门就看到那一男一女坐在一张凳子上,两人头靠头在说悄悄话,看到有人来了,两人的头稍微分开些,但男的还搂着那女的腰。我当时看了就很别扭。我分别倒了两杯水,朝他们面前一放,掉头就走了。”

杨可问:“把你看见的那一男一女模样再详细和我们说说”。

李军说:“那个男的看上去有四十多岁,头发长长的,两边分,人长得瘦瘦的,看上去好像是熟脸,以前好像见过”。

“你再想想他穿什么衣服呢?”杨可问。

“嗯,这个当时没注意”。李军紧接着说:“那个女的我倒记得很清楚,大概三十多岁,人长得也不错,穿着打扮还蛮时髦的呢。红衣服白裤子很显眼。过了好大一会父亲又喊我,叫我去帮助客人买东西。我就从父亲手里拿了十块钱到街上跑了一趟,回来继续看电视,一直到电视节目结束。”

杨可问:“你到街上买了什么东西?都是在谁家买的?”

李军回答:“那客人指名要钱家的猪头肉,钱家卤菜店在街中间,离我家有一里多路。我刚进门钱老板就说:‘二狗子,在哪里赌钱怎么赢了那么多钱啊?

我说:‘这不是赢的钱,是帮客人来买东西的’。我还把两个客人的模样跟钱老板吹了一番,还顺便说了一句:‘那个男的好像面熟,他指名要吃你家的猪头肉,看样子是你家的常客’。

钱老板说:‘听你说的那个模样,那个人就像粮贩子许三。”

杨可接着又问:“你后来又到哪里去了?”

李军回答:“我出门就到路对面的小店买了两斤桃酥就回去了。

我回到店里的时候,那两个客人已经吃完饭,正站在店门口等我。我把那两包东西和找回的零钱递给了他们,是那个女的接的东西。

那男的推一辆自行车,车子很旧,是大包袱架的,车子是什么牌子的我没注意。那个女的把两包东西往车龙头上一挂,男的骑上车,女的坐在后边就往东边的大堤上骑去了。”

杨可问:“你说的东边大堤,是什么地方啊?”

李军说:“东边大堤就是我们运河南大堤,直通河畔乡米粒集渡口。听说那边发生杀人案子了?”

杨可问:“你听谁说的?”

“都是过路客人在这里说的。赵干事,你们不是来查杀人案子的吗?”李军又反问了一句。

赵建明说:“不要多嘴,走,跟我们去看看你买东西的是哪家的。”

李军很快就将杨可、赵建明带到他买东西的地方。到了那个地方。杨可、赵建明并没有立即进去,记下了这两家的招牌后对李军说:“你的事情做完了回去吧,谢谢你了。今天你向我们反映的事情,回去以后不许对任何人讲,就是你爸要问你,也不许说。”

李军点点头,似懂非懂地走了。杨可、赵建明在找两家店铺老板谈话以后,迅速将调查情况用对讲机向指挥部作了汇报,并请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曾毅立即通过电台下达指令:专线组同志暂时停止工作,到派出所集结待命。

曾毅正准备去南吴集,河畔乡面上排查组的同志回来了。

上午,他们根据法医检验提供的死者年龄情况,从派出所电脑里将全乡30到40岁的女性名单全部打出来了,一共是523人。请乡计生办公室同志把近五年内,育龄妇女采取计划生育措施的名单都拿出来,进行认真地比对。再从中选出是采用V型节育环的,这样一共是362个人。

再将这362人与派出所提供的名单相对照,交叉排除,剩下还有36个人,其中有4人是没有申报户口的。沈军又根据这36个人的名单,分成四个组,再上门一户一户地进行核对。

到了下午3点钟,尚有6人去向没有查清,其中在县内的2人,市内的2人,到外省打工的2人。

对在外省打工的2人,沈军立即用传真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请他们帮助查清情况。下午5点钟之前,他们接到回电,告诉说那两人都在。

县内的两个人名义上说是回娘家的,经过调查都是为了躲避计划生育的。

市内的两人,一个是和丈夫一起打工的,很快就找到见了面。

另一个是丈夫在市区的一个建筑工地,老婆每个月都要去探望,经调查,这个人在6号的时候就离家出走,但是到工地又没发现这个人的踪影。这户人家户主叫王友刚,男,38岁,木匠,家住河畔乡齐武村。全家一共是六口人,父母、老婆和两个小孩子,父母六十多岁,是个地道的农村人,村民反映为人忠厚老实。

但是家里那个儿媳妇在调查中群众有许多非议,从户口簿上看,这个儿媳妇的名字叫朱莉薇,36岁,老家是淮阴县赵集人。十几年前就嫁到这里已有两个小孩,但是风流韵事不断。家中的两位老人身体不好,儿子又常年在外打工,也就只好睁一眼闭一眼。

7月6日早上朱莉薇对村里人说要到城里去看丈夫,家里也没有人再过问。周围的邻居也因为朱莉薇经常时出时归,也都没有在意。所以几次上门调查,都没有人想到要反映朱莉薇不在家的情况。

在调查中沈军发现这个情况以后,立即对朱莉薇的行踪开展调查。村民说朱莉薇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靠着长的不错的姿色,经常会在外面勾引男人。已经三十多岁有了两个孩子,整天还打扮的像大姑娘似的。朱莉薇丈夫常年不在家,经常有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到她的家里去。

村民反映和其关系不正常的还有几个外乡人,是干什么的当地村民也说不清楚。这几个人有时都是晚上来,在她家吃过喝过,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走。

因为这个朱莉薇比较泼辣,对他家的事周围的邻居一般不会过问。

曾经有村民问朱莉薇:“你家怎么老是来人啊?”

朱莉薇听到这话以后就破口大骂起来:“谁没有娘家,娘家来人看看,也有人在那里疑神疑鬼地嚼舌头根子,我看她们娘家人都死光了”。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当着她的面议论她家的事情了。

根据调查,朱莉薇外出那天上身穿的是红褂子,下身穿的是白裤子。同时还提取了朱莉薇的照片。

通过三天的工作,终于找出了这么一个对象,她是否就是受害人?听了沈军的工作汇报以后,曾毅认为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第一要确定朱莉薇是否失踪。对朱莉薇可能去的地方都要逐一地进行调查。比如说她的娘家、亲戚家、“朋友”家以及一切可能去的地方都要查到。

第二要对和朱莉薇接触比较频繁的人进行全面的调查,确定案发前后这些人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

第三将朱莉薇的照片放大,复印带到南吴集乡,以便群众辨认朱莉薇是否就是出现在运河南大堤的那个妇女。

第四对朱莉薇的丈夫在发案前后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要定时定位。还要进一步查清其夫妻感情有无矛盾激化因素,其丈夫在外打工时有无其它不轨行为。

第五要排查庄上所有和朱莉薇家有矛盾冲突的人家,特别是今年以来有矛盾冲突的。

对以上排查的对象要求都要在时间上卡死,然后一个一个地排除。对于外来和朱莉薇单独接触人员的情况,可通过本村的与朱莉薇关系比较密切的人进行了解。要充分利用那些男性互相嫉妒的心理,从中发现新的线索和人头。

在本村见底的情况下,再逐步地向外围延伸,在调查中要注意尽量避免我们的调查目标被当事人察觉,防止打草惊蛇。

对本村的重点对象,要随时掌握动向,特别要注意案发后无正当理由突然外出的人员,在调查中要讲究方法,注意从和朱莉薇家结怨比较深的人家了解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这项工作要抓紧进行,要连夜开展工作,用最短的时间把这条线理清。

曾毅刚布置完河畔乡这个组的工作,渡口调查组也回来了。

他们把发案前一星期内从渡口进过的人员名单以及渡口船工反映的情况都带了过来。名单中去掉老的、小的、男的,剩下的年轻妇女有30多人,他们把这30个人名单和张成雪调查的情况进行核对,排除了29人,还剩一个年轻妇女。因为当班的船工不在,具体叫什么名字其他人说不清。

渡口已留两个同志在那等下一班的船工来了,再进一步查清那个人。就在这时,我们的电台响了,留在渡口的派出所民警刘永亮在呼叫:据当班船工反映,在6号早晨7点多钟齐武村有一个姓朱的妇女渡河,其他情况正在调查。

曾毅一听,感到是个好消息。有戏了!

曾毅说:“立即通知刘永亮,重点查清这个姓朱的女的年龄、身高、衣着打扮、随身携带的物品,还有10号以后有无返回。其他情况就不要多问了,情况搞清后,立即返回指挥部,接受新的任务。”

晚上七时二十分曾毅赶到了南吴集派出所,专线组的同志和派出所的同志早已等候在那里,坐下后,立即听取他们汇报一天的工作情况。

曾毅要求他们着重介绍在仙客来饭店那一男一女的具体情况和每个细节。

随后大家进行了研究分析,初步拟定了下一步工作的计划:

专线侦察工作,首先还是要进一步确定在那小饭店发现的妇女是否就是受害人。

另外要从卤菜店和食品店迅速提取供检验比对的物品,连夜送到市局去化验,进行比对鉴定。

其次对那随行的男子要进行秘密调查,发现行踪要及时控制。

按照这个安排,杨可和赵建明带着从河畔乡提取的朱莉薇的照片,立即赶到仙客来小饭店请李家父子进行辨认。

临去前他们从派出所户口底表中挑选了四张中年妇女的照片,而且脸形也大致相近,供辨认时使用。

这项工作完成后,再去找在河堤上提供情况的放牛的小牧童,请他再辨认一下。

到了十一点多钟,杨可、赵建明他们赶回来汇报几个人辨认的情况:仙客来饭店父子俩一眼就从五张照片中指认那天在饭店吃饭的妇女就是朱莉薇,

而且李大勇还十分肯定地说:

“尽管这张照片比实际看到的要年轻,但是我不会看错的。”语气十分肯定。

找到小牧童吴国华进行辨认,他从当中抽了一张照片正是朱莉薇。

也就在这个时候,在渡口开展调查的刘永亮打来电话报告情况:下午六点钟,他们找到船老大张明清。张明清最近早班一般在六点半就要去上班,现在是农村大忙季节,下地干活的人起得早。在平常农闲时八点钟才摆渡,每天早晨过河的人也不多,过一趟一般要等上个把小时。

张明清记得很清楚,6号那天,他第一趟摆渡回来刚上岸,就看到一个年轻妇女骑着自行车,从北边路上过来。

张明清说:那个女的看上去有三十出头吧,长的还有点模样,是长头发,穿的红上衣白裤子,骑的是一辆旧的自行车,好像还带一个包,像是走亲戚的。

那个女的一到渡口,跳下车就喊起来:“船老大,能不能快一点,我还要赶车呢”。当时渡口一共才三个人,我就说:“再等几个人吧,十个八个的才值得渡一趟。”也就没再理睬她。大概又等了二十多分钟,又来了几个人,这才准备开船。上船后我开始收钱。我记得船上只有两个人是要付钱的,其他人都是本庄的。

我走到那个女的面前收钱,那个女的说没带零钱,还和我吵了起来。

我说:“不带钱还想过河啊,不行下去!”

我毫不客气地赶她下船,那个女的死活不肯下去,还是一个本村姓张的人出来拉弯子说:“老张啊,你不认识她啊?她是齐武村的媳妇,姓朱,你就等她回来时一起收钱吧。”

船上的其他人都催着我走,没有办法我只好开船。

刘永亮请张明清回忆一下那个姓张的叫什么名字,张明清回忆了半天也说不出来,说反正是他本庄庄头第二家,张老汉家的小二子。

刘永亮他们立即赶到庄上,很快地就找到了张小二子。张家的小二子叫张树平,正好也在家,张树平反映说:‘“不错,有这回事。那天过河不给钱的那个妇女叫朱莉薇,她男人是木匠,齐武村我家有亲戚时常会去玩,所以我才认识朱莉薇。”

其他的情况和张明清反映的基本一致。另外张明清还说,从那天以后就没有看见那个女的从这儿经过。因为那个女的没付钱,还吵架,张明清就跟几个船工打了招呼,如果那个女的回来一定要收双份钱,不能让她。其他几个船工也都证实再也没见那个女的过来坐船。

听了刘永亮调查情况的汇报,曾毅认为目前已经初步可以认定受害人就是朱莉薇。

首先,朱莉薇确实从渡口经过,这已成事实。其次朱莉薇在南吴集乡和运河大堤上出现过。第三,朱莉薇的妇检登记表上明确地表明,她正在使用V形的节育环,上个月刚刚检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