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
1 总则
1.1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业建设的需要,规范农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保证经济评价的质量,提高农业建设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引导和促进农业领域各类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制定农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
1.2 本方法适用于各类农业建设项目规划、机会研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研究工作,项目评估、中间评价和后评价可参照使用。
1.3 农业建设项目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按项目的目标,可分为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按项目与企业原有资产的关系,可分为新建项目、改建项目和扩建项目;按项目所属子行业,可分为种植业项目、养殖业项目、渔业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综合性开发项目等。
1.4 农业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包括财务分析和经济分析。农业建设项目财务分析和经济分析所采用的具体分析方法,应视项目的特征、项目投资规模的大小等因素而定。
1.5 农业建设项目具有受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往往包含有生物资产的投资、项目种类繁多、涉及众多的利益主体、参与农户较多等特点,应根据农业建设项目自身特点进行项目经济评价。
1.6 农业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应保证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通过“有无对比”法,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主,动态分析(折现分析)与静态分析(非折现分析)相结合、以动态分析为主的原则。
1.7 农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深度,应根据项目前期工作不同阶段的要求确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经济评价,应进行多方案经济比选;项目建议书阶段的经济评价可适当简化。对于投资规模较小、建设内容简单的农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可适当简化。
1.8 农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应参照项目建设的合理工期或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合理确定;运营期应根据项目特点,参照项目的合理经济寿命确定。种植业和养殖业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计算应充分考虑动植物的经济生产周期。
1.9 计算现金流的时间单位,一般采用年。项目的折现分析,一般采用年末法,即假定每年的投入和产出均发生在当年年末;计算现值的时点为项目第一年年初。
1.10 财务分析应采用以市场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
农业建设项目的投入物和产出物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在进行财务分析时,应遵循谨慎性原则,选用正常年份产品大量上市时的价格作为财务价格,避免高估项目效益;对于季节性波动的价格,应选择项目产品的平均市场价格作为财务价格的确定依据。
在建设期内,一般应考虑投入物的相对价格变动及价格总水平变动。
在运营期内,若能合理判断未来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投入物和产出物可采用相对变动价格;若难以确定投入物与产出物的价格变动,一般可采用项目运营期初的价格;有要求时,也可考虑价格总水平的变动。
经济分析应采用以影子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不考虑价格总水平变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