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时空分布
经过3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实验区从试点开始,逐步扩展,截止到2020年年底[2],全国合计建成国家级实验区189个(含先进示范区13个),覆盖了除港澳台之外的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见表2-2),形成了从国家到地方共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格局,在国内外可持续发展领域产生了广泛影响。从时间轴上看,第一阶段实验区的试点全部在东部地区,1992年批准的3个实验区都在江苏省;第二阶段批复了25个,实验区的批复前期以东部地区为主,后期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且这个时期是镇级实验区集中产生的时期;第三阶段实验区建设在全国全面开花,批复了161个,其中2009年批复了35个,2013年和2014年分别批复了25个和29个;第四阶段实验区数量没有增加,而是按照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会议精神,在已有的实验区建设基础上进行扩展,集中力量打造10个国家创新示范区。截至2020年年底,已批复6个国家创新示范区,还有一批在积极申报中。
表2-2 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示范区)一览(按批准时间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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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域分布来看,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主要集中在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见表2-3),如江苏省已建立国家级实验区18个,山东和浙江各建立了14个国家级实验区,西部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偏少,广西和西藏分别只有1个国家级实验区,青海2个,新疆3个。东部、中部、西部实验区数量基本呈现5:3:2格局。总体来说,实验区主要集中在东部和中部地区。
从区域类型来看,实验区基本都是独立的行政区,行政范围既有地级市、区县,也有乡镇,还有极个别是经济技术开发区、林区和风景区等,黄河三角洲实验区和青海省海南州生态畜牧核心实验区是两个跨行政区域实验区。按照各个实验区所在区域的类型划分,主要有以下六种:一是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型,如北京市西城区、上海市徐汇区、成都市金牛区等;二是省会城市中心城区型,如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等;三是中小城市型,如山东省日照市、河北省廊坊市、贵州省毕节市等;四是县域型,如浙江省安吉县、江西省婺源县、河北省正定县等;五是乡镇型,如江苏省无锡市华庄镇、河南省巩义市竹林镇、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等;六是特定专属区域,如山东省潍坊市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山东省黄河三角洲、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区等。这些实验区实验主题覆盖了产业经济转型、城市建设与改造、社会治理与社区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等可持续发展领域。
表2-3 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示范区)一览(按省份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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