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头不到岸:二十世纪初年中国的社会、政治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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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千年历史的一朝终结:科举造就士人和士议倾覆科举

一 科举制度的内在偏失及其延续千年的历史理由

光绪三十一年(1905),朝旨以“方今时局多艰,储才为急”对比“东西洋各国富强之效”的“无不本于学堂”,明示彼邦兴盛的因果昭然和中国人的取法所在。而后是科举既被置于这种简捷明了的推论之中,已不能不为“推广学堂”让路,于是而有“着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1)的一朝了断。历时一千三百余年的科举制度遂因一纸诏书而止。然而在诏书之前已经发生,并直接催生了诏书的,则是中西交冲下的数十年世局剧变和士议横恣,及其交相震荡冲击制艺和科举的历史过程。若由此朝前追溯,则还有更加长远的一段历史过程。

科举制度起于隋唐,之后穿越一个一个王朝的盛衰起落而成为一种恒定的存在,从而恒定地为中国人筑成了一个以此选官取士的漫长时代。但在这个漫长的时代里,作为制度的科举又常常要面对朝野之间的疑议、异议和非议,其自身也因此而在一代一代士人中成了久被关注又久被论说的题目。生当咸同之间的福格留心掌故,曾作《听雨丛谈》一书,在一千二百多年之后概述“科目”之由来和是非说:

若付主司凭文取人,命之曰进士,则始于隋唐之世也。然其科目甚多,非必靳靳一局,犹存吾党四科之意。才气肆赡者,有身言书判科;野处岩栖者,有乐道不仕科。其专主于章句者,惟进士一科耳。进士之科,始于隋炀帝大业二年,至唐之时,已有浮靡无用之论。宋世因之。司马光复有请设十科取士之法,亦未专重于章句。其专重进士,专以王氏之八比文取人材者,实自胜国成化之世为始。数百年来,士夫非科目不能进身,非八股文不能科目。苟有班马之才,孙吴之略,不由八股之学,则群相诋讪,斥为粗官,转成终身之辱。是以士自束发讫于成名,只须习熟讲章,摹拟墨套,此外不须一涉。且防误入子史一词,致成疵累。虽有世家大族,芸编插架,只供作陈设,与鼎彝瓷石,同为美观,相戒毋敢寓目。一旦得志成名,以为读书之事毕矣。王应麟为宋末大儒,尝言:“习举业者,苟沽名誉,得则一切委弃,漫不加省。非国家之所望于儒生也。”在宋末举业已如此,况后之以八比为举业者也。黄南雷曰:“流俗之伦,虽穿穴经传,形灰心死至于君尽者矣。苟不策名,皆谓之无成。岂知场屋之外,乃大有事。”卓哉斯言,可以深慨也。(2)

之后由隋唐宋明论及有清一代,叙述其间的前后变迁说:“本朝初年,用人不次,故八旗科目,时举时停,深恐习染虚浮,不崇实学。虽翰林学士,不必尽由科目陟阶。而其时人材蔚然,实有伟器,即汉籍中高士奇、朱彝尊辈,亦何愧于八比之士。且文物之盛,盛于制科,制科之盛,盛于数布衣、例监而已。乾嘉以来,士风渐以科目相尚,翰林史职亦不能更以他途进身。斯所以八股之学益专,博涉之志益替。”(3)其概述之中同时又表达了明显的褒贬。虽说这种评议科举的概述未必具有十足的历史准确性,但却大体真实地写照了科举制度自身历经的演变,以及不同时代的人物从反面着眼对于科举制度的思考和质疑。由这一面所派生的论争,形成了与科举制度同样漫长的一种历史。

科举起于隋唐,而对于科举的指摘,也在同一个时候与之相随而起。出自其间而富有代表性的,是唐人贾至所作的《条议科举状》,以为“今试学者,以贴字为精通,而不纠旨意;校文者以声病为是非,而但择浮艳。上采其教,下承其流,依风波荡,不知底止。忠信陵替,耻尚失所,末学驰骋,儒道不举,凡此四者,皆由取士之失”。(4)由“不纠旨意”和“但择浮艳”而致“忠信陵替,耻尚失所”,陈述的是唐代试士重诗赋,遂使文辞与义理之间的轻重因科举而被倒置。之后由隋唐至宋代,已是取士的制度屡经增益而章法大备,并且“圣朝广开科举之门”,而后“人人皆有觊觎之心”,(5)规模尤比前代更广。然而与之同时出现的,则又是时人以心中的理想和理想中的人才做对照,申论科举之弊端的各见所见。蔡襄说:

择官在于取士。今之取士,所谓制科者,博学强记者也;进士者,能诗赋,有文词者也;明经者,诵史经而对题义者也。(6)

司马光说:

窃以为取士之道,当以德行为先,其次经术,其次政事,其次艺能。近世以来,专尚文辞。夫文辞者,乃艺能之一端耳,未足以尽天下之士也。国家虽设贤良方正等科,其实皆取文辞而已。(7)

朱熹说:

如今时文,取者不问其能,应者亦不必其能,只是盈纸便可得。推而上之,如除擢皆然。礼官不识礼,乐官不识乐,皆是吏人做上去。学官只是备员考试而已,初不是有德行道艺可为表率,仁义礼智从头不识到尾。国家元初取人如此,为之奈何。(8)

他们说的都是取士之本义在于造人,但科举既凭文字定取去,则自一面而言,是具体的人和真实的人都已为文字所遮蔽;自另一面而言,是本属一艺的文字,又因此而在世人眼中已移为重心和要目。与隋唐科举并不提防主试与被试之间的往来相比,宋代科举章法峻密,则尤以“无情如造化,至公如权衡”,(9)在主试的考官与应试的士人之间严立隔绝为要端。随之是隔绝之下,“皆取文辞”和“不问其能”都成了不得不然。蔡襄、司马光、朱熹之先后而起,对应的正是这种不得不然。而同为宋人的叶适则总括而谓之曰“用科举之常法不足以得天下之才”。(10)其各自论说,要旨都归于科举取士的文与人之间不相对等和法与人之间深重隔阂。迨时移势迁之后,明人别开一局,立八股为文体而定四书为范围,之后清承明制而一脉相沿。由此带来的是明清五百余年里科举取士之法再变,士议之评说科举也再变。

由于清人在明代二百数十年之后,又在隋唐宋元一千年之后,以眼光而论,便更多了一种纵观审视的深度和宽度,因此清人以一千年积留的利弊说科举,以二百数十年积留的利弊说八股,由此产出的异议和非议都远多于前代。其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历经明清之交的天崩地坼之后,从天崩地坼中走出来的一代士人各自省思,对于科举制度的深究鞫诘。黄宗羲说“取士之弊,至今日制科而极矣”:

古之取士也宽,其用士也严;今之取士也严,其用士也宽。古者乡举里选,士之有贤能者,不患于不知。降而唐宋,其为科目不一,士不得与于此,尚可转而从事于彼,是其取之之宽也。(11)

然后详论之曰:“王制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升之学曰俊士;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升之司马曰进士;司马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一人之身,未入仕之先凡经四转,已入仕之后凡经三转,总七转,始与之以禄。唐之士,及第者未便解褐,入仕吏部,又复试之。韩退之三试于吏部无成,则十年犹布衣也。宋虽登第入仕,然亦止是簿尉令录,榜首才得丞判,是其用之之严也。”他归结此中之要义为“宽于取则无枉才,严于用则少幸进”,以对比他身在其中而熟视已久的“今也不然”:

其所以程士者,止有科举之一途,虽使古豪杰之士若屈原、司马迁、相如、董仲舒、扬雄之徒,舍是亦无由而进取之,不谓严乎哉!一日苟得,上之列于侍从,下亦置之郡县。即其黜落而为乡贡者,终身不复取解,授之以官,用之又何其宽也。严于取,则豪杰之老死丘壑者多矣;宽于用,此在位者多不得其人也。(12)

“豪杰之老死丘壑者多矣”是一种推想,“在位者多不得其人”是一种判断。这些话出自《明夷待访录》,而《明夷待访录》的立意在于“思复三代之治”。(13)所以,比之唐人议唐代科举和宋人议宋代科举,黄宗羲对明代“制科”的訾议,其匹比的尺度更迂远,也更多儒学的理想主义。以此论明代的科举和明代的学术,便但见“三百年人士之精神,专注于场屋之业”,遂成其“举业盛而圣学亡”的一派颠倒。(14)与他同属一个时代的顾炎武同样訾议科举,并且论说越富广度,下笔也越见锐利。但就个人的识知和关注而言,其痛楚又尤在立八股为文体、定四书为范围的时文,其深诋也尤在科举以时文取士和以时文造士:

国家之所以取生员,而考之以经义、论策、表判者,欲其明六经之旨,通当世之务也。今以书坊所刻之义谓之时文,舍圣人之经典、先儒之注疏与前代之史不读,而读其所谓时文。时文之出,每科一变,五尺童子能诵数十篇,而小变其文,即可以取功名。而钝者至白首而不得遇。老成之士既以有用之岁月销磨于场屋之中,而少年捷得之者又易视天下国家之事,以为人生之所以为功名者惟此而已。故败坏天下之人才,而至于士不成士,官不成官,兵不成兵,将不成将,夫然后寇贼奸宄得而乘之,敌国外侮得而胜之。(15)

这段文字着力抉发时文之害,并以此为前朝亡于“敌国外侮得而胜之”的结局说因果,其理路同黄宗羲由制科之弊演绎出“豪杰”之士的“老死丘壑”,并以此与“在位者多不得其人”相对举一样,都是一种跨度太大而无从实证的推导。但身在明清嬗递之际而由今时返视往昔,那一代人抱身世家国情怀论时论世,其思想视野便很容易以着眼于大处为共有的普遍性,并因此而多能擅用广申博引,把选定的问题推导到大处和深处。所以,同在这种思想视野之中,当日颜元评说时文与顾炎武理路相似,其推导之既深且远也与顾炎武相似:

法弊涤弊,则法常行;弊生变法,则法即弊。如弃选举取八股,将率天下贤愚而八股矣。天下尽八股,中何用乎?故八股行而天下无学术,无学术则无政事,无政事则无治功,无治功则无升平矣。故八股之害,甚于焚坑。(16)

与一朝之兴亡相比,“焚坑”已是举秦皇为比方,极言其摧锄斯文而使天下无学,显然罪过更深而且祸害更大。与前代人的疑议和异议相比,见之于此日的这些言之滔滔说明:在科举制度历时一千多年之后,清初的士人看明代的取士之法,显然是“专尚文辞”以取人的旧弊之外又多了一重以八股为制艺的新弊。

清代承接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也承接了明代二百数十年的以八股为制艺。因此,清初那一代人注目的问题和留下的思考,便同样成了此后二百六十多年里士林中人的省视之所在和议论之所在。颜元之后八十年,生当乾隆一朝的袁枚说:

自时文兴,制科立,《大全》颁,遵之者贵,悖之者贱,然后束缚天下之耳目聪明,使如僧诵经、伶度曲而后止。此非宋儒过,尊宋儒者之过也。今天下有二病焉,庸庸者习常隶旧,犹且不暇,何能别有发明?其长才秀民,又多苟且涉猎,而不肯冒不韪以深造。凡此者,皆非尊宋儒也,尊功令也。功令之与宋儒,则亦有分矣。(17)

他由时文而牵及宋儒和“尊宋儒者”,则其意中所不能消受的,大端尤不在时文立八股为文体,而在时文定四书为范围,并以《四书大全》为法式;遂使四书和宋儒都化作“功令”,成了“束缚天下之耳目聪明”的东西。这一套道理因非议时文而能与前人相印和,但非议时文而专以“尊宋儒者”为对手,又明白地反映了其时正在发生的汉学骎骎乎而起和宋学在久盛之后的趋于落势,以及盛衰影响之下,士林取向的转变与朝廷“功令”之间的不相对称。清人之评说科举,也因之而多了一重随学术变迁而来的理据和准尺。至道光初年,龚自珍作《拟厘正五事书》,说:“今世科场之文,万喙相因,词可猎而取,貌可拟而肖,坊间刻本,如山如海。四书文禄士,五百年矣;士禄于四书文,数万辈矣。”而“五百年”和“数万辈”积为“既穷既极”,此日已不能不“改功令,以收真才”。(18)他所引为大病的,是八股文体悬罩之下,取士造士的良莠难分,一片混沌。此后三十多年,曾国藩作《武昌张府君墓表》说:“自制科以四书文取士,强天下不齐之人,一切就琐琐者之绳尺,其道固已隘矣。近世有司,乃并无所谓绳,无所谓尺。若闭目以探庾中之豆,白黑大小,惟其所值。”而“士之蓄德而不苟于文者,将焉往而不黜哉”?(19)他是一个做过理学工夫的人,但以“四书文”称时文而深加指摘,其意中所不满的,又尤在于四书与时文的合为一体。四书尚义理,以此为对比,则“琐琐者之绳尺”和“其道固已隘矣”,说的都是义理之不复成为义理。与他们立意相近的,还有生于嘉庆中叶,之后历经道、咸、同、光四朝的陈澧。他曾作《科场议》三篇,以“文章之弊,至时文而极;时文之弊,至今日而极”作统而论之,然后解说其所以为“极”曰:“时文之弊有二:代古人语气,不能引秦汉以后之书,不能引秦汉以后之事,于是为时文者,皆不读书。凡诸经先儒之注疏,诸史治乱兴亡之事迹,茫然不知,而可以取科名得官职,此一弊也。破题、承题、起讲、提比、中比、后比,从古文章无此体格,而妄立名目,私相沿袭,心思耳目,束缚既久,锢蔽既深,凡骈散文字诗赋,皆不能为,此又一弊也。”两者之中,又是“前之弊大,后之弊小”。(20)相比于“后之弊”犹是一种文章之弊,则“前之弊大”由“代古人语气”而来,指的是时文试士,题目取自四书而程序则在代圣贤立言。但以时序而论,四书范围之内的圣贤皆属秦汉以前的人物,因此取士的时文同时又像是在划定一种知识界限,使跟着走的士人无须用工夫于秦汉之后二千多年里义理所托的诸经注疏、民生所系的治乱兴亡,由此形成的矛盾是:科举制度用考试选官,其间立为准尺以区分高低优劣的,应当是文化和知识的程度。然而“为时文者,皆不读书”,又说明时文取士之所选,以及因其所选而化为所造,实际上更容易催生和助长的,却是既不通经又不知史、知识偏枯不全的人物。所以,他以此为时文之大弊,着眼处显然在天下士人的造就和被造就。

从17世纪到19世纪,这一类出自士林的评说、论断、疵议、诘问连为前后相继,一路贯穿于清代二百多年之间。而论其指向,二百多年之间的士议反思科举,大半都集矢于时文。以此为对比,则乾隆年间舒赫德奏疏议科举,则不仅诋斥时文,而且由此直入,深而论之,推及科举制度本身:

科举之制,凭文而取,按格而官,已非良法,况积弊日深,侥幸日众。古人询事考言,其所言者,即其居官所当为之职事也。今之时文,徒空言而不适于用,此其不足以得人者一。墨卷房行,辗转抄袭,肤词诡说,蔓衍支离,以为苟可以取科第而止,其不足以得人者二。士子各占一经,每经拟题,多者百余,少者不过数十,古人毕生治之而不足,今则数月为之而有余,其不足以得人者三。表判可以预拟而得,答策随题敷衍,无所发明,其不足以得人者四。且人才之盛衰,由于心术之邪正,今之侥幸求售者,弊端百出,探本清源,应将考试条款改移而更张之,别思所以遴拔真才实学之道。(21)

他说的都是“凭文而取”的不足以识人和得人,就其所持的理路而言,显然更接近于唐人议科举和宋人议科举。而“改移而更张之,别思所以遴拔真才实学之道”,则又以其更加彻底的推导,把这种理路引入了庙堂的廷议之中。与起自庙堂以外的士人各作议论相比,便尤其引人注目。清人指抉科举之弊,多由“八股”“时文”“科场之文”“四书文”起讲,反映的是明清五百年科举的因别立制艺而致偏失,他们注目的时病不尽全同于前代,他们笔下的论旨也不尽全同于前代。因此,同在这个过程之中,舒赫德以“科举之制”为“已非良法”,由此起讲而重“制”重“法”,则横扫的范围便自始即已越出时文而意在科举制度本身,虽说其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并未越出唐人与宋人的旧辙,但有此亢扬一鸣,又俱见清人看明清五百年科举制度,也会有前此一千多年里曾经出现过的对于这个制度的反面立论和全盘否定,并因此而与前代的评说构成了一种思想上的连贯。

明清之间非议八股试士,对比而起的主张常常是以“勒之以论策”(22)为当然;唐宋以来非议科举制度,对比而起的主张常常是以“辟举之法”(23)为当然。从唐宋到明清,非议科举制度和非议八股试士,立意都是倾力在为当世指陈病象,所以其各自立论而所见略同,常常能因真实而见深刻。

但就“论策”和“辟举”在隋唐之前久已有之而言,其舍此取彼之际其实是在回归;然而就历史中的来龙去脉而言,是科举本自起于为辟举纠弊,并在其一路演变中自然淘汰了策论而言,则回归所指向的犹是回到旧日老路,其中的利与害仍然无从确定而不可测度。因此,当日张廷玉奉旨“议覆”舒赫德的奏疏,正是追溯古今之法的前一种弊端与后一种弊端之消长起伏,以及由此产生的因时而变和不得不变,以说明今世之弊难于用古法了事:

取士之法,三代以上出于学,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科举之法,每代不同,而自明至今,则皆出于时艺。三代尚矣,汉法近古,而终不能复古。自汉以后,累代变法不一,而及其既也,莫不有弊。九品中正之弊,毁誉出于一人之口,至于贤愚不辨,阀阅相高。刘毅所云“下品无高门,上品无寒士”者是也。科举之弊,诗赋则只尚浮华,而全无实用。明经则专事记诵,而文义不通。唐赵匡举所谓习非所用,所用非所习,当官少称职之吏者是也。时艺之弊,则今舒赫德陈奏是也。圣人不能使立法之无弊,在乎因时而补救之。(24)

“自汉以后,累代变法不一,而及其既也,莫不有弊”,说的是二千多年来,时当旧法成弊,则不得不别立新法,而后是除弊的新法一经展布,其自身又会为这个世界带来另一种弊。在这种历史留下的事实里,没有一种“取士之法”是“无弊”的。因此,“苏轼有言,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道在于责实。盖能责实,则虽由今之道而振作鼓舞,人材自可奋兴。若谓务循名,则虽高言复古,而法立弊生,于造士终无裨益”。他和舒赫德一样看到了其时的科举之弊,但与舒赫德不同的是,其意中的科举之弊既不全是因法而生弊,也不都能用变法来消弭。是以“时艺取士,自明至今殆四百年,人知其弊而守之不变者,非不欲变,诚以变之,而未有良法美意以善其后”。其间的矛盾在于:

必若变今之法,行古之制,则将治宫室、养游士,百里之内置官立师,狱讼听于是,军旅谋于是;又将简不率教者,屏之远方,终身不齿,其无乃徒为纷扰而不可行,又况人心不古,上以实求,下以名应。兴孝,则必有割股、庐墓,以邀美名矣;兴廉,则必有恶衣菲食、弊车羸马,以饰节者矣,相率为伪,其弊尤繁。甚至借此虚名以干进取,及乎莅官以后,尽反所为,至庸人之不若。

若乃无大更改,而仍不过求之语言文字之间,则策论、今所现行表者、赋颂之流,是诗赋亦未尝尽废;至于口问经义,背诵疏文,如古所谓帖括者,则又仅可以资诵习,而于文义多致面墙。其余若三传科、史科之法、书学、算学,崇文、宏文生等,或驳杂放纷,或偏长曲技,尤不足以崇圣学而励真才矣。

然则就前一种变法之不可以行和后一种变法的更加纷乱而言,相为权度,“则莫若惩循名之失,求责实之效,由今之道,振作补救之为得也”。他相信“责实”比变法更能起此日的科举之衰,“然此亦特就文学而言耳,至于人之贤愚能否,有非文字所能决定者。故立法取士不过如是,而衡品论人,初不由此”。(25)

舒赫德的“陈奏”,重心在于“科举之制”的“弊端百出”,张廷玉则言之更深地说明:作为取士之法,科举取士所能够做到的其实是有限的。这是制度的设定和制度的限定。因此,“立法取士不过如是,而衡品论人,初不由此”,又说明:一千年来的訾议科举和四百年里的訾议时文,其间最终归结于“贤愚能否”的各色弊相,背后的原因实际上常常在立法取士所能达到的限度之外。“不过如是”写出了科举的本来面目,从而在指为弊端那一面之外,还维护了科举制度本有的合理一面。这种对于科举制度合理一面的阐述,曾是清代士议中同样引人注目的一面。是以在张廷玉之前,侯方域已取义于同样的道理论说养士和取士之要,“尤在勿以文艺为浮华,而以德行为借口,盖其所可饰者行也,而其所不可饰者文也”。以此“可饰”和“不可饰”分人物之等类,则“舍文而论其行者,奔竞之端也;既论文而后察其行者,齐一之术也”。在他所看到的真实的士人世界里,是“天下固有文学而无德行者,未闻不文不学而有德行者”。所以,“道德发闻之谓德,百行卓越之谓行,是文学之所不及也,非谓其遗文学也。且有人于此,策之以经而不对,考之以文而不能,问之以字而不识,无论其实不长者,即果然矣,亦不过市井之愿,耰锄之老耳”。(26)其言之明了,主旨都是申述“凭文而取”的事之必有和理所当然。在张廷玉之后,又有朱克敬说:“今世学者多以时艺为小道,夫时艺之视古文,诚有莛楹之别,然在高人名士言之则可,有政教之责者不当言也。有明以来,以此取士,一代之公卿大夫,名臣循吏,皆由此出,乌可目为小道而不讲乎?且朝廷所以悬此取士者,非真谓时艺能得人,而工时艺者即可以治平天下也。任事者必有专精之志,强固之气,又明于圣人之理,详于先王之制度文为,然后充之以阅历,施展其才能,而后能泛应不穷也。”而“应科目者,其志气期于必得,而又求理于四子,考名物于六经,苟如是矣,授之以官,使之阅历而施展焉,虽不中不远矣”。(27)其言之明了,主旨都是申述时文取士的命意并不止乎选官,而尤其在于用儒学的义理化育“应科目者”。侯方域着重说“凭文而取”的理由,朱克敬着重说时文试士的理由。两者之所论都在张廷玉统括而言之的“不过如是”之中,但两者都以各自的见理通达,为“不过如是”说明了道理之所在,即价值之所在。

作为取士之法,科举选人的准确程度是有限的。然而在一路延续的漫长过程之中,科举制度又以笼罩之广和揳入之深而成为一种牵汇万端的社会存在,实际上已不仅仅是一种取士之法了。时至明清两代的五百余年里尤其如此。道咸之间,邵懿辰曾由取士之法的前后变迁而论及儒学的入于世道人心,言之尤为详明:

三代下道义功利,离而为二,而犹幸道义得附功利而存,何也?自孔子雅言诗书礼,翼赞周易,因鲁史成春秋,其后群弟子相与撰次其言辞行迹为论语,而又各以意推衍为大学中庸七篇之书,经火于秦,论语伏于屋壁,大学中庸泊于戴记,而七篇夷于诸子。岂经书之藏显固有时,何尊慕而信用之者少也?(28)

孔子之教形成文字著述之后,曾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并不彰显。而使儒学从“夷于诸子”里走出来,并历久弥新地四布天下的,是一代一代的取士之法。就其事实而论,这又是一个以功利成就道义的过程:

汉武帝始以英杰之才崇向儒术,用孔子六经收召当世贤良俊茂之士,其后遂为成格。而史迁读功令乃至废书而叹;班固继讥之,以谓儒道所由,广禄利之途然耳。明太祖既一海内,与其佐刘基以四子书章义试士,行之五百年不改,以至于今。议者又谓以排偶之文汩传疏之体,束发小生哆口执笔代圣人立言,为侮圣伤道之大者。(29)

由于取之以道义而奖之以利禄,出自道义一面的讥议便始终与这个过程相伴随,而明清五百年之间的“议者”又越见后来居上的高亢。但邵懿辰更多历史主义的平情说理,因此能够以另一种眼光看待其“不得已而为此制,盖亦厄于世变”的因果相随,并进而越出选官取士的范围,更富广度地论述这种“道义得附功利而存”的取士之法,以见“其为效亦有以荫福天下后世而人不知”的实际影响和深层意义:

秦汉迄元明至今二千余年之久,田不井,学不兴,圣君贤宰不间出。苟无孔子之六经,与夫有宋程朱所考定四子之书在天壤之间,与饮食衣服常留而不敝,则夫乾坤几何而不毁坏,人类几何而不绝灭耶?徒以功令之所在,爵赏之所趋,故虽遐陬僻壤,妇人小子,皆能知孔子之为圣,程朱子之为贤;名言于其口而允出于其心,猝不知其纳于义理之域。是其为效固已奢而泽天下后世固已博矣。(30)

显见得选官的取士之法对于历史中国更大的造就,是把儒学义理撒到了“遐陬僻壤”之间和“妇人小子”之中。由此反问,则“向使汉不以经术进人,明不以制义试士,天下之士,不见可欲。忽忘敝弃之久,虽圣贤精神与天地相凭依,必不至归于泯灭无有,然亦安能家喻户晓,焯然如今之盛邪”?(31)当大半“议者”都在就科举而论科举的时候,他以汉代经术与明清制义之间的一以贯之串联古今,非常明白地说明,科举不仅是一种“凭文而取”的制度,而且是一种维持教化的制度。从“经术进人”到“制义试士”,其间的“进人”与“试士”都是功利,而“经术”和“制义”则都是道义。两者之合而为一,便是“道义得附功利而存”。由此施为一朝一朝的“功令”,遂使选官取士的过程以儒术歆动天下,并在播染人心中深入人心。而后的“家喻户晓”和人人“纳于义理之域”,已是选官取士的过程,同时又成了因利禄之途而成就一世之教化的过程。教化以浸润唤起自觉,造就了南北东西之人的同在“皆能知孔子之为圣,程朱子之为贤;名言于其口而允出于其心”之中,于是而有上下共认的是非、共奉的价值,以及同一种规范自我的精神秩序,同一种善处人己的伦理秩序。

由教化所生成的这一面维系了世道人心,却并不在科举制度的本义之内,但这一面自始即与科举制度因果相承而且深度依连,以更广的视野做观照,其周延所及和牵动所及,实际上已经远远大过了科举制度的本义。是以在他之后,光绪初年沈葆桢作奏议,言之深切的也是这一层道理:“八比代圣贤立言,今虽渐失初意,然国家所以统天下之智愚贤不肖,不敢弃圣经贤传如弁髦者,未尝不赖乎此;而士民亲上死长之义,亦隐隐藉以护持。”(32)显见得八比取士之是非得失是可议的,然而是非得失之外,与八比取士内相绾结的,一头是“国家所以统天下之智愚贤不肖”,一头是“士民亲上死长之义”的由此得以“护持”。两头都为当日世局的本根所寄,从而皆属议无可议。他们的陈述都在响应同一个时代里贬斥科举和排抵时文的论说,而作为制度的科举与时文以其生生不息的派生和演化,实际影响了中国历史与中国社会的程度也因此而见。

这种由同一个对象引发的各是其是和各非其非,既真实地反映了科举制度之弊,也真实地反映了科举制度之利。而身在利与弊的相互对照之间,便常常会使从反面评说科举的人物立论不能一以贯之。所以曾明言“今科举之弊极矣”的朱熹,同时又明言“也废他不得”,并直白地说:“居今之世,使孔子复生,也不免应举。”(33)而曾作《答尹似村书》,痛诟时文“束缚天下之耳目聪明”的袁枚,于《胡勿厓时文序》中已一变口吻,亟言时文对于个体士人的深刻造就:

古文者,自言其言;时文者,学人之言而为言。自言其言,以人所不能言而己能言为贵;学人之言,亦以人所不能言而己能言为贵。夫至于学人之言而为言,似乎传声搏影而言人人同矣。不知所学者何人也,圣人也。圣人之言,圣人之心也。能得圣人之心,而后能学圣人之言。得之浅者,皮傅于所言之中而不足;得之深者,发明于所言之外而有余。

孔子学周公者也,孔子所言,周公未尝言。孟子学孔子者也,孟子所言,孔子未尝言。周、程、张、朱学孔、孟者也,周、程、张、朱所言,孔、孟未尝言。时文者,依周、程、张、朱之言,以学孔、孟之言,而实孔、孟与周、程、张、朱皆未尝言。然明诸大家,学其言而言之矣;本朝诸大家,又学其言而言之矣。言之肖与否,虽不能起数圣贤于九原而问之,而天下之人,皆以为肖,皆以为圣人复起,不易其言,此四百年来,时文之所以至今存也。

“能得圣人之心,而后能学圣人之言”,则时文的本旨正是儒学在人心中的内化。由这种内化申而论之,则“或谓时文小道,不足以取士。不知天下事莫不有名焉,有实焉。如务其名乎,则古之乡举、里选,即今之时文也;古之策论、诗赋,即今之时文也。其无人焉一也。如按其实乎,则于时文观心术,即古之乡举、里选也;于时文征学识,即古之策论诗赋也。其有人焉一也”。(34)以《答尹似村书》对比《胡勿厓时文序》具见真实的袁枚,既是一个逆反于时文的人,同时又是一个真懂时文和推崇时文的人。与之相仿佛,咸丰后期曾下笔非议四书文“强天下不齐之人,一切就琐琐者之绳尺”的曾国藩,同治初年作家书《谕纪瑞侄》,而言之谆谆的已是“侄此际专心读书,宜以八股试帖为要,不可专恃荫生为甚,总以乡试会试能到榜前,益为门户之光”。稍后,又因“纪瑞侄得取县案首”而“喜慰无已”。在另一封家书中说:“吾不望代代得富贵,但愿代代有秀才。秀才者,读书之种子也,世家之招牌也,礼义之旗帜也。”(35)他看重的是科举可以养成“读书之种子”。有此种子,而后成己成人,始能有“门户之光”。因此,与得自父辈军功的“荫生”相比,“八股试帖”虽然可议,犹是子弟成就读书种子的入户之门径。他在咸丰后期非议时文,说的是真话,在同治初年以“八股试帖为要”,说的也是真话。而同一个时段之内两种真话之间形成的扞格抵牾则与袁枚略同。因此,比之从正面说科举的那些人物和言论,这些出自同一个人说科举和时文的前后相异,其不同的评论正以明显的矛盾以及这种矛盾的自相缠绕,更具体而且更深刻地映照了科举制度自身的矛盾和难于以一面而做论断。

科举因矛盾而有利弊,然而科举的利和弊又常常出自一个源头。苏轼说:

一之以考试,奄之以仓卒,所以为无私也,然而才行之士,无由而深知。委之以察举,要之以久长,所以为无失也,然而请托之风,或因之而滋盛,此隋唐进士之所以有弊,而魏晋中正之所以多奸。(36)

他对比而论科举和察举,说明两者都有毛病,而两者的毛病又都是从正面的立意中衍生出来的,从而都是有理由的。与之同属一个时代的苏颂说:“夫弥封誊录,本欲示至公于天下。然而徒置疑于士大夫,而未必尽至公之道,又因而失士者亦有之。”(37)前者以宋人说隋唐科举,后者以宋人说宋代科举。从隋唐的“一之以考试”,到宋代“弥封誊录”,是一个制度的重心越来越自觉地移向“至公”的过程,而由此所截断的主试一方与被试一方之间除文字以外的一切往来,又使“考官但校文词,何由知其行实”,以致“士之贤否,而进退之间系乎幸与不幸”,(38)成为科举取士被当时和后来长久指目的大弊。这种大弊与“无私”和“至公”同出一个源头而共造一重因果,就科举制度而言,便成了利之所在即弊之所在。此后八百多年,已时至晚清,官文说“历代取士之法不外选举考试两途,军兴以来,论者多患科举之弊,请变通之法”,然后主张以“访求人才”(39)为纠弊之计。主张变“考试”为“求访”,显见得其意中的“科举之弊”仍然是“考官但校文词”之下的“才行之士,无由而深知”。而作为对比,则是与他年辈相近的魏源论选官取士,深以为科举制度“虽所以教之未尽其道,而其用人之制,则三代私而后世公也”。(40)他尤其看重的,是朝廷和天下士人之间这种自上而下的“至公”。以当日因科场案而兴大狱所引发的士人群起共鸣汇成的回响做对照,(41)则魏源的话无疑比官文更能代表多数读书人的心声。两者所说互不相同,而从这种由科举制度引发的各立一端深入科举制度的内里,则分立的两端其实又最终结穴于同一个地方。因此,八百年历史变迁之后,晚清人所面对的科举之利弊依旧是宋代人所面对的科举利弊。

科举取士以“凭文”与知人之间的脱节为弊,而弊端之存在与“无私”和“至公”相因依;时文试士以“束缚”而且“锢蔽”耳目聪明为弊,而弊端之存在与天下之教化相缠连。由于这种因依和缠连,科举的弊病虽因其易知易见而一代一代屡被非难,但非难之无从转化为“变通”和“变法”以去其弊,全在于铲除科举之弊的过程,不能不由一面而倾翻另一面,同时又摧锄了科举之利。科举制度形成于历史之中,其利弊的同出一源和相为因果也形成于历史之中。而后是利弊之共存,又历史地形成了一种难以单面“变通”的“常例之法”。明人袁中道说:“古今之法,无全利无全害者。夫大利大害之法,久不见其利,而见其害,率不数传而止。惟有一种常例之法,无论巧拙,皆能用之,持之也若无心,而究竟归于无毁无誉,故久而可不变。”然后比较古今而论之曰:

盖古用人取人之法,有乡举,有辟署等法,而今皆不能行,所存者止科目耳。有九品官人等法,而今皆不能行,所存者止资格耳。夫古之法皆格而不能行,而独科举资格存者,岂法久弊生,而此独无弊欤?非也。科举之法,乃宋学究科也,士为帖括,糊名易字,任有司甲乙之。即有高才博古通今之儒,而不及格,终身不得沾升斗之禄。又时文尔雅,不投有司,好尚相欹,总归沉滞。及其隽者,出官登朝,与文字分为二途。(42)

这些话说明:就个体的才识和遇合而言,“科举之法”的普遍尺度常常会失其准头,从而取舍之间把人放错位置。因此,立足于个体,其为弊之害是非常明显的。然而与“乡举”“辟署”“九品官人等法”相比,“科举之法”又在以自己整体上的“至公”,为一个最需要恒定和稳定的常态社会,维持了一种整体上恒定和稳定的上下流动。而并不圆满的“科举之法”历经了隋唐以来的一个一个王朝始终无可替代,其原因盖在于此。他说:

然吾以谓天下之才,诚非科举之所能收,士之有奇伟者,诚不宜以资格拘之。顾此皆非常之事,而世无非常之人,则相安于额例而已矣。今使离科举而行聘荐,彼主聘荐之人,果具只眼者耶?铨选者破格用人,又果能辨之于未事之先否耶?徒滋纷纭无益也。且天下无事,常时也;书生主衡,常人也。以常人处常时,而行常事,亦可矣。设有贤者于此稍通融之,而亦不必出于例之外也。如斯而已矣,如斯而已矣。(43)

“乡举”“辟置”“九品官人”之法都由个体的人和具体的人主持,从而都会因人而转移,因人而变化,其本性决定了这些旧日的制度皆不能形成“无论巧拙,皆能用之”的“常例之法”,遂都成了“而今皆不能行”的东西。科举制度的不同,在其所求为“至公”,是以所重在客观。而客观之易于化为“常例”而成一定之规和不易之规,便使国家用人能够“以常人处常时,而行常事”。因此,科举制度虽累被抨击,而又能与抨击相伴随,一路逶迤地带着弊病走过了一千多年。其间曾有过宋代元祐一朝“仿古创立经明行修科,主德行而略文艺”;之后又以孝、悌、睦、姻、任、恤、忠、和八种德行立“八行科”取士。后来马端临总评之曰:

八行科立,专以八行全偏为三舍高下,不间内外,皆不试而补,则往往设为形迹,以求入于八行,固已可厌;至于请托徇私,尤难防禁。大抵两科相望,几数十年,乃无一人卓然能自着见,与名格相应者。(44)

之后又有过“洪武中尝停科目十年”,而行之未久又重回科举取士的反复,(45)以及与之相隔三百余年的清初康熙一朝“停止八股文”五年,而后又重新以时文试士的反复。(46)停科目和停八股都是为了纠弊,而最后终以重归科目和八股的反复为结局,则以其否定之否定说明,纠一面之弊,往往又会造成更大的弊。在此之后,复有“乾隆盛时,钱竹汀已议变科举,道光间冯林一又议之”,而皆属“空谈策论,漫无章程,实令人罔知所从”(47)的言之成理而无从施行。相比之下,袁中道所说的“如斯而已”和张廷玉所说的“不过如是”,则更能无涉褒贬地表述历史的本相和人在其中的取舍之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