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调查十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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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田野调查中的主位与客位

人类学田野调查的特点,是由其自身的性质所决定的,它要为人类学的研究积累资料,从资料中解读被调查文化的实质。田野工作的目的自然得受人类学研究的目标所限制,人类学田野调查的特点也由此而形成。

在田野调查中如何实现主位、客位的认知统一,是人类学田野调查所追求的目标之一。在人文和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没有哪一门学科会像人类学那样,容忍对同一个研究对象采取主位和客位两种可能是截然不同的立场去展开研究。主位指被调查者自己对本事物的看法、分类和解释;客位指外来的调查者对该事物的看法、分类和解释。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两种看法、分类和解释是不能重合的,甚至是对立的。

在人类学形成初期,其田野调查往往是从研究者的立场或是按照自己的研究框架去搜集资料,这是一种通过调查者自己的大脑和眼睛来捕捉信息,并将所得材料与人类学的理论连在一起展开分析所要研究的文化,这是一种纯“客位”的研究方法。由于调查者往往对自身正在做的事情没有清晰的概念,因此易做调查者主观的诠释,会导致被研究者的立场处于主导地位,很难全面掌握被研究者的文化事实体系,人类学家为了弥补这样的缺陷而采取了“主位”的研究方法。也即是在研究过程中,不应该忽视从被调查者的角度来想问题、看问题,也即是站在文化持有者的立场,依从文化持有者文化的内在法则、内在逻辑来看问题。这种“主位”研究方法可以克服“族际差异”所造成的障碍,能够如实地反映真相,不带偏见,但仍然不能把握本质。而只有将“主位”方法和“客位”方法结合起来,互不排斥、互为补充、相互印证,才会得出真实而深刻的见解,才会从表层现象入手,分析其深层结构,才能接近调查对象的实质,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来。[12]

人类学田野活动由主体和客体组成。在早期的人类学田野活动中,田野活动的主体为“土著”,而活动的客体则是人类学学者。田野工作意味着“文明人”对“野蛮人”的观察,是人类学家对“土著民族”的观察活动。这是由帝国殖民时期人类学话语权的表达格局所规定的。“二战”以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纷纷脱离宗主国,建立起了民族独立的国家,人类学这一作为工具的学科被不同的民族所利用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于是,人类学的田野活动开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田野工作”并不意味着是“文明人”对“野蛮人”的观察,也并不意味着“文明人”就不必置于被观察的位置。过去处于“显微镜”下被观察的民族跑出了显微镜,进而执掌起了显微镜,将过去执掌显微镜的西方人置于显微镜下进行观察。也就是说,原先的“主体”与“客体”进行了换位,这种换位观察成了人类学田野调查活动的常态,由此开启了人类学田野调查成为双向导通的先河。

在具体的田野调查活动中,主体与客体始终存在。但从人类学文本所反映出来的则是调查者客体对被调查者主体文化事实的一种表达,不论是一般性的民族志描述,还是文化行为的深描,在以往的田野调查活动中,都充满着客体对主体的理解与解读。尽管很多人类学家声称自己在这一理解与解读的过程中是一种中性的立场,并且在文本中以较多的篇幅说明自己所获得资料的客观性,借此证实自己的中性立场;其实,这样的说明,除了暗示出人类学家的心虚以外,仍然无法说明其立场的中性。与其如此,还不如在人类学家自己的文本中说明自己当时的心情与感受,这样的旁白书写或许还具有一些在田野的真实感。

人类学家在田野调查中尊重文化持有者的话语,力求以文化持有者的观点来描述和分析,这是难能可贵的。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至今在人类学界仍然存在巨大的分歧与争议。在这场争议中,以认知人类学新民族志学派的古德纳夫(W. H. Goodenough)为代表,提出了音位分析和成分分析的方法。该方法即通过最小的语音单位来理解被调查对象的语言,并以此记录他们的知识体系各要素。在各个民族的知识体系中其分类与解释是有差异的,而且其意义成分也不同,于是形成了各个民族的文化模型。如果采用音位分析和成分分析的方法,不仅可以知悉各种知识现象的意义,而且能够理解该群体知识积累和传承过程的组合模型。[13]

古德纳夫的这一分析模式,在具体的田野调查中如何运用,也有各种不同的见解。但现在多数人类学家认为,田野调查应从文化持有者的立场出发去记录被调查对象的知识体系。因为主位的看法也许不尽符合时代背景下的“科学话语”,但它却反映了当地人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和宇宙观。当地人的这种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和宇宙观又会影响到他们的行为,规范他们的行为。若人类学家将此视为虚妄而嗤之以鼻,就不能真正了解当地的知识体系。因为人类学家进入田野开展研究的目的,就是要真正了解当地的文化事实体系。各个民族世代相传的文化事实体系是很难加以简单比较的,只有特定的文化要素才能纳入具体的民族中进行分析与判断,才能把握该文化事实体系的实质。

由于受文化惯性的影响,处于特定文化中的主体,往往对自我文化失去敏感性,会出现“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现象。在田野调查中,在调查者看来是十分重要的内容,对生活于其中的主体来说则是司空见惯的事,根本不足挂齿。在这样的场景下,作为客体的调查者就需要发挥其能动作用,对主体的文化现象进行深入细致的发掘,以便从其文化的逻辑中获得合理的解释。

生于斯长于斯的文化主体,他们所拥有和依赖的文化事实体系,在他们的生活中是一刻也不能中断的,他们不论白天还是黑夜,总是生活于其中。吃在文化中,睡在文化中,行在文化中,生在文化中,息在文化中,死在文化中;生活在文化中的人们要对其中的内涵进行解读,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就是说,在田野调查中,要被调查者对自己所拥有的文化事实做出说明,往往是不容易的。文化的主体只是在文化的指导下,再依靠、利用这些文化事实去求得生存与发展,而疏于对所拥有的文化事实进行解释。而田野调查者的任务,不仅要搜集这些文化事实,更要对这些文化事实进行合理的解读,这既是调查者的任务,也是调查者调查的目的。

要使田野调查者的解释能够接近文化事实的真相,不仅需要从其文化逻辑出发,也需要调查者在异文化中的感受。这种对异文化的感受,是按照调查者客体所拥有文化的逻辑进行思考的一个结果,这作为与被调查者进行交流与讨论的参照系,对被调查文化事实的认识是有价值的。有些学者认为这样的感受应该剔除,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做法,其实是无法剔除的。田野调查者也是拥有自我文化的载体,在调查中不可能没有思想,更不可能在进入田野后就能够进行彻底的洗脑,带着一个空白的脑袋去进行田野调查。这是一个无法避免的客观事实。关键在于对调查者获得的异文化感受,进行怎样的解释与处理,以此作为一个参照系,去反观被调查者的文化,而进一步地接近主体文化的真实。这就是人类学学者在田野中的一种特殊训练。

主位和客位的研究方法,是人类学家为了全面、系统地理解被调查对象的文化事实体系而创造出来的独特研究方法。人类学家以这样的方法去把握文化持有者的观点,在所获得的研究资料中要区分哪些是文化主位观点,哪些是文化客位观点,这就需要从民族志材料中分析其文化的内在思维模式。但是,由于人类学家的文化研究有时还担负着对人类社会中的某些重大问题进行改造或改进的责任,因此,若为了解决某一社会问题而去寻找真正的原因时,还是必须兼顾主位与客位两者的观点,否则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其后果也将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