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法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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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税收是一个古老的经济现象。自从人类社会有了国家即有了税收及其税收关系。它反映的是国家作为一个社会组织体,为保障国家的正常运行,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并获取财政收入的活动及行为,进而在国家与自然人、各类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形成税收关系。然而,国家要从国民收入中获取财政收入,税收只是一种形式,其他的形式还有收取规费、获得企业上缴利润、发行国债、发行公益性彩票、获得捐赠等。这就有一个问题,税收作为国家收入的一种形式,与其他收入有何本质区别?经过几千年的实践,税收的本质越来越清晰,其具体的表现就是各国基本上的“一税一法”。也就是说,国家收税要依托法律机制实现,它涉及在民主法治基础上的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一系列的法律和法治问题,并且,其核心是确定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权力)与义务关系。由此,与税收现象相伴而生的是税法现象的普遍性。尤其在当代社会普遍推行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税法是否完善,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中国亦然。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而新时代的标志之一,就是实现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其中完善税法及税收法治是重要的内容之一。

与此同时,与税法现象相对应的是有关税法的教学问题。总结起来,大致包括三个层面:一是面对全社会的普及性教学;二是经济领域对税收及税法知识的专业性教学;三是法学专业学习中的税法教学。其中,第一类的普及性教学可通过大众普及教育进行,不需要普遍地进入大学课堂。对此,我国通常采取普法途径实现;第二类经济领域的教学,则需要在财政、会计、审计类专业设置专门的课程予以学习、教育,而且,在国家组织的经济师、会计师等职业考试中,《税法》是必修、必考的课程之一;第三类在法学领域的专业教学中,税法的教学则比较尴尬。在以往的法学教学中,税法知识仅仅在宪法教学中强调“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鲜见《税法》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开设。但随着经济法学的兴起,我国税法的学习和教育被涵盖于经济法学的教学之中,并常常作为财税法的重要内容。然而,随着国家税收法治的逐渐完善,税法范畴的独特性、税法理论与体系的完整性、税法独特的分析工具和方法以及税法知识的实用性、综合性和逻辑自洽性使它可以形成一个独立的学科,展示于大学法学课堂之上,进而被有些学者称之为领域法学。[1]另外,有学者将财政法和税法知识结合,形成《财政税收法》,以满足于法学教学需要[2]。为此,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界学者,主要是经济法学者进行了不懈努力,推动了中国税法和财税法教学的发展。

本书作者一直从事法学专业《税法》选修课的教学和税务实践工作。经过较长期的《税法》教学发现,针对法学专业的《税法》教学存在一些鲜明的特点。一是课时有限。作为一门主要与核心课《经济法学》配套的选修课,其课时大约在30—32课时之间。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很难消化复杂的理论及其较多的实务知识。教师应当简明扼要地阐明税法原理,并通过课堂讲授与课后互动的方式弥补课堂学习之不足;二是法科学生学习税法的主要困境在于对各税种税率适用的计算;三是目前的教材内容庞大,且夹杂了一些学者的个人观点,偏离了编写教材的规范要求,未能全面阐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税收法治的运行模式,使教师和学生不得要领,有脱离实际之感;四是我国法科学生学习税法,重在于紧密联系实际,简要地掌握我国税法规定的知识,不仅要见“森林”,更需要见“树木”,但目前尚没有这样的教材;五是通过教学发现,法科学生学习税法可以通过对各税种税法结构或要素知识的系统学习,掌握分析税法的基本方法,为今后有机会应用税法知识处理税法实务奠定基础。其与经济类专业学生学习税法不同,不必过分纠缠于对税收的计算;六是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推进,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将所有的税收立法,提升到法律的高度,有许多新的情况需要重新梳理。

基于以上理由,本书作者按照国家建设法学本科一流专业的教学改革要求,编著了这本《中国税法教程》。该教程主要针对法学本科专业学生学习之用,也可以作为广大读者了解研究中国税法的参考。教程编著的立足点或突出特点在于:一是力图讲清楚税收及税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逻辑;二是力图简明地阐述中国现行的税收基本制度、税种及其立法的历史与现状;三是力图在税法基本分类基础上,以税法结构分析的基本方法,总结归纳各现行主要税种税法的基本原理和内容。使法科学生能够简要地、比较性地掌握各税种税法的知识点。这种教程的编写及教学方法,在作者的税法教学实践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在更广泛的教学应用中,能否达到预期目的,还有待教学实践之检验。

全书共包括十章内容。第一章财政税收的基本逻辑;第二章我国税法的表现形式;第三章税收基本制度;第四章税收法律关系;第五章商品流转税法;第六章收益税法;第七章财产税法;第八章资源与环境保护税法;第九章行为税法;第十章进出口税法。其中,前四章集中阐述我国税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后六章则阐述各税种相关知识。

需要说明的是,一是本书是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税法理论和实践的集中阐述。二是关于税法有广义和狭义之说,狭义的税法仅指依照《立法法》出台的正式法律文件;而广义的税法除包括正式法律外,还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税收政策、政府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与指导案例等非正式的法律。对此,本书采纳广义说阐述中国税法原理和实践。三是本书对有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应用,尽量采用截至本书出版之前的最新规定。如果相关法律文件有修订或修正则以最后修改的为准。由于税收立法步伐的积极推进,在教学使用本教材时,一些法律和政策文件,可能已经修订或修正,但不影响本教材有关税法原理及分析方法的运用。届时,无论是教师组织教学,还是学生的学习,可以结合最新的规定予以研习,并从中进一步掌握我国税法的历史演进。而本教材也将及时跟进国家立法的步伐予以修订。四是本书之所以定性为编著,其体现为前四章以著为主,后六章以编为主。


[1] 刘剑文主编:《税法学》(第5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9月版,第10—15页。

[2] 刘剑文、雄伟著:《财政税收法》(第7版),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