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极正——渴望秩序的朦胧选择
上古时期,自然环境恶劣,生产力极其低下,上古初民尽管已经“人猿相揖别”,但远未真正从自然界脱离出来。他们的生存条件时刻受制于自然的现实存在。对自然环境无可奈何的顺应以及渴望对之施加改造以期使之顺应自己的矛盾心情,理应在上古初民的思维中激起二分式的情感,即对自然的恐惧与崇拜,并不自觉地规定了他们下意识的取舍态度,亦即趋利避害的思维定式,并由此构成了上古神话的基线。
在比较接近于原始形态的上古神话如“女娲补天”“盘古开天地”中,其所描述的情景,实际上就是自然界从无序到有序、再至无序、再至有序的变化:
天地混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万八千岁,天地开辟,阳清为天,阴浊为地。……天日高一丈,……盘古日长一丈。如是万八千岁,天数极高,地数极深,盘古极长。后乃有三皇,数起于一,立于三,成于五,盛于七,处于九。故天去地九万里。
首生盘古,垂死化身,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理,肌肉为田土,发髭为星辰,皮毛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甿。注135
这种从无序到有序的发展的描述,表明初民对自然正常秩序的渴望。虽然这种对自然界无序状态的描述,可能并非是上古初民的理性理解,而是上古神话在口传笔录的历史化过程中,渗入了后人的道家思想。如《庄子·应帝王》所载:
南海之帝为儵,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儵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儵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
这个故事表明了道家对自然无序状态的一种自然无为的态度。但在从无序到有序的发展过程中,以人之形体各部,比附自然世界的天地万物,却鲜明地表现了初民由人体的有序状态想象出自然界亦理应如此。这种心境应是初民对所处的社会生活状态的无可奈何的折射。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原始生活中,初民对于自然界是无能为力的,但出于安定生存的愿望,他们又时刻热盼着一种稳定秩序的永存。虽然恶劣的自然环境经常打破初民的迷梦,“洪水神话”中的洪水猛兽时刻威胁着初民的生存,现实的存在使他们不能不采取一种忍受态度,但在现实的生存中,他们又不甘心消极地忍受,于是在矛盾心情中,他们把再生秩序的渴望寄托在神话中,这突出地表现在“女娲补天”中。
天地亦物也。物有不足,故昔有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其阙;断鳌之足以立四极。注136
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女娲销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天不足西北,故日月移焉,地不足东南,故百川注焉。注137
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焱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注138
虽然“女娲补天”仍然是神话历史化的结果,在远古时期“女娲炼石补苍天”与“共工怒触不周山”是完全独立的两个故事,至东汉王充利用“共工怒触不周山”为背景,完善情节,解释了“女娲炼石补苍天”中缘何天塌地陷、发生灭世灾难的原因,至此,女娲补天与共工触山,融合成了一则救世神话,使得“女娲补天”具有了现实的社会意义。这是因为,在这些神话故事中,无序表明的是一种自然界的无常,而有序则是安定生存的保障,因此,初民面对这种现实存在和现实理想,出于趋利避害的直观感受和直觉意识,必然要产生出一种被动的选择意识。
但在现实存在中,初民所直接面对的是自然之天,其间还并无第三者插入,因此,初民别无选择地将自然之天定为利害的标准,人与天之间是一种非常简单的二元关系。自然之天的好坏,决定了初民现实存在的利害,现实的存在取法于自然之天。远古的“创世神话”和“洪水神话”鲜明地表明了这一点。
虽然初民具有选择意识和选择标准,但这种选择应该是极为被动的。因为,他们本身并不具有这种选择的自主权,他们只能在自然的无序状态中无奈地仰望苍穹,期盼着自然的有序。这种原始思维的过程,按文化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所认为的,就是神话在最荒诞的幻想中隐藏着“秩序”,没有了“秩序”,就没有了神话的活力。这种“秩序”体现为“一再于全世界重复出现”的秩序化的故事或相对稳定的“结构”。因此,神话是埋藏着“原逻辑”的原始思维的最好标本。注139
这种对于利害的被动选择的“标本”,显现了初民不甘心这种“安之若命”的等待和翘望,因此,在“英雄神话”中,初民将这种利害选择的权力寄托在了重整自然秩序、救民于水火的神话英雄身上,对自然的崇拜转变为对神话英雄的崇拜。虽然这种崇拜明确的动机与内涵仍然是趋利避害,但在初民无力自助而用幻想来控制自然的思维认知中,神话英雄的好坏,决定了初民现实生存的利害。
神话英雄如不好,则民不聊生。或如,古代神话中的水神共工:
共工氏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折天柱,绝地维,故天倾西北,日月星辰就焉;地不满东南,故百川水潦归焉。注140
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注141
舜之时,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龙门未开,吕梁未发,江淮通流,四海溟涬,民皆上丘陵,赴树木。注142
而倘若神话英雄好,则救民于水火。或如:
共工为水害,故颛顼诛之。注143
舜乃使禹疏三江五湖,辟伊阙,导廛涧,平通沟陆,流注东海。鸿水漏,九州干,万民皆宁其性,是以称尧舜以为圣。注144
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注145
在这种神话故事结构中,英雄人物承担起一种“灾难—救灾—再生”的责任,其结果就是“女娲补天”之后的“颛民生”与“羿射十日”之后的“万民皆喜”。这样,在人与自然之天的二元关系中,初民就根据现实生存的需要安排了一个第三者——神话英雄。神话英雄人物历史地充当了利害的取法标准,初民虽仍然受制于自然之“天”,但神话英雄代表了民意。神话历史化的过程,使人类社会开始在想象中从自然界脱离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