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幻梦
他的话语让我想起——下午本就早有安排。倘若放在平日,我定然不会拒绝那通向财富自由的邀约。然而当下却不行,有一个必须要去见的人,任何事物都无法阻挡我前行的脚步。
“很遗憾,我得尽快赶回成都。”我撒了个谎。
“连一顿饭的时间都抽不出来吗?”
“改天一定。”
刘北安苦笑一声,“虽说早已知晓我们的关系已无法回到往昔,却也从未料到——竟会恶劣到如此地步。”
“别误会,一起吃个饭我绝无二话,倒不如说我十分乐意。”我解释道,“实在是要赶飞机回去,工作在等着呢。”
刘北安摇了摇头,缓缓走近窗边,仿佛突然对街头的景色产生了浓厚兴趣。
窗外,天空昏暗如黄昏一般,全然不见飞鸟的踪影。行道树在狂风的撕扯下,枝叶统一朝着一个方向倾倒。听不到风声,唯有雨点疯狂地敲打着玻璃。
“多少次想要联系你。想着,哪怕只是聊聊日常琐事也好。但最终都放弃了。”他说,“总是在拨号时就停下了,总在那个时候。想不出该说些什么,什么也说不出口。转眼间,五年过去了,我们的关系竟恶化到这般田地。真的很对不起。”
“别在意,如果这么做有错的话,我也同样需要道歉。”
拨号,无法进行下一步。同样的事情,我也做过不止一次。
“不,你不明白。”
可这的确是我的真心话。这五年来,每每想起曾经的那些朋友,一股深切的无奈感便会扑面而来。
“我在说另一码事。”刘北安放下酒杯,面露悲伤之色,“我道歉是为了这瓶葡萄酒。其实它并不贵,价格也就千元出头。也不是招待剩下的,是我刚开启的库存酒。不过,确实是波尔多产的。”
对我们俩而言,面子上的这种谎言又有何意义呢?我甚是不解,仿佛有一层如薄雾般的筋膜阻隔了我的思维。脚下突然传来“砰”的一声破裂声,低头看去,原来是酒杯摔碎了。
我俯身去捡,却保持着弯腰的姿势,一头栽倒在地。
躺在大理石地面上,我眼睁睁地看着玻璃碎片扎入手腕,袖口渐渐被染红,已然分不清是血还是酒。毫无痛感,一点儿也没有。胳膊就像是刚移植的人造器官,没有丝毫的知觉。
刘北安在我身边蹲下,全然没有露出一丝慌乱之色。
“最近,公司的经营出了点小问题。我的失眠症又复发了。没办法,只得求助于熟识的医师。他开了药,并叮嘱我,给的不是市面上流通的、温吞吞的助眠药。药效很强,一定要谨慎服用,一次不能超过三分之一片。”
他停顿了片刻,似乎是在观察我的反应。
“刚才我好像不小心往酒里掺了点药粉。”
“别开玩笑了……”我奋力去抓他的衣领,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手臂在空中划过半个圆弧后落地,接着又扎入更多的玻璃碎片。
刘北安盯着我的眼睛,脸上空空荡荡的,就像是一座废弃多年的空屋,没有任何可称之为人味的残余。
“昨晚,她打电话给你了吧。所以你才特意来找我。”
我想发声,问他为何知道,可却找不到舌头的位置。很快,连有没有那样的器官都无法感知了。
房门摩擦地面发出吱呀的声响,接着是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不止一个人的,脚步声纷杂。我模糊地意识到有胳膊伸到了我的腋下,身体被腾空架起。
位置在移动,有听到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可能是到了室外。还在下雨,沙沙的雨声宛如午夜所有电台节目停播后的白噪音。水滴时不时地溅到脸上。
雨中有人哼歌,曲调十分熟悉,像是从记忆深处传来的,十余年前的歌声。
鲍勃·迪伦?
绝对不会错的,是鲍勃·迪伦。
那时,我还是大学一年级的新生,首次听闻他的《like a rolling stone(像一块滚石)》。
就像溺水者紧紧抱住浮木一般,我紧紧抓住旋律的残片挣扎着,企图把头露出水面呼吸。但水底的暗流缠住了我的脚,最终,一切都沉入了无意识的深渊。
电影院里一片漆黑。
这里没有观众。没有焦糖爆米花、座位号和放映员,甚至不存在时间或空间的概念。
只有一块黑色的幕布,偶尔闪烁着雪花噪点,“刺啦啦”地作响。
时不时地,图像一闪而过,就像儿时的卫星电视偶然接收到了来自大洋彼岸的奇怪信号。
渐渐地,光和声音躁动起来,像素急匆匆地组合拼接,图像停留,幕布投射出室内的某一处:那是相当热闹的一个房间,仿佛是演唱会现场,又像是午夜的迪厅。许多年轻人聚集在此。天花板上的球形彩灯不停地旋转,光线交错在中心舞台上。
一个女生手握麦克风,唱着王菲的歌,歌声平淡无味,台下无人抬头。
曲终散场,响起零落的礼节性掌声。歌曲自动切换到下一首,鲍勃·迪伦的《like a rolling stone(像一块滚石)》,一首老掉牙的英文歌,恐怕比在场所有人的年纪都大。
不少人停止了对话,好奇地望向舞台。
主持人收回麦克风,环视四周,“这玩意谁点的?”
“哦哦,是我。”一个胖子架起胳膊肘,像摩西分开红海一般奋力分开人群,冲到台前,抓起麦克风。
他个头不高,圆鼓鼓的,体重怕是将近两百斤。除了胖这一点,并无特别显眼之处。他身穿棕灰相间的格子衬衫,外面套着一件橄榄绿毛衣,牛仔裤洗得发白。细看之下,每一样都是便宜货。衬衫上污渍不少,下摆随意塞在裤腰里,毛衣到处起球,感觉就像一只流落街头的杜宾狗。
胖子纵身跃上舞台中央的高脚椅,清了清嗓子,将麦克风插入支架,开口道:“为大家献上一首歌曲《滚石》,来自鲍勃·迪伦先生。想必大家都听过吧,毕竟是家喻户晓的名曲。其实本想唱一首更为无与伦比的——同样由他在 1965年谱写的《desolation row(无人区)》。那可真是杰作啊,从歌词到曲调无不迸射出对现实的反抗意志,宛如在炉火中千锤百炼而出的匕首一般锋利。可惜歌单里找不到,这家 KTV里鲍勃先生的歌竟然只有《滚石》这一首,实在是太缺乏对现代音乐起码的尊重了,大家也都这么认为吧?”
胖子的声音经由音频系统放大后,在室内回荡着。无人回应,原本的喧闹声瞬间冷清了下来。
在场的都是入学不到半年的大一新生——那些军训时被晒黑的皮肤还未复原、尚未经历学分得失的折磨、对校园生活还抱有玫瑰色幻想的新生们。每个人听完他这即兴的演讲,都是一脸的茫然。
在那一年,鲍勃·迪伦还没有因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而迎来新一轮的国际声誉。尽管在西方社会已是广为人知,但对于刚刚逃离高考压力的大一学生来说,别说是他的歌,就连这个名字都完全没有听说过。
诚然,他的音乐深刻且隽永,涉及不少严肃的社会问题,和当代史上的越战、民权解放运动、学生运动等有着紧密不可分割的联系。可这与我们年轻一代又有什么关系呢?
对于我们而言,音乐世界是由罗大佑、周杰伦等港台音乐人共同构建的。爵士也好,摇滚也罢,都像是应该被扫入垃圾堆的历史尘埃,就如同磁带录音机、有轨电车、卫生棉以及穿着奇装异服的流浪嬉皮士一样。
眼见无人回应,胖子连连点头,自我陶醉般地歌唱起来。大概是把这无言的沉默误以为是无声的认同了。他的嗓音沙哑得很不自然,明显是刻意为之的,听起来就像是一头驴一边嘶鸣一边用砂纸搓揉着声带。
嘘声四起,有人将橘子皮扔上了舞台。而他却闭上眼睛沉浸在自己的歌声里,毫无反应。
“真让人看不下去啊,那个自以为是的胖子。”在台下的一角,名叫孙林的年轻男子感叹道,“学了几首英文歌,就把自己当成号人物了。”
“他也没做什么坏事啊。”大学一年级时的我坐在他的右手边,提醒他说。
“可那股子傲慢劲儿,简直溢于言表。”
那个月的我刚刚成年,正尝试构建自己的世界观,对一切事物都力求保持公平的立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
孙林笑了起来,“又来了,你总是装出一副客观理性的样子。”
“只是想活得正直一些罢了。”
“难道以为这样就能更受女孩欢迎?”
“请别把我和你这种三句话不离两性关系的轻浮男人归为一类。”
我和孙林是在入学军训时认识的,因为身高相近,两人前后排方便聊天。短短四个月的时间,我亲眼见证了他更换五轮女朋友的过程。
孙林嘴角的笑意更浓了,“说起轻浮的家伙,有人从刚落座起就一直偷瞄邻桌的女孩呢。”
“谁啊?”
“别装了。”孙林说,“我第一天认识你吗?”
其实我当然知道他说的是谁。
这是一场在量贩式 KTV包厢里举办的派对,本意是为了庆祝田径队的某人在比赛中夺冠,只限体育部参加。结果报名的人太多,一再扩大规模,最终演变成了一场全年级谁都可以缴费参加的聚会。
大概是因为开学以来,大家一直缺少群体性的娱乐活动吧。
孙林是冲着认识女孩子去报名的,而我则是受“交五十元,随便吃喝”的活动宣传所吸引。还记得高中毕业式后我第一次去 KTV,点了个果盘就被收费五十八元。
我们到场时,活动已经开始,包厢里挤满了人,有不少人直接坐在地上。啤酒开了不少,端着酒杯的人在席间来回穿梭,不时大声地嚷嚷,我们交过入场费,避开那些喝醉闹事的人,好不容易才在角落找到空位。桌上摆放着各种油炸小食:香肠、炸薯条、鸡米花、洋葱圈……但分量少得可怜。想必“随便吃喝”只是揽客的噱头。但我没有沮丧的余地,因为在坐下的一瞬间,邻桌的一个女孩就夺走了我全部的注意力。
那是一种摧枯拉朽的吸引力。我感到头晕目眩,心跳加速。包厢里的音乐声、笑声、酒瓶相碰声统统消失,仿佛有人一下子将音量旋钮扭到了底。我的目光持续吸附在邻桌女孩的脸上,无法逃离,就像是被行星引力捕获的流浪彗星。诚然,她算得上是世俗意义上的美女,但比之杂志封面模特或电影明星还是有所不及。可即便后者也从未给予我如此一见倾心的体验,这是为什么呢?
我想原因在于她的鼻子。
一般来说,谁也不会注意身边的人长了一个什么样的鼻子。若是问起下午专业课教授的鼻子形状如何,我自然是无法回忆,甚至连他有没有长鼻子都记不起来。
但眼前的女孩不同。她的鼻梁直挺,以奔放的线条一气切开鼻翼两侧的光影。鼻尖却微微上翘,稚嫩可爱。肌肤洁白晶莹,如釉色陶瓷。整个鼻形显现出无与伦比的优雅轮廓,与她精美的脸庞相得益彰,简直如梦如幻。
直到那个胖子举止唐突地开始点唱鲍勃·迪伦的歌,我才好歹透过气来,像空降兵紧急割断降落伞一般,从她的鼻尖上迅速回收目光。
“七秒,足足七秒钟之久。你盯着那个女孩不放的时间里,我把桌上的薯条都吃完了。”孙林直白地说。
我脸上一热,用谎言掩饰道:“没那回事,只是好像在哪里见过她,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是吗,我倒是没啥印象。”孙林说道,“她和我们应该不是一个学院的吧。不然以她如此显眼的外表,在开学典礼上就该留下深刻印象才对。”
我很是赞同他的说法。即便坐在边缘角落的卡座处,那女孩的一举一动依旧如同置身于舞台中央般惹人关注,我甚至能够真切地感受到包厢内投向她的那热切视线。
孙林也时不时偷瞄她的侧脸。沉默了两三分钟后,他突然开口道:“机会来了。”
“你要点歌?”
“不是,你注意观察。”
我看都没看他一眼,“你要去卫生间?”
“谁说那种事了,”孙林不耐烦地解释道,“看到没?那个女孩身边的女伴刚刚出去了,可能是去洗手间。眼下她一个人在那喝着果汁,正是搭讪的好时机。”
“谁要搭讪?”
“当然是我,还有你。”孙林捏着啤酒瓶颈站了起来。
我哑然失声,真没想到他的行动力竟然强到这种地步。
“走吧。”孙林催促道,“不陪我去,要到联系方式也不给你。”
孙林的搭讪策略说白了挺简单,以同学的身份,假意关心这位没有融入 KTV氛围的落单者。不过正因为直白所以显得光明正大,被关怀者反而难以拒绝。再加上他那俊朗的外貌和风趣的谈吐,往往成功率颇高。
然而,这次却例外。
倒也没有抗拒的意思,可无论孙林如何转换话题,女孩都只是给予简短的回应,其余时间则默默微笑。于是,所谓的搭讪变成了孙林一个人的独白。在台上唱完三首歌的这段时间里,我们所了解到的,只有她的名字叫苏喻,以及在读外语系。
“学哪一门语言呢?”孙林试着问道。
“法语。”
“哇哦,浪漫的语言,bonjour(你好)!”
孙林表情夸张地一说,苏喻脸上隐隐泛起红晕。
“能讲来听听吗,随便哪句都行。拜托了,一直听说法语的音节很优美。”
“抱歉,才刚开始学……发音不准确,说不出口。”
孙林等待片刻,明白她不会再继续说下去,只得切换话题。
“那么,选择学法语,是因为喜欢法国文化吗?”
她低头思索起来。
“比如说,电影什么的,”孙林提示道,“像我,喜欢吕克·贝松,他大概是少数能将法式浪漫发挥到极致的人,无论是《第五元素》这样的商业片,还是《碧海蓝天》一类的文艺片,都能拍出独属于他的美学元素。我几乎喜欢他的每一部影片。”
她就孙林的话沉思片刻,最终给出一个完全无法接话的答案,“很少去电影院,不是很清楚。”
如此循环往复,对话在死胡同里打转。至于她平时是不是也这么沉默寡言,我揣测不出来,或许只是想让搭讪者知难而退。孙林的笑容逐渐僵硬,向我连使眼色,想必是示意我搭腔说点什么。
但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近看之下,女孩的美貌就如同置于放大镜下一般呈现出诸多细节。她含羞微笑时,有什么仿佛子弹一般击中了我的心脏。她的眸子宛如独立的生命体,那彩虹般弧度的睫毛微微颤动着。男的也有睫毛,可为什么没这般长而轻柔呢?我感到胸腔里的空气沉甸甸的,口干舌燥,完全无法发声。
孙林尴尬地挪开目光,一拍膝盖想起身,“突然想起来,我点了周杰伦的《珊瑚海》,差不多该轮到我了。”
这时,意想不到的救星出现了。
随着那刺耳的驴鸣声再度响起,包厢里骚动起来。
我们无一例外地望向舞台,只见刚才的胖子坐在麦克风前嘶吼,音调越来越高,仿佛试音一般。
“不是说好,一人只点一首吗?”一个留寸头的男生忍不住喊出声。
这句话引起了广泛的共鸣,赞同的声音此起彼伏:
“就是啊,违规了!”
“还唱得那么难听。”
“赶他下去!”
胖子将歌声咽进喉咙,如电影里的大人物一般举起手,示意大家安静,“大家别激动,先听听这首歌吧。我在点唱机里意外找到的,迪伦的《blowing in the wind(在风中)》。这可是民谣史上的不朽丰碑,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历史,推动了越南战争的结束。这种伟大的歌曲,难道不应该区别对待吗?难道也要遵循只能点一首的规则?”
寸头男亢奋起来,“谁管你啊,那个叫涤纶的老头又是谁!”
胖子不再理睬他,自顾自地唱了下去。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感觉比上一首歌更难听,发音不准确,音调也在五线谱上肆意乱跑。
几个男生围上前,试图从他手中夺过麦克风。胖子奋力反抗,撕扭他们的手臂。台上乱作一团,台下众人无不目瞪口呆,不知所措。苏喻也不例外,她捂住嘴,一脸不可思议的神色。
“听说过那个胖子的事迹吗?很出名的。”孙林趁机切入话题,宛如趁乱打劫的抢匪。
苏喻摇头否认。
“你们也上英语课吗?”
“上的,作为第二外语。”
“那么,任课教师肯定是男的。”
“你怎么知道的?”
孙林故作神秘地笑了笑,“全校只有一个女的教英语,而只要是上过她课的人,都认识那个胖子。他叫刘北安,大名鼎鼎得很。”
“他在课上与教授吵架来着。”我好歹抓住机会发出了声音。
苏喻望向我,眼睛忽闪忽闪的,仿佛期待着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