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
国内外关于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的研究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进行评价,二是探讨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低下的原因。
(1)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的评价
20世纪90年代,部分学者的研究已间接地反映出当时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较低,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是不足的(Ennew,1996;Bella,1993)。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部分学者也对我国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进行了评价。王海、叶元熙(2003)分析我国1991—1999年科技产出与金融支持程度的关系是否协调,即科技与金融相结合产生的效益问题,通过实证分析方法说明科技活动指数和金融支持程度指数都在不断增加,但是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效益并没有增加,从科技活动产出内部结构分析,科技对于经济的促进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这说明,我国目前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效益不高,金融支持科技发展的效率还需要不断提升。王卫彬等(2014)对浙江嘉兴的科技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效率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如下结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目前科技推动产业成倍增长的作用还未完全发挥,嘉兴市科技金融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效率还有待提升。熊广勤等(2014)对科技产业上市公司的金融支持效率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目前我国的科技产业资金筹集与配置效率有待提升,市场风险、直接融资行为和间接融资行为对于资金筹集和配置效率在长期和短期均会产生影响。胡欢欢等(2022)测算出我国科技金融效率总体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但是存在不同程度的波动。总体而言,我国学者普遍认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较低,有待提升。
(2)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低下的原因
部分学者认为,金融制度是导致我国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低下的原因。黄国平、孔欣欣(2009)认为我国的金融体系支持科技创新主要通过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途径,前者是以银行贷款为主,后者是通过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我国的金融制度和金融结构是以国有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导,这样的金融体系与科技创新主体的多样化融资需求不相适应,存在结构性的不协调。我国银行的分业经营模式虽然有助于保障金融安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金融机构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和动力,也不利于金融机构创造出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所必需的金融产品。从金融生态环境上来看,我国的征信体系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不尽如人意,我国金融法律的着眼点主要在于降低金融风险,这一原则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特征相冲突,因此我国科技创新融资难度是比较大的,科技创新活动需要的金融支持严重不足。根据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状况来看,这种支持的欠缺会加剧,需要国家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政策性融资制度安排。郭建民(2011)着眼于县级层面,认为在县域金融方面,金融对于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是不足的,由于县域金融体系结构的不完善,存在金融抑制现象,金融约束导致科技创新资金供给不足,县域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现象突出,县域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效率低下。王宁、王丽娜(2013)认为我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金融机制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科技贷款门槛高,信贷资金过分强调“安全性”,金融产品创新不足;二是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规模小,缺乏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担保的积极性;三是风险投资机构科技投资积极性不高,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不够;四是保险公司科技保险缺乏业务实践,并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科技企业投保意识不强,科技保险的市场环境不稳定。
另一部分学者认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在不同区域间存在异质性,部分区域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低下是由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和金融体系不完善造成的。曹颢等(2011)对我国不同区域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程度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认为北京尤其是以中关村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发展迅猛,金融对于科技创新的支持效率较高;广东、上海地区的科技金融基础雄厚,资金充足,有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和高科技产业园区,金融支持科技力度会不断加大,金融与科技结合也将不断深化,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也不断提升;江苏、浙江、福建、天津地区由于沿海的区位优势,金融支持科技的程度较高,金融支持效率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山东、湖北、湖南、黑龙江、陕西、辽宁、重庆地区金融支持科技发展的程度不如前三类,但是具备较好的科技金融发展基础,需要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活动的金融支持效率;云南、山西、江西、内蒙古、河南、新疆、四川、甘肃、广西、贵州、宁夏、吉林、河北、安徽、青海这些地区处于内陆,综合经济实力和创新能力一般,金融发展滞后,体系不完善,难以为科技创新提供充足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低下;西藏地区地处偏远,自然环境恶劣,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经费和资源各项指标都很薄弱。刘降斌、李艳梅(2008)选取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内陆科技圈四个区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面板数据,对其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体系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从长期看,金融体系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科技创新金融支持效率较高。在成熟的投融资体系条件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也较高,并提出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注意金融体系支持时滞性,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区域化金融体系发展战略等政策建议。荣婷婷、赵峥(2015)运用三阶段DEA模型对我国省区创新效率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我国大部分省份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效率呈现上升趋势,但是区域之间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不平衡,并认为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总额能够减少投入冗余,提高创新效率,直接融资总额的提高能够提升创新效率,而来自政府科技资金的增加则会降低创新效率。庞金波(2020)基于PP-SFA方法测算我国科技金融投入产出效率,发现东中西部的科技金融效率值存在差异,各区市科技金融发展不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