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务共享中心发展的必然性
(一)信息技术的发展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要建立强大的网络系统,就需要有强大的企业信息系统作为IT平台,只有利用现代的IT技术,才能使企业集团的财务共享服务真正落到实处。当前,我国正处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变革时代,如此,会计集中核算平台升级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就有了技术基础,而当前电子发票制度的实施更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落地创造了可能。
(二)国家政策要求
2011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在《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对中央企业提出了建立财务共享中心的要求。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分公司、子公司数量多、分布广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应当探索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会计工作的集中,逐步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这为我国大型企业集团建立和实施财务共享服务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财政部在2014年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要求企业推进面向管理会计的信息系统建设,提出“鼓励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充分利用专业化分工和信息技术优势,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加快会计职能从重核算到重管理决策的拓展,促进管理会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企业发展实践的需求
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的福特公司最先实施了共享服务模式,在欧洲建立了第一个财务共享中心,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这个财务共享中心已经被广泛应用于企业运营管理。在我国,财务共享中心的起步比较晚,中兴通讯是第一家成立共享服务中心的企业。随后,虽然太平洋保险、苏宁电器、辉瑞药业、中国电信、华为、物美集团、金蝶集团、中国平安、中国电信等也先后建立了财务共享中心,但是,对国内大多数企业来说,共享服务中心依然是新生事物。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发展历程如图1-1所示。
图1-1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发展历程
从宏观角度来看,我国经历了快速发展的30年,未来依靠内涵式发展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将成为主流。从微观角度来看,我国企业集团也普遍从依靠跑马圈地式发展的初创期走向了拼成本的成熟期。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张和分支机构的快速增加会给企业集团的发展带来很多问题。首先,成本会不断增加。假如企业每设立一个分子公司都建立一套财务部,那么公司的运营成本将会居高不下,这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必然造成影响。其次,增加的分子公司加大了集团管控的难度。如果位于不同地方的分子公司都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标准及规范去协调,那么集团公司将很难实现统一规范与监管,从而影响企业规模扩张的潜力。再次,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不断增加。如果一个分子公司出现了问题,那可能会牵涉到其他分支机构,产生连锁反应,使集团的发展扩张进一步受到制约。最后,提供的财务信息质量有限。企业需要去寻找新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以适应快速发展的企业模式,而财务部作为企业重要的支撑部门,更加应该主动去应对这种转变,持续地增强和深化企业的会计核算以及监督控制作用。
在这样的背景下,财务共享服务模式应运而生,它将分散的经营职能集中到一个新的半自主的业务单元,这个业务单元就像公开在市场竞争中的企业一样,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以实现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创造价值的目的。财务共享服务模式已逐渐成为愈来愈多大公司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