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租庸调和两税法
(这章不算在正篇里,是浅聊唐朝的租庸调制和两税法,科普下,让书友大大们有个概念,理解李昂为什么要土地改革,和要怎么改。)
一项新的制度之所以会出现,大多数都是因为旧的制度已经无法满足新时代的需求,两税法也是一样。
唐朝在没有实行两税法之前,一直采用的都是租庸调制,正是该制度的出现,让唐朝国力变得越来越强盛。
可到了唐朝中期之后,该制度想要继续推行下去,变得非常困难。
唐朝建立之初,因为战乱关系,有太多农田闲置,又没有足够的百姓去耕作,所以政府便推出了均田制。
只要老百姓接受了朝廷给出的田地,就必须用实物来缴纳税赋,还要为朝廷提供免费劳动。
老百姓得到了宝贵的土地,朝廷既能开荒又能收税,平时修个官府挖条沟渠还能白嫖免费的苦力,双赢行为,大伙都是乐滋滋。此制度在当时非常利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但均田制能够正常运行的一个核心点就是朝廷可以掌握大量的土地。
随着唐朝承平日久,人数渐增,而贵族官僚通过各种合法或者非法的手段来侵占土地,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可以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能分的田自然所剩无几。
你兜里都没钱了,凭什么养我均田制这个美娇娘,趁早滚蛋,小仙女我不伺候了。
再加上安史之乱爆发,唐朝的社会经济遭到了严重破坏。个体农民本来就抗风险能力弱,稍微遇到点天灾人祸,就等着躺平破产吧。
能咋办呢,该吃吃该喝喝,日子还得继续过啊。于是乎,老百姓要么就是出卖抛弃土地,到异乡去流浪;要么就是为了少缴税而隐匿户口;要么就是给狗大户做佃农。
什么?给地主做佃户?这不就等于签卖身契当奴隶了吗?我辛辛苦苦过了半辈子,就是为了看老爷们的脸色?这不成跪着要饭的了吗。
就这,多少人想跪还没门路呢!
唐朝控制的农户越来越少,要知道,收自耕农的税容易,收大地主的税难啊!
那些大地主哪个不是贵族豪强,族谱里的名人摘出来,比你贫民缸里的米都多。
他们拥有各种各样的免税权和逃税手段。
听过“士绅不纳粮”没,山高圣上远,豪强在地方上那就是土皇帝。
吃着咸菜滚豆腐,看着佃农耕田苦,皇帝老儿不及吾。
如此一来,赋税来源枯竭,国库空虚,只能把压力继续加派到仅剩的那些可怜虫头上,行成了恶性循环。
财政危机开始爆发,均田制实施不下去了,在其基础上出现的租庸调制也消失不见。
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出台施行了新的税收制度。
此法分别在夏秋两季征收,正是因为分两个季节征收,所以也被称之为两税法(废话)。
它和租庸调制有着很大的不同,以地税和户税来进行征收。
户税是指如果一个百姓拥有的土地、屋宅、钱财越多,那么它所需要缴纳的税也就越多。
有点类似于我们今天的梯级税法,挣得多交的多。
地税就是按照垦田面积来纳米,三和大神狂喜,我不干活就不要交粮了,真是天才!
前者交钱,后者交粮。
既有货币又有粮食,无敌了。
除此之外呢,全国可跑、居无定所的商人也没漏掉,要根据其收入的三十分之一来纳税。
在某种程度上,两税法的出现是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背景,解决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一个非常有用的办法。
它简化了税收名目,扩大了税收对象,一定程度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而且它“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征税的主要标准转为财产,对于朝廷来说的确省事儿很多。
有钱的多收税,躺平的随你玩,这法子听起来似乎很不错吧,有点无懈可击吧,小伙子,还是太年轻啦。
暂停一下,书友大大们仔细思考下,这法子有什么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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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中场休息时间结束。
既然这法子么好,那为啥没贯彻下去呢?
好,我知道你们在等这个“但是”。
但是两税法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呢就是伤农利商。两税法实施以后,朝廷改收货币税代替实物税,农民需要参与市场贸易才能缴税。
短时间内大量的农产品进入市场促成商人投机,造成钱贵物贱的后果,致使农民在经历朝廷盘剥之前首先受到商人的盘剥,小农经济雪上加霜。
想到小时候学的那篇《多收了三五斗》吗?
其次,两税法改革后,唐朝政府施行的财政策略是量出而入,根据政府财政支出进行收税,这就让政府为了满足需求竭泽而渔。
医生,我明明是来捐献200cc的啊?
其三,地方摊派不一。
各地税收摊派不同,导致农民流向税负较低的州县,人口流动频繁不利管理,加剧流民问题。
嘿嘿,这家可乐只要一块六,以后我每天多跑十公里来买,还能锻炼身体,赚麻了。
其四,被捂嘴。
有些话不上称没四两重,上称了一千斤也打不住。
五也给我删了
(被删减了,很烦,就这样吧。)